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侯爷家傻儿子(281)
——是禹梦!
她几乎是在看到狼王的刹那,便挣开士兵,挣扎着朝狼王爬过去。
“狼王……”她嗓音嘶哑,说话声音仿佛用指甲使劲儿划拉墙面一般,令人牙酸,显然已经被火伤了嗓子。
可她仿佛听不见自己难听的声音一般,不住地叫着狼王,道:“我想回家……求狼王赎罪,我想回家……”
可她敬爱的狼王脸上却浮现出一抹厌恶的神色,他缓缓从地上捡起那柄钢刀,缓慢地用袖子擦拭着刀背。
“你跟着孟临,做了太多错事,故土不能容你。”
说罢,他手起刀落,雪亮的寒光闪过,下一刻,一颗头颅咕噜噜滚下来,恰巧滚到叶慈脚下,面朝上,表情还保持在死前的最后一刻。
惊惶,恐慌,死不瞑目。
杀人如麻的螽卫首领,终于在失去一切之后,被故土的王斩下头颅,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作者有话说】
(1)对“空空”的解释来自《大智度论》、《金刚经》、《心经》等,瞎说的求轻喷
第136章
做完这一切之后,狼王将五花大绑的孟临丢给叶慈,道:“是我从前太急功近利,才会被这小人蒙蔽了眼睛,答应与他合作,却没想到他竟然利用我楚狄族势力在中原做下了如此多的恶事,即便你我并不属于同一阵营,我也为此感到羞愧。”
“这厮前来投奔我,求我庇护时,我便在想,究竟是杀是留,而现在,既然你比武赢了我,那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叶女侠,要杀要剐,请自便吧。”
“狼王,你这个小人!枉我还当你是盟友,你……”他话没说完,头便被狼王一脚踩进地上,吃了一嘴土。
“叶女侠,你若要杀他,劳烦出了我楚狄再杀——我怕他的血脏了我楚狄的土。”
叶慈拱手:“没问题。”
然而,叶慈的手还没碰到孟临的后颈,便感到一阵猛烈的杀气袭来。
“娘子小心!”赵明予大喊。
叶慈反应极快,迅速后退,险险躲过了抡过来的刀锋。
他哪来的刀?
叶慈急急后退,定睛一看,只见孟临身上的绳索竟然不知在什么时候被割断了,他的左臂鲜血淋漓,伤势深可见骨,而右手上,赫然拿着一把银白色的剑!
“名声和权柄,这两样我平生最重要的东西,叶慈,拜你所赐,全失去了,既然如此,都别活了,谁都别想好过!”孟临双目赤红,发了疯一般冲过来。
而叶慈只是足尖轻轻一点,向后一掠,便轻而易举地躲过了他的攻击。
昔日的武林盟主形容狼狈,比街边的乞丐还不如,而被她通缉的“白衣党妖女”将手背在身后,气定神闲,宗师一般,对付这穷途末路的困兽,即便千钧不出鞘,也是游刃有余。
“本不想在我楚狄境内杀他的,这厮真是不识好歹!”狼王大吼一声,便要提刀而上,“叶女侠,我来帮你!”
“不必了。”叶慈伸出一只手,示意他不必过来,一双眼则仔细地观察着孟临。
他左臂伤口呈长条状,而那柄剑虽然并未伤人,却通体布满了血迹,叶慈看着,心中忽然冒出一个不可思议的猜想——
难道孟临将这剑藏在了左臂的皮肉中?
她见孟临小臂上伤口的长度几乎与银剑一模一样,而狼王将他捆起来之前又不可能不检查他身上有没有武器,心中再也想不出别的可能性。
他竟疯魔至此!
想来孟临这般如此多疑的人,定然不会轻易地将后背交给一个不知心思深浅的异族人,因此在来到楚狄之前,亦或是更早,便割开皮肉,将这柄银剑埋入了血肉之中。
虽日日忍受利器割破血肉的疼痛,可这种疼痛,未尝不能让他安心。
而方才,趁狼王将他整个人用脚踩在地上时,趁所有人不注意,他用地上尖利的石头划开了左臂的皮肤,趁机取出银剑,割开了绳索,以求能趁叶慈毫无防备之时取她性命。
如此损人不利己之事,也就孟临能做得出来了。
叶慈想着,忽然眼尖地发现,孟临手中这把剑不仅通体雪白,其上还隐隐泛着蓝色的幽光。她瞳孔微缩,整个大允只有一种矿物能呈现此种质地——
雪鸮砂!
孟临显然也注意到了叶慈的表情变化,桀桀怪笑两声,道:“认出来了?这雪鸮砂不仅坚硬,还有韧性,是打造武器的好材料,只可惜天银村那群贱民把那矿看得比命还紧,我没办法,只好略施小计,编了个闹鬼的传说出来,吓得那群愚民一到晚上便不敢靠近,谁知道年三他爹为了钱居然铤而走险,为了不让事情暴露,我只好要了他的命,还顺手炸了矿洞,从此顺理成章地接管了雪鸮砂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