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GGAD] 魔法·哲学·书信(14)

作者:卧枕熊 阅读记录

相信你对这个论题更为感兴趣,亲爱的盖尔。

你的

阿不思

ps:请使用猫头鹰来送信,而不是人,或者你更愿意跟在猫头鹰的后面?

第23章 安瑟尔谟

亲爱的阿尔:

要我说,亲爱的阿不思,你我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只需你我二人在意便足够了,当然,我很乐意让所有人都知晓我们的关系,或者说,只要你同意,我现在便打算直接写封信送至——例如——《预言家日报》,让所有人都知晓我们两人的名字将会永远绑在一起。

虽然这一点,根据我们未来所打算做的[大事],便已经注定你我二人的名字将在史书上永远会并排写在一起,实际上,这一点更让我感到愉悦。

你的弟弟不该成为影响阻止你的未来与发展,我的甜心(my sweetheart),而在择偶上,他更没有资格影响你的选择与判断。

下次会注意临走时彻彻底底地在你的身上认真检查一遍,将不小心掉在你身体上的金色发丝取走,当然,床铺也是一样。

我觉得金发跟红发缠绕在一起的模样似乎很漂亮,你觉得呢,亲爱的?

那头热烈的红发之下,我无法抗拒地会注意你的唇,那片唇瓣就像清晨时被露珠所沾染的玫瑰,动人而诱惑,我忍不住幻想着时时低头去亲吻,温热而柔软的触感总会让我欲罢不能。

……

你说得对,阿尔,看来我不得不写完这封信再去爬你的窗户。

或许是的,你一直这样了解我,关于肯定性和否定性神学,我看重的是其背后的意义。

当然,这里若是根据伪狄奥尼修斯的理论,那么只有后者的命题在文字意义上是真实的,而前者只有在隐喻意义上才是真实的。

而当我们开始论述否定性神学优于肯定性神学的时候,或许不相似的符号由于远离感官形态的自然和美丽,可以被视为自然形态的否定,而你所提到的微妙与反常识也正出于此。

——在这个意义上,否定性神学似乎已经足够表达了天上的实体(因为它们缺乏感官形态),并且已经能够参与神圣的真理,因为它们不会被误解。

就像你在上一封信所写的,肯定性神学使用积极形式的术语来描述神的属性,但这些术语仍然无法完全表达神的本质。相比之下,否定性神学使用否定性的命题来更好地表达神圣的无法触及。

那么,麻瓜口中的圣像为什么是不相似的符号。

当然,首先于象征而言——例如圣餐是基督的象征,便代表一种只有通过超越感官外表才能领悟到的真理。

而人们观看这些圣像时,便不应只停留在它们的表面表达上,而应该超越感官外表,意识到它们只是图像,是真实的图像,而不是真理本身。

大多人都会错误地将这些感官圣礼视为仅代表自身,而不是超越自身的更高真理。

相似的,对于我们口中的[词语]而言,词语是指向其他东西感知的符号,首先指向一个概念,通过这个概念,指向现实中的一件事物。然而,并非所有词语都意味着存在的事物,根据安瑟尔谟所提出的:

1) 用其名称指示、通过心灵构思的,并实际存在的东西(例如石头);

2) 具有名称和心理概念,但不真实存在的东西(例如从未被证实的海怪);

3) 仅有名称而没有相应的概念的东西(例如[无]);

4) 既没有名称也没有概念,也没有任何存在。

简单而言,存在三个语言层次:口头表达、心理表达及不能归因于任何语言的层次,当然,若按照之前《论解释》的说法,这些概念是事物的自然相似物,所以适用于所有人。

从而便产生三种方式谈论一件事情:通过感知的感官标志(通过身体感觉);在内心思考,而那些标志则在外部是感知的;以及不使用任何标志,在我们的头脑内部进行表达,通过肉.体形象或根据事物本身的不同性质的理性概念。

当然,感官一向是与外界相接触最直接的途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会不断加深我们的回味与记忆。

或许我该将这点作为论据,来向你解释每日深夜拜访的缘由,亲爱的。

你的

盖尔

ps:信交给猫头鹰了,不过我打算在猫头鹰送到信之前出现在你的面前。亲吻。

第24章 安瑟尔谟

亲爱的盖尔:

昨夜你对猫头鹰的那种居高临下的嘲笑模样已经深深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或许是我的错觉,从你家猫头鹰的眼神中我似乎能够察觉到它的情绪——忧心于在失业的边缘徘徊——盖尔,我不得不说,与送信使者争前后是完全可以被称为幼稚的行为。

当然,事实上我并非是为其辩护的最佳人选,无论是我的立场还是我的心似乎都在你那边,毕竟我无法拒绝你的吻。

你曾说过喜欢我湛蓝色的眼睛,或许我该为此感到荣幸,但当你的那双眼眸认真注视着我的时候,我的心却不由为之颤抖而重重跳动。

就像是奶油在心中融化的同时,又被某种炙热的烈火所点燃,我完全失去了挣扎的能力。

我喜爱你的触碰、脸侧的抚摸,无论是额头相抵时交错的呼吸声,还是唇边似有似无的气息。而当身躯叠覆、十指紧紧相扣时,我真切感觉到了你心脏的律动,盖尔,这让我从未如此般渴望着你的吻,让我的双眸忍不住慢慢湿润。

灵魂的渴望,也是从灵魂中叫嚣的喜悦。

亲爱的盖勒特,你生来便随身携带着如此的魅力?

还是说,命运注定让我与你相遇,并命令我们为对方所倾倒,相似的头脑,贴近的灵魂,在这个灿烂而热烈的夏日。

……请原谅我匆匆写下的内容,当羽毛笔沾染上墨水时,倾诉的欲.望便无法抗拒地浮于心头,或许,这就是羊皮纸与文字的魅力。

我同样在期待你今晚的到来。

而在此之前,不如让我的头脑冷静冷静,回归我们的正题吧。

既然上封信中谈到了[表述],或许我们可以对表述的意义继续进行探讨,例如对陈述为真进行提问。

事实上,陈述所指的事物(即作为真理的原因)与陈述的真理本身,或许便是真理条件与命题真理之间的区别。

如果真理并非在陈述之外,那么就是在它的真理条件中,需要从它内部的元素中寻找。但实际上,陈述的真理既不等同于陈述本身,也不等同于它的意义,而且陈述的真理价值似乎可以随时间和表达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或许我们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陈述的真理在于它表达了什么,也就是它的正确性(rectitudo)。

即是说,陈述的真实性并不仅仅取决于它是否符合事实,还取决于它的意义是否正确表达了事物本身。这种正确性在于陈述所表达的概念是否准确、一致,而不仅仅是陈述本身的准确性。

真理作为一个符号,它是不变的,与真实性或准确性在严格意义上是偶然的,但例如“人是理性的动物”这样的必要命题,在这种情况下,真理和正确性的两种意义是相符的。

在这些符号中,动作本身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它们可以准确地像表述一样发挥作用,而名称则不同,毕竟其中至少包含两种属性——意义与指称。

这里不如拿我的名字阿不思(albus)作为例子,[albus]在拉丁语中本身可能仅意味着[白色],但在特定的语境和陈述情况下却同样可以用来指代特定的实体,如一匹马(“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马?”“白色。”),当然,也同样可以用这个[名称]来指代我自己。

就像尽管我们知道每种颜色通常都存在于一种表面上,但[albus]一词也并非意味着表面。所以在这一点上,[陈述]情况和知识都成为了重要因素,而这种知识来自先前的经验或与交流者共享,因此在进行指称行为时可以假定为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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