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密教教主在哥谭+番外(45)

作者:持营 阅读记录

临走之前,温德尔看了维克多提供的近期伦敦总部的奥里弗拉姆拍卖行的商品目录。

“如果你有需要的,可以告诉我,我会吩咐他们帮你留下来。只是价格得按照拍卖价来。我做主,按照最终拍卖价打8折,到时候直接走家族的运输线送到哥谭来。”维克多将厚厚的一本册子递给温德尔,“所需的资金可以用这批商品先行垫付。”

他的意思是找个托,替温德尔竞价,等拍下商品以后打折卖给温德尔。

一般情况下奥里弗拉姆拍卖行是不提供这种业务的,想要买什麽东西只能自己亲自去拍卖行现场或是派人去买。

温德尔在伦敦没有这样的手下,维克多的提议帮了他很大的忙,况且这件商品还是走拍卖行自己的方式运过来的,想要把神秘学上的商品远程运输其实是有相当大难度的,防剿局虎视眈眈在海关检查呢,个人运输很容易暴露,但拍卖行对这种业务很熟练,由他们运送也保障了温德尔的权益。

运输途中如果出了事,温德尔都没有拿到东西,他肯定是不用付钱的。

“多谢。”温德尔笑着和维克多握握手,离开了拍卖行。

出来的时候天还没完全黑,温德尔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八点多,他算了一下。

现在迹形还在,他又不怕有人在深夜抢劫,所以晚一点回家也没关系,干脆再去莫兰书店一趟吧!

温德尔于是抄小路向莫兰书店走去,期间他路过了一个超大的公园,手机上的地图导航显示这里是罗宾逊公园。

抽芽行尸要到期了,一般的召唤物可以存在三天,但抽芽行尸只有两天,再过十几个小时,等到明天中午抽芽行尸就不再受到温德尔的控制。

温德尔本来还在为此事苦恼,但路过这个公园让他有了个好主意。

干脆放生吧!

罗宾逊公园是毒藤女最常活动的地点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些什麽动物园植物园之类的地方,总之哥谭绿化程度比较高的地方都被毒藤女祸害(或者说帮助)过,毒藤女在这里活动了这麽多次,遗留下一些格外活跃的植物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对吧!

温德尔于是蹑手蹑脚地靠近够公园,假装自己是个半夜慢跑的的普通路人,他跑了几步跑累了,坐在湖边的长椅上,把抽芽放了出来。

“我说,你要是同意就点头。”温德尔注视着抽芽最顶端的那一片嫩芽。

或许是因为见了世面,抽芽现在已经很像现实中的植物了,只是它的表面仍然雾蒙蒙的,像是笼罩了一层露水,也有点像本来就长得毛茸茸叶片。

那片覆盖着一层银灰色绒毛的绿芽点点头。

温德尔认真地说道:“我把你放生在这里,你要隐藏起来,最好晚点被人发现,能不被发现就更好了。如果要吸收血肉,只能吸收死人的,不能主动杀人。你大部分时间很自由,但是我需要的时候你要服从我的命令,放心,我的命令不会很多,也并不过分。你同意就点头,如果不同意,我就想办法把你送回林地。”

那片嫩芽卷了卷,好像是在思考,很快它一上一下地点了起来。

温德尔放心了,他装作休息好了的样子,站起来又跑了几步。

他不担心这些植物和毒藤女真的混到一起了毒藤女来报复他陷害自己的时候自己孤立无援。

毒藤女将所有的植物当做孩子,她哺育那些植物。

但林地的植物善于掠夺,它和毒藤女眼中的人类一样在伤害植物。

他们不是同道中人。

不要学教主随便放生!植物入侵破坏很大的。

不过区区植物入侵,在哥谭毛毛雨啦

第43章 升职加薪的第三天

温德尔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虽然客厅的灯开了,但是红头罩并不在家。

他大概是去收尾了。

因为明天还要上班,温德尔没有想太多,把抱在怀里的几罐啤酒放进冰箱里,一个人洗洗睡了。

他在梦中进入了牡鹿之门。

格里比仍然卧在牡鹿之门旁的坑洞里,用它沾染了血迹的兽角当做门障,他正合着眼打哈欠,余光瞥见了靠近这里的温德尔。

“你又来了!”格里比说着便哭了起来,“我知道,你要过去了是不是!”

