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场有杀人犯(149)

作者:风声过处

就是这样。窦尧的两面摇摆、左右投机,朝野尽人皆知。李蓬蒿与他是旧时翁婿,他去做指控,难免引人联想是在自我择清。本来什么都没有,突兀来这一手,着实可疑。

窦尧:“而且这么大一起案子,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举子所能发动的。”说着,手上轻轻掐起了念珠,眼神一细,分明又是老狐神态,“虽然现今我还不知道,吐蕃人要求下的诏令具体是什么内容,但肯定不简单——吕渭给李蓬蒿安的罪名,一是勾结外邦,二是串通商贾,说明至少涉及了两股势力。这一切,单单揪出一个士子来顶罪,别说今上,就是御史台刑部大理寺那边看了,都得笑掉大牙。”

所以他不信吕渭。

原本在吕渭提出这个联合指控之前,他的想法和其他人的一样,都当是吕渭贪功忌失:运气好,让他顺利辞掉“知贡举”,躲过了底下人受贿泄题的牵累,不成想碰上这么个吐蕃人挟持的大案,千载难逢,自然争着要来表现。

然而后面听到要推罪李蓬蒿,想法就变了:窦尧不傻,好歹是大唐三品官员,微一辗转,就想通了其中的关窍——吕渭是故意的。他知道窦尧作为科场的“权知贡举”,纵然躲过清剿留得一命,也逃不了朝廷的问责。走投无路,只能与他联手指控,将罪名压在李蓬蒿一人头上。

但这也是陷阱。如前所说,一旦窦尧真的参与了指控,依群臣对他为人行事的了解,立即就会生疑。到时他非但择不干净,反倒要把自己搭进去——三品大员勾结外邦、串通商贾,可比一个小小举子有说服力得多。

这个陷阱要成立,须有一个前提——窦尧与李蓬蒿同在科场之中。而他之所以在科场,却又是吕渭的操弄铸成。

前前后后形成一个闭环的阴谋链,处处都有吕渭的影子。因此窦尧有理由相信:

就是吕渭,策划了这一起科场沦陷!

这个结论一出,立即在众人当中激起波澜,一直不说话的库部郎中马上就要抗辩:“窦尚书!我知此番变故,吕侍郎占尽风口、易引谗言,可他为人忠直耿介刚正不阿,朝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勾结外邦商贾这种事,怎可武断安在他的身上!”

窦尧不屑地扫他一眼:“怎么不可能。”侧过身,正对着他道,“交接外宾,不正是礼部的职责么,勾结个外邦,有何不便利?”

简简一句,顿让对方无言。

兵部郎中这时接口:“可即便真的如此,仅仅栽赃窦公和那李蓬蒿,就能归结此案、将你二人定罪么?证据未免太过单薄了些。”

是太单薄。因此,定还要有其他的手笔。

“证人太少,当然不行。多一些证人,罪名也便成立了。”窦尧悠悠说道,“我出来时,吕侍郎就与那吐蕃贼头共处一室。”

“这会儿,不定是做些什么串供呢。”

另一边,贡院中堂。

吕渭放下血书,看向对面端端坐着的乌纱头,沉下声嗓道:“我劝你早作放弃,这上面没有一项可以颁行——包括那三条。”

血书上笔墨捭阖,由左而右一连列了一十三条诏令要求,除了原先那三个——科举与察举并行、解除商人仕禁、武装保护商人产权——还额外写了好一些作掩护,譬如割地,通商,免税,联婚,更切合吐蕃人的历史身份伪装,以便历史叙事通畅进行。

“你们的汉学专家组研究出这三项要求,全然是纸上谈兵。”吕渭定定道,“要诞生资本主义,凭的是近乎严苛的天时地利人和,这三项只能说创造了‘人和’——唐朝说到底,是个封建王朝。‘封建’的基因,往后还有千余年时间,在这时尚未臻荣,更休谈衰落,所以没有‘天时’;这里幅员辽阔,纵使藩镇割据,也有个统一的架子在,不比欧洲邦国林立,也便没有‘地利’。” “三者失其二,你们的实验先天不足,根本无法成功。”

乌纱头听了,久久没有回话。过了半晌,忽又振声拍起掌来,立起身,对着吕渭的方向,恭敬鞠了一躬。

“太妙了。”落回原座,沙哑的电子机械音从头纱下传出,“原来一个人前后嘴脸翻覆,可以如此迅速——吕侍郎,晚辈受教。”

语罢,又欠了欠身。

吕渭不答。

“你打算怎样实现目的。”骤然间,电子机械音变了另一副腔调,“你知道我们在长安的每一条退路,对我们安插在这个朝代的影子据点了如指掌,现在又有神策军,我们打不过,必须听你的。可吕侍郎,背叛DARPA,就要付出代价——如果我们最后无法达成目的,甚至不能全身而退——我们知道如何杀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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