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天才基本法同人)(90)

作者:重楼叠月


投票时间只有二十四小时,将以实名制形式展开,并对结果进行实况转播。

落款是林辰。

因为侦破了数起重大案件,林辰近来相当有名,看到他照片的一瞬间,林朝夕就把这人和小龙虾店里的青年对上了号。她和老林身在遥远的西峰市,自然无权参与投票,但事件影响太过恶劣,危害程度太过严重,举国上下都在实时关注进展。连班级里的小孩,都在第二天上课的时候问她:“林老师,你会选择处死那些罪犯吗?”

前一天,林朝夕和老林已经讨论过了这个问题。

老林问她:“林朝夕同学,三省二十城,你可以选任何一座,你也可以弃权。你会怎麽做?”

“如果是从前的我,那我一定会选择弃权。”

“哦?小林老师有何高见?”

“做出选择的人无异于恐怖分子的帮兇。如果选择是,那麽就是处死罪犯性命的刽子手,如果选择否,那麽达摩克里斯之剑就会落在自己头顶上方。不想做导致雪崩的雪花,也不想拖累自己,当然只能弃权,交由命运决定。”

“那现在呢?”老林笑着问她。

“现在啊,”林朝夕眨了眨眼,说道,“现在当然是选择否啦。”

“首先,自己的命运还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上,所以我决定不弃权。其次,咳,老林同志,让我先问你一个问题,‘这个世界的问题出在哪里?’”

老林报以会心一笑:“先生们,在我。”

这一问一答是百年前英国某家报纸给读者出的思考题,而老林的回答正是作家切斯特顿给出的答案。

“犯罪之人自有法律来制裁,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决定他的生死去留,法律赋予我们维护正义和公平以及捍卫自身的权利,我们当然也有遵循法律的义务啦。我们是普通人,但他们也是,并没有什麽不同吧。如果因为一己私欲而站在道德高地对别人的命运指手画脚,世界才会更糟糕吧?”

“不愧是小林老师,说得真好。”

“那爸爸你呢?”

“我吗?那当然是坚持民主至上了”老林答道。

“不愧是老林同志,说得也不差。”

因为警方决定公开,所以这场投票的风波涉及範围前所未有地广泛。就连在美国忙得脚不沾地的裴之也听闻了这件事,当林朝夕询问他的想法时,裴之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相同的答案。

因为他实在太忙,所以当林朝夕追问缘由时,裴之只回了非常简单的一句法谚。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这句话引用自19世纪英国着名的法学家波洛克,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并没有规定这四名罪犯需要为他们的罪过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他们不必为了别人的利益而走向死亡。

然而林朝夕和裴之终究是局外人,所谓入局者迷,旁观者清,身处风暴中心的市民们遭受丧命的威胁,他们才是真正需要做出选择的人。

毫不在乎的明星纪江选择了否,他半开玩笑地解释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陆志浩纠结再三决定不赞成,虽然以少数人的性命换取解药听上去固然是最好的办法,但基于良心的谴责他没办法牺牲别人。

包小萌、陈竹、郑天明投了否,毕竟曾经他们在学校并不属于“好学生”,在很多家长和优等生眼里是被放弃和厌恶的对象,尽管憎恨罪犯,却还是同理心占了上风。

徐三秉和燕缕投了否,这是理性思考后的结果:“要是这一次向犯罪分子妥协的话,他们一定会得寸进尺的,那下一次提出更过分的要求怎麽办?”

步学和吴树投了否,他们说道:“这日子谁爱过谁过,恨不得小行星撞地球大家都毁灭算了。”

阮若投了是,他甚至奢望可以把蔔实豪一干恶人也加进去,他嫉恶如仇,觉得这些罪犯理应去死,而不是危害世界危害无辜又善良的人。

贝微不在三个地区内,但她说自己会弃权:“我没办法做出决定,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不论投是还是否,我都会觉得很有负担。”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想法不同,没有人有资格置喙他人选择的自由。选是和否,都有充分的理由,都不是错误。人类个体之间差异巨大,而差异促使思考,思考方能进步。

在历史上类似的抉择一定出现过不止一次,而人类的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倘若这就是时代的洪流,那麽个人是无法阻拦的。毕竟时代的一粒灰,落到具体的某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如果无限拉长时间和空间的维度,就会深刻地感受到,世界上所有事情,都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没什麽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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