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之梦(173)

作者:碧水蓝烟

婚前约定

第一条,必须保证一夫一妻,男女双方必须对感情、家庭忠诚。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娶妾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存留形同妾室的丫鬟,通房等等关系暧昧的女人。一经发现,女方立刻休夫,绝不姑息。

第二条,男女双方婚后必须互相绝对信任,和谐共处,平等相待。男方不可有大男子主义,国家政事听男方的,家内之事由女方做主,女方有自由出入家门,做生意的自由,男方不得以礼仪风化等理由干涉女方。

第三条,双方要患难荣辱与共,风雨同舟,互相帮助,互相支持。遇事双方共同承担,独自一人承担,视为对对方不信任。

第四条,生活中遇到问题,意见一致时,听男方的,意见不一致时听女方的。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女方永远是对的。若男方觉得有异议,参照上面执行。

第五条,如有必要,男方要舍弃官职,随女方安居田园,做一对普通百姓夫妻。

第六条,如果有一天,女方因不可控外力重回自己以前的世界,男方不必太难过,可以重新娶妻妾,生子,好好地生活下去。此举不算违背第一条约定。

此约定一式两份。

订约人:肖瑶

同意此约并自愿签约人:

天保二年六月六日

备注:若不同意此约,请派人送回即可。

第五十章 怕被丢下的赵瑞云

另一张纸上则写着:

国家水灾,旱灾当前,婚事一切从简。因女方父母家人都不在这里,男方聘礼从简,省的搬来搬去。

女方家无浮财,尚在创业,嫁妆也从简。

婚礼等仪式奢华不奢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婚后生活好不好,能否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另外:请务必求皇太后颁旨赐婚,其他从俗。赵瑞云仔细的将约定看了两遍,认真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另拿了一张宣纸,在上面写了几句话,晾干后,叠起和肖瑶的两张纸一起收到信封中,走出书房,骑马出门而去。

很快他就来到肖瑶的住处,小翠给两人倒了茶水,就下去忙活了,她要趁着在京城住的功夫,给小姐备办最好的嫁衣,嫁妆。这些事她根本不知道怎样准备,昨天她赶到秋月家里,请教了秋月的娘和嫂子,并让秋生按她们说的列了单子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浩大繁琐的工程,秋月的娘,只是按六老王爷府上大少爷的正妻的嫁妆样子说的,自家小姐可是堂堂的大公主,排场当然要大于她才成,于是她决定放下手头儿的一切事,和秋月娘,嫂子,秋月一起专一准备此事。

赵瑞云拿出自己签了字的约定,给正在忙着看账本的肖瑶看,肖瑶瞟了一眼,笑着说:“你可想好了?有些事说着容易,做起来可难。”

赵瑞云一本正经地说:“你放心,我说到做到。不过,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给你提点要求?”

“哦?”肖瑶有点意外地挑了挑眉,看着他说:“说来听听,合理的话没什么不可以。”

赵瑞云拿出自己写的东西,递给肖瑶

肖瑶疑惑地接过来,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海枯石烂,此心不变。佳人弃我,独回仙界。情何以堪?如何独活?生死相随,绝不分离!情定三生,立字为据,不可失信!

肖瑶看得怔住了,她写最后一条,其实是怕万一哪一天机缘巧合,老天开眼又把她送回二十一世纪,自己不能用现代人的思想,束缚赵瑞云这个痴人,终生不娶妻妾。本是好意,却让他理解成自己可能抛弃他了。专门写下这些来要求自己。肖瑶感动于他的一片痴情,扑到他怀里,哽咽地说:“傻子,我只是说万一,也许今生根本不会有那一天的,你不用担心。”

赵瑞云伤感地说:“我最怕的就是哪一天你师父来把你接走了。瑶儿答应我不要走,就是走,也要把我一起带走。你已经走过一次了,我不想再经受一次那种痛苦。”

“我答应你,不走了,万一有一天非走不可,我一定带你一起走。”肖瑶不管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做到,一口答应了下来。心里暗暗地下决心:在这封建王朝里,自己能遇上如此痴情于自己的男人,是自己的福份,要好好珍惜。

古代的婚事烦琐又麻烦,比起现代来,房子,车子,票子都不缺,然而尽管赵瑞云当天就让六老王爷进宫去求皇太后赐婚,而且当即就求得了懿旨,最后婚事还是定在了三个月以后。

第五十一章 婚前准备

这三个月,一切仿佛和肖瑶毫无关系,事实上她也的确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女子此时应该忙些什么,最重要的是她就是知道该忙些什么她也不会干,比如刺绣,做鞋,缝衣服之类的,她一样也不会。所以,她整天该忙什么还忙什么,女方所有的事都是小翠和秋月在秋月娘,嫂子的指挥下在准备。虽然肖瑶一再强调婚事从简,可小翠完全不理她,什么东西都务求最好,仅一件嫁衣,让京城最好的绣庄,最好的绣娘去做,光工费就要三百两银子,这还不算衣服上的珠宝等装饰品,一向花钱小气的小翠,给自家小姐花起钱来可是毫不吝啬。肖瑶看根本拦不住,也明白小翠的一片心意,除了强调不要张扬外,干脆不管不问,一心扑在几个田庄和京城的铺面酒楼上,调配人手管理新农庄的生产,统一账簿管理,明确分工协作。随着田庄的增加和铺面生意的扩大,肖瑶越来越觉得自己的人手不够用了,不得已,她几次让赵瑞云给自己推荐值得信任的管理人,也让刘管家和秋生自己培养,吸纳可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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