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朝暮(162)
起先在林中,他攻势婉转,一到要害便卸了力,看着就是黄毛小子,没玩过真的。
恩和对她的改变并不吃惊,反而她越狠,他意趣更盛。猝然,他侧了半步,将知柔的手生生扣回去,往她自己颈上靠。
刀风忽转,场沿的篝火似乎为之横摇一瞬。
知柔被他逼得节节后退,胜负欲也上来了,她抬膝击他腹部,奋力挣开他,转眼又斗了数十回合。
她急于脱身,出手每一下都带着肃杀之意,刀锋沾过恩和单薄的衣物,只闻一道“呲啦”声响,划出一线血色。
打斗的时间太长,知柔的右手在脱力边界,已经开始发颤。
她紧抿着唇,心道,她不能败给他。
马通事之前说过,在北璃,斗武场上死生不论。她认为恩和不敢杀她,说白了,也不过是在赌——既然是赌,就有可能会赌输。
性命攸关,她自然求稳妥。
知柔把刀换去左手,聚精会神地看着恩和。
到底很少用左手握兵器,极不熟练,后面再向他攻去,很快便叫他占据上风。
眼下,短刀被恩和按着架在知柔肩上,他一双手力道极大,双眸沉静,好似在欣赏她脸上的表情,耐心地等她求饶。
知柔庆幸自己没有像他一样,一动武就脱衣裳,氅衣够厚,这才没叫刀刃割伤她的肩。
她用力格挡,寒气仍一寸寸朝她血脉逐近,只剩一点儿,刀刃就会划破她的皮肉。
知柔不肯服输,只瞧她的视线穿过他的脸颊,在他身后凝结着,倏然用草原话,对他低说了一句:“有狼。”
或许是北璃人面对野兽的一种本能,抑或是她突然开口,恩和眸光一斜,手中的力度跟着松了两分。
趁着这个当口,知柔顷刻扭转局面。她挥刀削下了恩和落在肩膀上的辫子,长长的一截攥在手中。
“结束了。”她道。
周围兵士见状,骇得发不出声来。
这个中原人……竟然敢割下王子的头发。
不管她是否使诈,刚才那一刀若顺着划过去,绝对足以致命。纵她手下留情,改为割断他的辫子,此举于恩和而言,十分羞辱。
恩和大概是气的,他微微勾了勾唇角,好像在笑,但笑容里掺着恶狠狠的味道。
知柔自知胜之不武,但关键时刻,当然是保命要紧,谁跟他讲正直之气?是以知柔面上不露怯,也没什么心虚的表情,只是太累了,胸口有些许喘。
天幕低垂,火光熊熊。
对面的眸子亮得慎人,知柔与他对视着,却是无比盈亮。
不知过了多久,恩和紧绷的肌肉最终放松下来,抹了把下颌的汗。
瞧她会说北璃语,便不讲汉话了,他轻笑着对知柔道:“你赢了。”
左手向她摊开,知柔会意,把他的辫子扔回给他。
既已得胜,知柔对斗场毫无留恋,她将短刀归鞘,拔靴转身。
“喂,”恩和在后面喊她,“你叫什么名字?”
知柔只当听不懂,步履未停。
兵士慢慢站开,给她开了一条道让她出去,目光直勾勾地瞟着她,心中都有些叹服。
恩和见她不应,又用她的语言再问了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她还是没理。
敖云走上来,眼神锐利地剜了知柔的背影一眼,替恩和感到不服气:“王子怎么会输?”
木希乐也靠过来,问的是另一句:“他和王子说了什么?”
他刚才站得最近,看见了,那中原人嘴唇翕动,对王子说了几字,这才令他落了下乘。
恩和收回视线,脑海中再次浮现那钦的身影——伯颜的养子。
她的眼睛和神态,太像他了。
第72章 饮飞雪(十二) 他喜欢她,该让她知道……
当年, 燕国名将常遇的死讯传来,草原上下一片难言的静谧。
少了一个宿敌,自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但与此同时,以伯颜为首的北璃将领,多多少少替常遇感到惋惜。
他们都说, 燕国皇帝这是兔死狗烹——两国方才订下休战之约, 尚未足一年,常遇便蒙上了通敌谋反之罪, 言官弹劾如浪潮涌至, 未得辩白,铁案已铸。
伯颜和常遇做了半生的对手,一朝宿怨得解, 心中却未见欢愉。
时值冬日,部落里冲突渐少,这样安静的日子过起来,伯颜竟觉不惯。他向可汗自请到周边巡逻,守了三月。
某天,他回来时, 身边多了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儿,身子裹在羊皮袄中可瘦弱了, 眼睛是棕色的,像马儿一样,照了阳光又如同琥珀,温柔而深邃。
男孩儿不爱说话,那会儿,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小哑巴。他没有名字, 伯颜为他取了一个,叫苏都,出类拔萃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