(历史同人)召唤秦皇汉武附身后(24)

作者:煎盐叠雪

涉及自身命运,众人群情激昂:“不能!”

“当然不能!”鹿鸣果决道,“我们脚下所踩的是我们自己的家园,怎么可能容忍叛军在此作乱横行?因此从即日起,整个九江,乃至整个绀州,都会进入备战状态,征兵筹粮,全力守城,打退叛军。我们的身后就是九江城,我们无路可退!诸位父老乡亲,请你们相信我,支持我,只要我们上下一心,同心协力,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言辞匮乏。】

【简单直白,不识字的也能听懂,老百姓反而会很喜欢。】

确实如刘秀所评价的那样,虽然一点文采都没有,但是在场的每个人都听懂了,并且纷纷表示了支持——至少表面上是这样。这跟鹿鸣的口才没关系,时势摆在这里,容不得他们不支持。

身份交代和战前动员工作,算是圆满成功。

鹿鸣和族人们上山安葬了父亲,送了他最后一程。接下来,就是备战了。

李世民附身的鹿鸣去军营挑了一千精兵,然后横刀立马,笑道:“谁能在我手下走三个回合,我就提拔他做副将。一步登天的机会就摆在这里,有种的就来试试。”

【又开始了,装逼如风,常伴吾身。秀哥你猜,老大把这些人全虐一遍要多久?】

【一个时辰?】

【两个小时太短了吧?1000个人呢,抓一千头猪也没这么快吧?而且我体力那么差,老大的武力值应该被削得挺狠的。】

【你看看就知道了。】刘秀但笑不语。

一个时辰后,校场上只有一个人还站着了。

【一对多,是需要经验和技巧的。而李世民,刚好满级。】

那看起来玉树临风、却又弱不禁风的少年郎,游刃有余地虐完了菜,施施然道:“从今以后,军中上下皆听我号令。我要的军队,名为玄甲军,军中的每一个将士必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即胜。——我说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第12章 刘秀的运气无人可比

军队是一个非常看重战力的地方,基本上可以说是都崇拜强者,全员慕强批。所以当李世民把所有人全都打服了之后,自然而然也就没有反对的声音了。

他提拔的副将叫做铁石,长得跟一座小山一样,力大无穷,虽然没有什么技巧,硬是凭借一根铁棒子,差点把李世民的刀打飞出去。

“好汉子!来!”李世民就喜欢这种人,兴奋地和对方过了几招,以丰富的经验和技巧,四两拨千斤,借力打力,才把铁石打下马去。

小山闷闷地砸在地上,尘土飞扬,好像整个地面都在颤抖。四周响起一片惊骇赞叹之声。

“将军英武!石头佩服!”铁石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大大咧咧地抱拳,憨憨一笑。

“好兄弟,以后你就是我的左膀右臂了,冲锋的时候我惯用弓箭,你就在旁掩护,与我同进同退,将生死置之度外。如此这般,能否做到?”

“能!”铁石拍着胸脯一口答应,继而又挠头道,“俺要是能做到,将军能赏俺肉吃不?”

“军中克扣你们粮饷?”李世民声音微沉。

“没有没有,是俺胃口太大了。”铁石不好意思地挥手,身边的战友看新来的主将关心军事,便壮着胆子插话道,“他呀,一顿二十个饼子都吃不饱,没办法!多少钱都不够吃的!”

李世民失笑,豪气地拍拍铁石的肩膀:“那以后给你加餐!肉管够!”

“那太好了!”铁石大喜。

同袍捅了捅他的腰,提醒道:“还不谢谢将军宽仁?”

“哦哦,谢谢将军!”壮硕的男人瓮声瓮气地道谢,看着又憨又直,一根筋。

【给你找了个保镖,喜欢吗?】

【喜欢,让我想起了程咬金。老大你是不是也很喜欢这种人?】

【只要是对我有用的人才,我都喜欢。】

李世民抽出了这一千人,打算把他们打造成自己的亲卫,成为精锐中的精锐。他很擅长这个,练起兵来轻车熟路,连不放心的老将军都露出了赞许的笑容。

“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头发花白的老将军燕云连连感叹。

李世民正在给普通的箭支尾巴上插上白羽,打造成独属于他的“白羽箭”,闻言谦逊道:“燕伯谬赞了。”

“我可不会胡乱夸人。”燕云老将军是鹿家的姻亲,他的妹妹就是给鹿鸣送猫耳朵的三婶婶,两家一向走得亲近。张口就怼人的鹿冲之是燕云的外甥孙,所以那时候冲之提议由燕云来主持大局,其实是合情合理的。——毕竟鹿家其他人,都没打过仗。

专业的事当然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但是大家都没想到,“鹿鸣”居然精通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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