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密教教主在哥谭+番外(100)

作者:持营 阅读记录

温德尔打了个电话给伊莎贝拉,让她把药送去纽约。伊莎贝拉是心相信徒,代表活力与生命,万一托尼有啥事她也可以看看。

伊莎贝拉的哥哥何塞表示十分不放心妹妹一个人去见着名的花花公子托尼斯塔克,即使他妹妹比托尼斯塔克还高半个头。在何塞的强烈要求之下,两兄妹一起出发了。

真奇怪,明明纽约距离哥谭也不远,但是人们提起哥谭的邻居的时候,总是第一个提起大都会,往往不会想到纽约和这两座城市都相距不远。

注:有意是游戏里恋人的特性,一些带恋人飞升的方法就是这个,把恋人杀了做成行尸

第87章 偷鸡摸狗的第一天

8月31日,格吕内瓦尔德马戏团正式开始首演。

马戏团前期已经做了很长时间的宣传,日子到了,正式开演的这天是周末,来看马戏的人比想象中的多很多。

哥谭很少有这种大型活动举办,不管是演唱会、音乐节还是别的,举办这种大型活动的主办方,首先就不会考虑哥谭,尽管哥谭是一座人口众多的城市。万一出了事,保险的钱都不够赔的。

所以一般如果有什麽歌星巡演,隔壁大都会会多办几个场次,有一部分就是留给哥谭人的。

倒是各种学术会议、艺术展览之类的,哥谭会举办一些,给艺术品买保险总比给所有参加音乐节的人买保险要便宜一点,再加上艺术品本来就有保险。

这次格吕内瓦尔德马戏团出的盛况让人们想起了多年前“飞翔的格雷森”的表演,那时候那家马戏团都生意也很好,只可惜表演的时候出了意外,飞翔的格雷森一家只留下了一个几岁的孩子,孩子当场目睹了自己父母的意外身亡,来看马戏团的布鲁斯韦恩想起了自己父母同样死在自己面前的经历,于是便收养了这个孩子。

尽管之后再也没有飞翔的格雷森了,但是关于演出的记忆还留在每一个哥谭人的脑海里。(注)这次来了个新马戏团,有很多被引动童年回忆的人也前往观看了。

“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对劲?”迪克格雷森 aka 夜翼低声对旁边的布鲁斯韦恩 aka 蝙蝠侠说道。

迪克穿着卫衣配牛仔裤的一身休闲服,脸上带着一副大墨镜,手里还抱着爆米花,站在全身西装革履的布鲁斯身边,他们俩的搭配不怎麽协调。

布鲁斯一脸微笑,一边向附近正在咔咔拍摄的媒体挥手,一边低声回应着:“我们俩不一起出现的话提姆又要被媒体口诛笔伐了。”

迪克叹了口气,有点想笑。

最近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提姆被媒体盯上了,有几家小报报道了关于提姆德雷克为了争夺家产把两个哥哥赶出家门的逸闻,面对这种消息布鲁斯不可能直接让韦恩集团去告他们,要是真告,他们反而给他们提供了关注,而且还从侧面证明了提姆德雷克掌控了韦恩集团,他就是在为自己正名才反告对方的。

只是在网上被败坏一下名声还没什麽,反正知道真相的人只会把这当做是开玩笑,最多在蝙蝠家族一起行动的时候嘲笑一下提姆而已。

但是自从那家小报获得了销量翻番的好成绩以后,尽管知道这些消息全部都是空穴来风、无稽之谈,但为了销量,越来越多的狗仔开始跟踪提姆。

为了维护提姆的名誉,也防止狗仔发现他的身份,布鲁斯不得不和迪克出来营业表示他们俩关系真的很好,迪克没有被逐出家门了。

自从被提姆发现了蝙蝠家族的身份以后,大家就对狗仔的能量不敢轻视了。

叹完气,迪克也露出了和布鲁斯如出一辙的傻白甜微笑,向记者们挥手。

一个黑发蓝眼长得很漂亮的女记者,拿着话筒凑了上来,想要采访当事人,其他的记者见状也想凑上来,但是看了看女记者非常符合韦恩家族审美的配色,再看看她青春靓丽的脸,悻悻的退下去了。