他的眼泪是金色的液态金属,虽然靠的很近,但温德尔感受不到这温度。

感谢波比,今天与她的谈话让温德尔被冬之气氛暂时笼罩了,冷冽的气场暂时隔绝了炙热的温度。

格里比抽抽搭搭了一会儿,还是振作起精神问出了他的谜语:“何物会失去?”

“皮囊。”温德尔开口道,他对照蜕衣舞者的寓言,说出了自己的理解。

和蜕衣俱乐部的蜕衣是相同的含义,蛾相的蜕衣舞者们褪去的其实不是他们的衣物,而是表皮。

蜕衣俱乐部招牌上的图案就是正在褪去大腿上表皮的人。

蛾是变化的,对于在蛾道路上走了一段距离的天命之人而言,表皮已是不必要之物,就像头发对于走在铸道路上已经即将飞升的人而言一样。

如果成立了追奉蛾注则的教会荒林俱乐部,可以拥有的最高级的信徒称号就是“易皮者”。

温德尔摇摇头,先不去考虑那麽多。

“回答正确。”格里比又哭了起来。

伴随着一阵轰隆隆的声响,牡鹿之门缓缓的打开了。

温德尔穿过了牡鹿之门。

牡鹿之门内绽放出守夜人的辉光,在光芒的指引下,温德尔觉得自己的头脑愈发清晰。

他回到了现实中。

温德尔从床上爬了起来,他已经通晓了一些事,一些他本就该知道,只是在抵达哥谭以后仿佛遗忘了的事情。

他已成功晋升通晓者,正式踏上了飞升的道路。

他的手机发出闷声的嗡鸣,开始抖动起来。

温德尔一看,已经到了淩晨十二点半,虽然他只在入梦后与格里比交谈了几句话,但现实中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客厅里还是漆黑一片,杰森并没有回来了的迹象。

他爬起来隔着窗户观望了一下对面两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住着的安全屋,确认了那边也风平浪静没什麽意外,便从被随意的搭在椅子上的外套口袋里掏出个手机,打了个电话给蚊子。

波比的飞机是一点半的,她要坐红眼航班连夜回伦敦,一刻也忍不了哥谭了。

蚊子或许已经与她汇合。

“老大?”蚊子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惶恐,他在温德尔开口之前便赶紧报告自己的工作成果,“我已经见到了您说的那位夫人,待会我就护送她回英国。”

一边说着,蚊子偷偷用余光观察着波比,心里在揣测着这个女人和自己的老板是什麽关系。

他们俩都是黑头发,他没有见过老板的脸,但两个人的气质有点像。

就是那种电视剧装腔作势的英国佬。

这位老妇人十分富有,蚊子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老妇人的手提包、她穿在身上的缝着很多珍珠挂饰的衣服都是一看很贵的奢侈品,更别提他脖子上戴的那条金光闪闪的金项链了。

蚊子见过很多人带大金链子,他以前跟着老鼠做小弟的时候也算见过世面,有不少黑邦小头头一时间暴富就喜欢带指头粗的大金链子,可就算他们的大金链子比老妇人脖子上的粗很多,也没有她脖子上的那条看起来贵。

感情上,蚊子恶意的揣测自己这位神出鬼没的新老大该不会是被富婆包养的吧?

理智上,蚊子认为这位老妇人或许是新老大的母亲,又或者是其他的长辈。

他借助着前方金属墙面的反光,试图记住老妇人的脸,这样或许能找到和她长相应该有些相似的新老大。

蚊子越看老妇人越觉得新老大很有进入阿卡姆的潜力。

老妇人有钱、气质高雅,显然出身不凡,那做为她儿子,新老大肯定也出生很好。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