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嫁给我大哥!(281)

作者:荷桃粥

季临渊笑道:“哼,若当日在旧庙前,阿澈放出的傀能如大军师所造般精巧,想必那赵大人十招都过不了。”

若如此,她也不必中掌。

但长乐听完站得离他更远了些。

大军师的铜傀攀攀叠叠,竟然牵丝引线,互相织缠一招“锁魂灵丝”。这一招当日长乐在鹤州也曾见贺兰澈使过,若不及时逃开,便会被缠缚成茧,定身无法逃脱,任人宰割。

好在贺兰澈引他的铜傀过来,占据有利点位,一招刻骨震,铜傀纷纷引爆,断了大军师的银丝。

但他自己的傀也就全部牺牲了。

贺兰澈不恋战,一招“破云开”往大军师身上冲去,却同样被对方以幻形引路躲开,他的引路距离是贺兰澈的两倍远。那枚火药遂往窗外落入湖中,发出“砰”的一声巨响,震耳欲聋。

大军师不太满意他这招,骨杖一伸,又放出两只银傀,这两只影动更显敏捷,操纵它们的银丝几乎无影无踪,瞬间挡住贺兰澈的去路。

“不公平不公平!”贺兰澈嚎道,“有没有人帮帮我!”

他又羞又气。

他的浑天枢和云梯罗刹一比,就是猫爪和虎爪的区别。何况他是短杖,二伯是长杖。哪有人比武时一个用长枪,一个用筷子的!

季临渊便袖风一挥,外袍飘然脱落,自有精御卫将他惯用的真正长枪呈上,握于掌中。

那杆长枪以玄铁混精钢锻造,枪头嵌月长石,枪尾镶日长石,流转生光;枪头三棱破甲刃锐利如霜,红缨穗子甩动时竟似迸溅火星。

当日在旧庙,兄弟二人对阵仇敌,他使长刀应敌,却因未带这杆长枪而失了好大一个威风。

此事一直令他耿耿于怀,夜半都突然坐起来遗憾!

大军师等着二人攻势,此时季临渊枪出游龙,一点寒芒先到,瞬间挑灭两只银傀。一个是灵巧,一个是罡劲,纵是傀爬动迅捷,也难抵长枪如车轮飞转,劲风横扫。

贺兰澈趁机催动浑天枢,攻势直取大军师。

台下,贺兰池提醒道:“二哥,禁炮仗了,你悠着来,莫用化地之能,将这宴厅震垮!”

“嗯!”大军师冲自己的弟弟坚定点头,知道意思是让他给邺王的儿子放水。

大军师再按动骨杖,一伸又长一节,并不见短于红缨枪,又引动数只傀。

台下有漂亮神医观战,季临渊有意展露风姿,将枪使得格外顺手:或直刺,或横扫,将好不容易凑近的银傀铜傀尽数逼退。起势时枪尖寒光闪烁,忽左忽右,如关山千叠,令人目不暇接。疾步间枪影飞空,劲猛如泰山压顶,直教残余铜傀寸寸碎裂,万象烬焱。

“我也来帮我的兄弟!”水象门门主亲自上台放水,吴带当风,冲枪阵处投笔破幻而去。

本属于两位大偃师的比武考教,成了二比二混战局面。

贺兰澈的父亲是画魂,此时飞身上台,朴拙之笔为攻器,似是苍润纵横意,墨团凝结间,不受枪风辖制,被击破的墨团如天女散花,直往季临渊身上落去。

好在贺兰澈挥动浑天枢,偃甲如兜,将淋漓墨团尽数接下。

大哥长枪一挑,先扫大军师足踝,再回身荡开贺兰池的笔势。枪风如墙,环绕周身,水墨再泼不进燃焰缚骨。

最后他身随枪动,与贺兰澈一起将两位老人击落于台下。

点到即止,这场斗武便算终了。

都给长公子面子,正要宣布长公子赢。

长公子歇战,卸去外袍后,清凉战衣逢汗修身,平时罕难相见的八尺挺拔身形,此时毫不吝啬显露!宽肩窄腰,肌肉匀称,腹盘坚韧,筋肉清晰如刻画,如万人中才能遴出的男模——果然台下就有侍女脸红跑开。

不料一盏凌空飞至,猝不及防。先砸在收势的枪刃上,瓷盏破碎,盏中残冰溅射,一瞬间,长公子的漂亮身躯全挂上糖浆。

“你打我干什么?”季临渊蹙眉,望向突然发暗器的长乐。

偷袭!

“我也试一试我的三脚猫功夫,看与长公子相差几何。”长乐淡定回复,“没想到长公子竟未闪避。”

“哦?”季临渊信了,只道是她心念比武,便也邀她混战,“素知神医不甘落于人下,那正经切磋一番?”

长乐也只是温柔浅笑,心道:人多眼杂,你当我傻。

她不去,既不施展轻云纵,也不继续偷袭。

贺兰澈见状打圆场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看来是神医赢了。”

正闹腾间,谁也想不到,劲装御卫亲自过来与长公子耳语,他脸色一变,通知道——

“父王要来。”

【作者有话说】

老实说,林霁是美貌第一,长公子身材第一,澈子哥性格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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