“格雷森先生,知道您对这家马戏团的表演有什麽感想?当年飞翔的格雷森家族是马戏团届最负盛名的表演者,作为格雷森家族的一员,您对格吕内瓦尔德马戏团有什麽看法?”女记者不仅长得漂亮,还很有脑子,她别出心裁的掠过了布鲁斯采访迪克。

虽然布鲁斯韦恩是哥谭最有名的纨绔子弟,但是也没有谁真的把他当做是一个愚蠢的很容易糊弄的傻瓜,至少在对付媒体上布鲁斯韦恩很有经验,依靠漂亮的脸和无辜的眼神,他很容易就可以把记者给带得找不到边。

那还是采访迪克格雷森吧,虽然对方是警察,但是接受媒体采访很少,应该不如布鲁斯韦恩那样精通话术,也许能抓住什麽爆点也说不定。

“马戏还没开始呢,今天是首演,我还没看过。”迪克露出大愚若智的表情,“我希望他们的表演能像当年我们家族一样精彩,我看见今天的节目单上也有空中飞人项目,希望他们能安全的结束。”

女记者又问了些什麽,和布鲁斯两个人插科打诨,基本上什麽正事都没说。

布鲁斯感觉到附近似乎有人在盯着他看,余光向那边瞥过去却什麽都没有看到,他只能努力放下怀疑,说不定是第一次看见哥谭首富,所以好奇盯着的人呢?

温德尔牵着达米安混入人群之中,去排队检票。他们俩可没有哥谭首富走VIP信道的排面,得老老实实一个一个排队进去。

哥谭作为一座多面环海的城市,虽然8月底还不太冷,但吹来的风已经很凉爽了,于是温德尔和达米安都穿着便于活动的贴身T恤,外面加一件带兜帽的拉链卫衣,温德尔那件身上印着福尔摩斯的英文本母,达米安的印着蝙蝠侠标记。

顺便一提,两个人打算假扮成普通人,混进马戏团的时候参考了一下路边路过人群的衣服,发现很多人都穿着蝙蝠侠的文化衫,于是达米安也去买了一件,温德尔来哥谭的时候没有在秋冬天的衣服,买也只买了夏天的,所以杰森本来想友情给他提供一件超人的卫衣,但温德尔拒绝了,他打电话给去纽约送药了的何塞兄妹让他们回来的时候,给自己带了几套福尔摩斯周边。

哥谭人真排外,周边店里摆在最前面的永远是蝙蝠侠,最多加上罗宾夜翼什麽的,角落缝里偶尔会塞点超人,神奇女侠之类的蝙蝠侠的正义联盟同事,外国超英是一个都没有。还是纽约的店包容开放一点,也可能是他们现在没有代表性的超级英雄吧。纽约的地狱厨房倒是有个夜魔侠比较有名,但是他基本上只负责自己领地的那一块,很少往外跑。纽约也就没有城市性的代表英雄,只有每个局域有些街头义警。

倒是最近新出现的钢铁侠人气很高,因为他移动能力比较强,可以全纽约到处跑,所以已经有人称钢铁侠就是纽约的代表英雄了。

尽管温德尔和达米安都戴着口罩,但是检票员并未表示异常,而是一脸淡然地在他们递出的门票上打了两个小孔,把他们俩放进了马戏团帐篷里。

都21世纪20年代了,哥谭的这种公共活动还是不实名。

温德尔牵着达米安的袖子,带着他坐到了两个人的位置上。达米安不愿意跟温德尔牵手,把手举高假装自己被牵着已经是极限了。

“你要吃爆米花吗?”温德尔也看见了刚才迪克格雷森手里抱着的爆米花,他低声问达米安。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就看见对方带着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哥,达米安肯定心情很复杂吧,大哥手里拿着的爆米花他也得有!

温德尔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善解人意的人。

达米安想了想,略微点头。他动了动胳膊,把卫衣拉链拉开一条缝,让藏在里面的擂击者探出头来。其实完全不需要这样把擂击者混入场内,他可以隐形,或者是被温德尔放进记忆宫殿,这样像带小狗一样带进来反而容易被发现,但是达米安乐意就管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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