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你好,亲爱的德拉科+番外(108)

作者:辞尧非尧 阅读记录

至于菲奥莎……

斯内普的原话是:“教不会。”

天知道斯内普和菲奥莎有多想不通,明明魔咒天赋那么高,一年级就可以自创魔咒、可以用无杖魔法,二年级就可以使出失传已久的斯莱特林专属的魔咒,可怎么就学不会这一个小小的守护神咒?

直到斯内普回霍格沃茨准备开学事宜的那天,菲奥莎还只是可以召唤出一小团小小的没有形体的守护神。

小到只有一张饼那么大。

斯内普直接纳了闷——这个格林格拉斯是不是更适合学黑魔法?那她学神锋无影应该挺快的。

菲奥莎自己都快纳闷死了,她明明是按照斯内普说的做的——找一段快乐的记忆,这个她在练习的前两天就试过了,那些记忆的快乐不够,之后斯内普又让她找足够强大的记忆。

菲奥莎仔细想过了,她觉得自己之前做出决定疏远德拉科然后从容赴死应该是她有的最强大的信念和记忆了。但就算是这段记忆,这么些天练下来,菲奥莎也只能召唤出饼那么大的没有形体的守护神。

斯内普走后菲奥莎又苦练了许多天,依旧没有起色,直到格林格拉斯夫妇和达芙妮从巴黎旅行回来,菲奥莎才带着她积累了一个多月的郁闷回到了家。

见女儿无精打采的样子,埃尔维惊讶极了,还以为是马尔福家对她不好,立刻就要去马尔福家讨个说法。

菲奥莎连忙拦住他,说自己是因为练不会守护神咒才郁闷的,这下埃尔维才放宽了心,拍了拍菲奥莎的肩膀说:“没关系,女儿,爸爸到现在都没练会。”

菲奥莎吃惊极了:“爸爸你……你不是实力还挺强的么?斯内普教授说这个魔咒也不算太难……”

“你爸爸我的实力当然强!”埃尔维理所应当地说,“多学几个攻击性魔咒,比这个守护神咒强多了。这个咒语只有对抗摄魂怪的时候最有用,摄魂怪都在看守阿兹卡班呢,不会出来的。”

菲奥莎苦着一张脸——三年级真的会有摄魂怪的啊……

达芙妮则显得更不在意这个咒语了,她舒服地坐在沙发上磨着指甲:“莎莎,别学那个什么守护神咒了,我连咒语都不知道呢。我们可是斯莱特林的后代,多学些攻击魔咒才对。”

“对……你们说得对……”菲奥莎无精打采地撑着头看着达芙妮给她带回来的礼物,是两个按照她们样子做的娃娃,“芙芙,我一直以为你不幼稚。”

“娃娃很幼稚吗?女孩子都很喜欢娃娃吧?”达芙妮吹吹磨下来的指甲,“这可是请巴黎最出名的雕刻巫师刻出来的,我还把我的声音录到我的娃娃里了呢。”

菲奥莎挑挑眉,她的注意力放在了那两个娃娃身上。她拿着达芙妮的那个娃娃看了半天,随后拿魔杖在娃娃头上点了一下,娃娃立刻说道:“达芙妮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姐。”

“噗……哈哈哈哈哈……”菲奥莎一下子被逗笑了,守护神咒带来的不愉快也暂时抛在了脑后,“芙芙,你可真是一点都不谦虚。”

“那当然!”达芙妮甩了甩头发高傲地说道。

“那我也不谦虚了,”菲奥莎那魔杖点在自己娃娃的头上,“菲奥莎是最好的妹妹。”

假期只剩下不到半个月,但就在这十几天的时间里,预言家日报登出了一个几乎让所有巫师都恐慌起来的消息——小天狼星·布莱克逃出了阿兹卡班。

“真荒谬,魔法部的人怎么连个罪犯都看不住?”达芙妮翻了个白眼把报纸递给菲奥莎,“这下好了,一个杀人犯出逃,霍格沃茨也平静不了。”

