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女配觉醒了(478)

作者:不要忆往昔

秦正则说:“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

叶文茵:“……你别说话了。赶紧忙你的事去,忙完了跟爹娘一起回老家。”

齐州。

秦和钧和宁安闭门谢客两天之后,齐州公安局的同志就上门了,来帮秦和钧做户口登记。他们已经从李志仁那里得到了明确指示,把秦和钧的户口登记在了这座宅子里。顺便把秦老爷子和老太太的户口也登记了。关系为祖孙。

秦正则作为军人,不在《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的管辖范围里,所以不用给他登记。

登完秦家三口人之后,秦和钧跟上门服务的公安说道:“给这个小朋友也登记一下。她是我讨饭时候认识的,我那时候快饿死了,多亏了她把自己要到的东西给我吃。她无家可归,没有亲人,之前讨饭为生,就把她登记在我家吧。她的名字叫宁安,希望她以后的人生可以安宁平和,一切顺利。”

宁安:“……”

这话说的含糊不清,就好像宁安这个名字是他起的一样。

果然,公安同志问宁安:“你以前叫什么名字啊?”

宁安摇头,“不记得了。”

秦和钧眉眼含笑的看了她一眼。他发现了,这小骗子嘴里没一句实话。

不管是什么情况,她都能接着你的话头往下说,衔接的天衣无缝,跟真的一样。

以后,谁跟他说小孩子不会撒谎,他都不会信了。

他揉了揉宁安的脑袋,笑着说道:“不记得也没关系,以后你就叫宁安。”

“好哦。”

宁安跟小桔子吐槽:“这家伙真会扒瞎。说的跟真的一样。”

小桔子:“……都是生存之道。”

第260章

五零被抛弃的女儿(19)

公安同志看了看秦和钧脸上的笑容,又看了看宁安,觉得这样安排也可以。两个人相识于微末,都是讨饭的,宁安帮过秦和钧,现在秦和钧反过来帮她,也算是互相救赎了。而且,秦和钧知恩图报,哪怕对方只是分了他一点吃的,哪怕对方只是个小朋友,他也没有敷衍,这证明这个人人品可靠。

“行,那就按你说的来。”

《暂行条例》的规定不是很细,操作起来弹性比较大。对于宁安这种情况,没有详细的规定,只有一条“被遗弃之婴儿,由发现人立即报告当地人民公安机关处理之”可以作为参考。虽然宁安不是婴儿,是不是被遗弃的也不好说,但是大差不差吧,可以套用这一条。

这条规定也是原则性的,报告当地人民公安机关处理之,但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就没有规定了。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酌情处理。现在,秦和钧愿意让小朋友将户口落在他家宅子里,等于给她提供了一个住处。

他们问秦和钧:“那你们的关系怎么写?兄妹?她叫秦宁安吗?这个孩子的生活该怎么办呢?”

“不,她独立立户,就叫宁安。”

公安:“……她怎么独立立户啊?”

“《暂行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

第三条规定了,凡同一主管人,共同生活,同处食宿者,不论其人数多少,关系如何,均称一户;但如一家分居数处,分起伙食,相距较远者,或数家虽同居一处而经济各自独立者,均得分别立户。

“那你们这算是‘同居一处但经济各自独立’的情况?”

秦和钧点头:“对。”

公安问道:“她经济如何独立?”

宁安说:“我借他的房子和钱粮,都记个账,等我长大了还给他。”

公安:“……”

他们挠了挠头,问秦和钧:“是这样吗?”

秦和钧说:“还不还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经济独立。不给她这个‘经济独立’的地位,她就要离开这儿继续去讨饭了。”

宁安点头如小鸡啄米,“嗯嗯嗯。我只会讨饭。”

公安:“……”

行吧。

于是,小小的宁安成了一个独立户。

秦和钧也不让公安同志为难,他说:“我会为她的事情负责,可以签责任书,以后她的事都来找我。”

公安笑道:“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那等我姥姥姥爷回来,请他们跟你们说。”

“行。没事,我们心里有数。你舅舅那边做了担保了。”

虽然秦军长根本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的事,但是,他说了,如果不涉及原则问题,一切事情都尊重秦和钧的意思。

给一个乞丐小姑娘做个独立户,不算什么原则性问题。

而且这事,李志仁主席也打了招呼的。

秦和钧谢过了公安同志,礼貌地送走了他们。

次日,他又迎来一位新客人,刚刚从京城回来的李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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