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真不想做皇帝+番外(434)
“所以,我和那个宁竹,长得很像是吗?”
郑秉烛的情绪平静得有点诡异。
他问翠明。
听见这话,翠明又认真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迟疑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长相……的确很像,眉眼、鼻子、嘴巴、脸型……乍一看会以为是同一人,得细瞧才能瞧出差别。但气质差得太远了,宁公子是个文弱书生,讲话温温柔柔的,大人您……您比他要威严许多。”
郑秉烛板着脸,缓缓攥紧了手指,用力到骨节泛着大片的红与白。
但沉默片刻,他竟笑出了声来。
可笑。
多么可笑?
他真该为自己笑一笑。
郑秉烛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他只爱过陈实秋一个人。
当年他十九岁,在江南春日的梨花雨中与她第一次遇见,那人初见他便愣了神,瞬间红了眼圈。
郑秉烛慌乱无措,想问她为何落泪,却又碍于礼数,不敢上前。
是她先靠近,同他说,本不关他的事,是江南这片梨花林太美,风一吹,漫天花瓣如雪落,粉尘扑面,被迷了眼睛。
陈实秋是郑秉烛见过最与众不同的女子。
她不似闺阁女儿羞赧娇俏,她成熟、迷人、优雅、从容,像一朵开得正盛的牡丹花。
她懂诗文,也懂兵法,眼界极为开阔,上能聊朝堂新策,下能谈市井风貌,且她虽然言语温和,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种无法忽视的强势感,总叫人觉得她能掌控一切、应是不容置疑的上位者。
郑秉烛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被她迷住,简直轻而易举顺理成章。
起初,郑秉烛只听她说,她不是江南人,她是个有钱有闲的寡妇,家住北方,每日在家里闲着没事儿干,便出来天南海北四处游历一番。
后来,郑秉烛才知道,原来她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是一朝太后,难怪她有如此的阅历与谈吐。
这样的陈实秋在江南待不了太久,她很快就要离开。
这段时间,郑秉烛一直想着法儿与她相遇,能够同她说一两句话、看她同自己笑一下,就能雀跃一整日。
他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女子,但同时也知道,自己与她绝无可能。
先不论身份,首先家中长辈绝不可能允许他娶一个大他近十岁的寡妇,更别提她还是尊贵的太后娘娘,就算能娶,自己也没那个资格,单是说出这个想法就得被拖去午门外五马分尸。
他只是个地位低贱的江南商贾,与她差距有如云泥。
郑秉烛想,这份奇妙的相遇,与这份悄无声息的感情或许注定只能埋藏在自己心里,只是不知,年轻时就已遇见过如此惊艳的人,后半生没有她的日子,自己又该怎么过。
他数着陈实秋离开江南的日子,然后在她离开那日,悄悄到码头目送她。
可谁想,陈实秋发现了他。
那日,郑秉烛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像一个梦,且是天底下最最美的梦。
因为那日,他朝思暮想以为一别即永别的人朝他招了招手,把他叫去身边,问,他愿不愿意同她走。
愿不愿意离开故乡、离开家人、北上京城?
敢不敢和她一直在一起,即便明知这段感情见不得光,一旦暴露,他们都将声名狼藉,被后世唾骂嘲讽数千年。
敢,郑秉烛怎么不敢?
他想,这就是爱。
他冒的风险,陈实秋同样也要承担,她的身份可比自己尊贵多了,连她都不在乎这些事,自己又怎么可以辜负她的情意?
他爱陈实秋。
陈实秋也爱他。
那么,只要陈实秋爱她,他就可以为她做任何事,什么都不惧怕。
即便这不被世俗接受的感情会令他死后坠入十八层地狱受尽折磨永世不得超生,他也不怕。
这些年,他在陈实秋的帮助下一点点往上爬,从一介商贾爬到了一朝国师。
他替陈实秋干过不少脏事,培植自己的势力、为她排除异己……在她的默许下,他在朝中大肆敛财,把那些金灿灿白花花的疙瘩换成世上最精美的宝物承于她面前,只希望她能高兴些、冲自己笑一笑、与他多几分温存……
他们的关系,从未被外人知晓,这么多年,没人知道,他做陈实秋的走狗,被世人唾骂奸佞,其实根本不是为了那些无聊的金钱和权力。
他仅仅只是为了爱她。
而陈实秋同样爱着他,郑秉烛始终坚信。
也因此始终心甘情愿为她沾染脏污和鲜血。
他觉得很满足,每看陈实秋一眼都觉得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