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尘埃腾飞(161)
女警一下就明白了,问是不是 spit in your face (向你脸上啐了一口)?
陈霭也是聪明人,心有灵犀一点通,一下就想起这个词来了,连连说“ yes, yes ”。
女警一边问,一边做记录,陈霭想,这大概就叫录口供吧?但怎么没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把她俩带到警局去录口供呢?看样子在警察眼里,这不是什么大事,在路边就可以解决。
她趁机看了看男警那边,也一样,边问边写着什么。
等到两边都谈完了,两个警察凑到一起低声唧咕了一阵,男警就回到王兰香那边,而女警又在口供上刷刷写了一阵,就让陈霭签字。
陈霭一看,写的是事情经过,她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两遍,觉得跟事实没什么出入,就签了字。
女警又把报告拿到王兰香车跟前,大概是让王也签字,然后两个警察都走了回来。
陈霭看见王兰香打开车窗,向着她的方向做了个 V 字手势,然后关上车窗,绝尘而去。
陈霭气昏了,怎么就这样把王兰香放跑了?难道美国警察真的像王兰香说的那样,不会找美国公民的麻烦,反而会找她的麻烦?她很后悔刚才签了那个字,也许警察的报告里藏着机关,但她英语不好,没看出来,就傻乎乎地签了字,等于是被警察卖了,还亲笔在卖身契上画了押。
这传扬出去,该是多么丢人!
艾米:尘埃腾飞(57)
十月 25, 2009 · 62 条评论
陈霭正在心里嘀咕着,突然听到那位男警冲她说了一句什么。 她只听见了句子末尾的 press charge 两个词,于是想起上次为祝先进的事报警后,也听说过这两个词,应该是“起诉”的意思。但其它的词她都没听清,以为王兰香起诉她充当第三者呢,心里一紧张,汉语就蹦了出来:“你们还讲不讲理?”
男警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又问了一遍:“ Do you want to press charge (你想不想告她)?”
这次她听清楚了,应该是在问她要不要告王兰香,她连连说:“ Yes! Yes! ”
男警给了她一个表格,说如果她想 press charge 的话,就在三十天内把这个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给的地址去,过了三十天,这个案子就过了起诉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写了个号码,说这是她的 case number (案件编号),填表时用得上。
然后女警问她想去哪里,说他们可以用车载她去。
陈霭连连推辞:“ No, no , thank you! I can walk. I have a bike. … ”(不用,不用,谢谢,我走去就行,我有自行车。)
警车开走之后,陈霭连东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学校走,一路都是晕晕乎乎的,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一切,究竟是梦还是真。
其实她打 911 ,有一半是条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兰香吓跑,并没想过真能为这事起诉王兰香。这么点小事,警察就问她要不要 press charge ,是不是 press charge 就得交费,而警察可以从中提成?是不是还得请律师?请律师挺贵的吧?
她印象中打官司是很花钱的,“打官司”几个字好像总是跟“倾家荡产”联系在一起的,所谓“打官司打到倾家荡产”,就是这个意思。她想不起这个印象是怎么形成的了,反正是有这么一个印象。她不禁想到:如果打这场官司得花个一万两万的,还打不打?
她胡思乱想着走到学校,也没心思干活,马上就给滕教授打电话,把今天发生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向滕教授讨主意。
滕教授说: “ C 大有专门为教职员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机构,可以向他们咨询一下,让我在网上找找他们的电话号码。”
滕教授在网上搜寻了一下,找到了 C 大法律服务处的电话号码,一个电话打过去,就约好了当天下午见面。
陈霭恳求说:“滕教授,我英语不好,你能不能陪我去法律服务处?”
滕教授说:“这还用问吗?我当然会陪你去。”
两人按约定时间去了法律服务处,那里的人告诉他们:在我们这个州, spitting in the face (向人脸上啐一口)是一种 crime (犯罪行为),叫做 simple assault (攻击罪),如果你 press charge ,被告可能会有 jail time (坐牢)的,最高可判两年的 probation (缓刑,监外服刑),可能还要做若干小时的 community service (社区服务),全看法庭怎么判了。
两人都吃了一惊,没想到啐人一口有这么严重。滕教授低声问陈霭:“那我们要不要起诉?”
“你帮我问问,看起诉要花多少钱,要不要请律师,如果要请律师,得花多少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