“确实没法平静,”菲奥莎把报纸放在一边没有看它,“他是朝着哈利去的,霍格沃茨会戒严。”

“莎莎,你怎么知道?”达芙妮疑惑地问道,她觉得她的妹妹整天关心的不该是这些才对。

“听流言,你不知道他是神秘人的手下吗?那个人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哈利,布莱克一定会去找他。”菲奥莎隐瞒下了实情。

“和我们没关系就好。”达芙妮满不在意地继续去做她的事了。

可这则消息让菲奥莎更忧虑了些——摄魂怪会到霍格沃茨来,可按她现在的水平只能抵挡半个,她也不能用攻击魔咒,摄魂怪不知疼痛,除非把它们彻底销毁,可这样的做法会使她触犯魔法部的法律,她指不定会被抓起来。

在魔法世界最后的日子在监狱度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菲奥莎叹了口气,她只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更加努力地学习守护神咒了。

开学的日子很快到来,在和父母告别后菲奥莎和达芙妮与德拉科会面,一起登上了通往霍格沃茨的火车。

他们的三年级,就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的收藏和支持!

PS:终于可以开三年级啦!

菲奥莎:“我那一嗓子应该不高……吧?”

纳西莎&卢修斯:“反正我们听到了。”

斯内普:“你的教授也听到了,并且被你叫醒了。”

菲奥莎:“……对不起对不起。”

德拉科:“上了我的床就是我的人了!”

菲奥莎:“???我们有发生什么吗?”

德拉科:“没有啊,也差不多的啦。”

第76章 厄尼的过去

我叫厄尼·麦克米兰。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麦克米兰庄园里,在我八岁那年。

我的家族——麦克米兰家族世代纯血,我的祖辈中有布莱克家族的人嫁入,所以在那之后,家族中的纯血观念更加严重。

我的父母非常优秀,我还有一个哥哥,他比我大很多岁。母亲为了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把他送去了德姆斯特朗读书,而他也不负父母期望——从小就很优秀,他总是在纯血家族的圈子里被称赞着。

和哥哥比起来,我的天赋和能力根本不值一提,父母一直不太喜欢我——我和哥哥差太多了,他们觉得我为家族丢脸。哥哥唯一喜欢我的地方可能就在于和我比较可以给他带来优越感。

当然,为此,我也不算很喜欢他们。在家里,我总是一个人待着,父母不会管我在哪里,他们只要知道我活着就好。

所以,在格林格拉斯家族到访那天,我也只是自顾自地带着我的宠物特尤——一只小猪,我带它去花园里晒晒太阳,它看起来很不好,它快病死了。

我想让它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再看看这明媚的阳光,而不是听着我父母的嘲讽和不屑——他们觉得我有这样一只宠物太掉价了,他们巴不得它死,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特尤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躺在了草地上,任由特尤伏在我的胸口,它很安静地享受着阳光和青草的芳香。

“你是谁?”

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我警惕地看过去,那是一个小女孩。

唔,棕色交杂着金色的头发,这可真是奇怪。当时我很希望她也是一个被父母嫌弃的怪胎,这样也许我们可以多说一会儿话。

不过她的蓝眼睛真是漂亮,像是大海,像是今天湛蓝无云的天空。

“厄尼·麦克米兰。”我简短地说着坐起来,把特尤抱在怀里。

那女孩坐在了我面前,笑嘻嘻地说:“你好,我叫菲奥莎·格林格拉斯。厄尼,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我停滞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可以。”

如果不是很熟,纯血们大概都不喜欢对方直接叫自己的教名。纯血们总是显得自己很高贵对吧?单单一个姓氏就可以代表他们拥有的一切。

今天来访的格林格拉斯,他们家里有一对双胞胎,这个菲奥莎应该是妹妹,她看起来和其他人好像很不同。

“这是一只……小猪?”菲奥莎很小心地碰了碰特尤的头,然后有些担心地说,“这是你的宠物吗?它看起来很不好。”看特尤没什么反应,她又摸了摸特尤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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