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三年的老公又回来了+番外(193)
郑佩屿挑眉。
“我仔细一想,早在咱们相识之前,我有过一段时间曾在图书馆做志愿者。那个时候我就在那里的地下二层见过你了,没想到吧。”
郑佩屿沉思了一下,摇头:“没印象了,我只记得除了几次给你送吃的外,确实没特意来过。”
“那我带你好好回忆一下。”明鸾小倔脾气有些上来,他觉得这个发现很重要,如果郑佩屿也能想起来,就证明篮球场那次并不是两人的初遇,而是更早之前。
冥冥之中两人注定是要在一起的,否则G大那么大,为何偏偏他们两个相遇,这多么有意义!
所以两三口舔完雪糕后,就再次回返图书馆。
在一楼厕所的洗手池洗净手上沾的雪糕渍,明鸾带着人乘坐电梯,轻脚经过在埋头学习的学生们,来到地下二层的一个角落。他记性很好,即便时隔多年还记得是在这里第一次遇到郑佩屿。
幸运的是那个拐角的位置并没有人,两人面对面坐下。
郑佩屿垂眸仔细回忆,倒还真从记忆深处挖掘出一点蛛丝马迹。
高考完的那个暑假,郑佩屿成绩还没出来就被国内几所顶尖学府打电话抢着要,他一时难以抉择,又不想遵循父母意愿出国留学,索性受G大应邀飞去实地考察。
到G大那天是下午,他拒绝了陪行老师的同行独自闲逛,对G大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大得出奇、环境不错,路上有不少高鼻深目的国际交换生,走累了就近走进图书馆,随手拿了本旁边书架的书看。
本打算小坐一会儿休息一下,没想到直接睡了过去,这么一觉下去直接睡到晚上。
他隐约记得是谁把自己吵醒,因为起床气还凶了对方一下。
郑佩屿仔细看着坐在对面明鸾含笑的脸,心口跳了跳,突然忽闪眼睛一声“是你!”差点脱口而出,好在还顾及着这里需要保持安静没有真的说出口。
明鸾促狭地笑,点头说,“是我。”
他记性好,从旁边书架角落抽出一本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当时手边的应该是这本。”
拂去书籍上的浮尘,没想到打开里面夹着一张写着公式的草稿纸。
G大图书馆书籍繁多、浩如星辰,这些大部头的书与其说提供学生借阅,但因为年代过于久远,拿下来甚至有掉书皮的风险,还格外厚重。
虽说志愿者会定期清洁扫灰,但一直没有人真的会去借阅翻看,加上来这边的都是自习学习的人,所以这本书一直无人问津。
没想到这么多年,里面东西也还在。
明鸾把纸片抽出来,是郑佩屿的字迹,上面有一串公式。
yx?+0.9×(N-x?)?×sin(a×π×x)
下面还写着一句话:当速度超过光速的时候,倒转时光的公示即将成立,意思是可以回到过去,去完成那些弥留的遗憾。
“逆转时空的公式?”明鸾疑惑了。
郑佩屿接过纸条,皱眉疑惑地看着,虽说是自己曾写过的还透着一股熟悉,但不知为何一点都想不起来。
“有印象么?”明鸾倾身问。
郑佩屿摇头,“没有。”
“我们先出去吧。”明鸾将书放回原位,抓住郑佩屿的手离开。
两人牵着手、心满意足地逛了整整一天,在小吃街尝了不少学生时代的美味,回家已是日趋夜幕。
这一天除了必要的时候,两人的手都未曾分开。
凉夏静谧,周遭散发着青草的芳香,蝉栖息在树上发出夏日的绝唱。尘嚣渐散,夜风的气息带着泥土的芬芳,灌入明鸾的肺叶。
自火灾发生后已过了很久,两人早已搬进了一处面积更大也更为舒适的楼房。
想到晚上吃了不少,就让出租停到小区门口,两人散步走着回去消消食。
“明鸾,你看。”郑佩屿指着两人经过的草地。
明鸾扭头看去,有一只黄色的小鸟在一只金毛大狗身边飞来飞去,狗儿以悠闲姿态趴在草地上,小鸟胆子很大啄了一下大狗的软湿湿的粉鼻子,最后停在头顶,张开翅膀耀武扬威。
大狗改变姿势直接躺在草地上,眼神却是很宠溺的看着小鸟,天生微笑唇的嘴角依旧有很明显的上扬。
画面太过美好,令明鸾嘴角不由得也跟着上扬。
遛狗的主人发现这对夫夫一直在看着自家毛孩子,热情地说:“它很乖的,要摸摸吗?”
“真的可以吗?”
“可以啊。”作为能将毛孩子养得皮毛鲜亮、油光水滑的狗主人很是自豪,“放心,它不咬人的。”
经过同意后,明鸾蹲下身子,将手放在狗狗后背上,接触到不可思议的顺滑柔软,眼睛不由一亮。
金毛果真如狗主人说的那般乖顺,主动将身子伏低,面对明鸾的抚摸很是受用地吐着舌头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