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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那位酷拉皮卡君(44)
作者:鹿蜀X 阅读记录
她将纸条递给我,说的是全然无关的话语。
「你想成为什么类型的作家呢?」
我不知道。
我只看过童话。所以,我就像临时抱佛脚一样说出了自己唯一知道的答案:
“我想当童话作家。”
她笑着点头,用口型说了一句“真好”。
她又问道:
「你打算一直留在这里吗?」
我不解道:“一直留在这里有什么不妥吗?”
老太太稍稍思索,在纸上写道:
「未来的大作家,一定不会甘于停留在这样的小地方吧。」
我问:“我能够成为大作家吗?”
她笑了起来,在纸上写了很久。
她将那张纸条递给了我:
「我很喜欢书。」
「如果有一天,你成了大作家,将书物出版了的话,也请给我寄一册吧。当然,我会付钱给你的。」
我毫无缘由的跟随她一起沉浸在了对未来的幻想中:
“你是说、我写的文字,也能变成像这件书屋中的、一册一册的书本一样……”
「是的。当你写出足够美妙的故事,你的书本会在大陆的各处发行,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知晓你的著作。」
「或许有一天,你的作品会卖到大陆上的每一个书店。家家户户都知晓你书中主人公的名字。」
「你可以赚到很多很多的钱,远比你现在能想象到的所有财富都多。」
我竟向往起如她描述的那般未来。
「如果有一天,当你成为世上最富有的作家……
「不,在那之前,当你的故事出版成册的时候。也请给我寄上一册,并在书的最后签上你的名字吧。」
“为什么是书的最后呢?”
我问道:“一般要签名,不应该是在书的扉页,最开头之类的地方吗?”
老太太不慌不忙的写道:
「如果是在扉页的话,我从一开始就会知道,这书是你写的了。」
我在心中想,知道是我写的,有什么不好吗?
老太太已经写完了下一段话:「那样,我从一开始就会抱着欣赏的目光看到最后,只会觉得,“果然”是一部很棒的作品。」
「但是,如果把签名留在最后,我还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但当我看完这部令我感动的作品,再注意到签名,发现是我当初看好的那个小女孩儿,
「我就会想,“竟然”是你。」
我不太懂其中的分别。
可她好像很兴奋,一连串写了许多字:
「只要不知晓作者,就能将惊喜留在最后。当我遇见很棒的作品,再发现作者还是我认识的孩子,那样就是加倍的惊喜。」
我仍不太能理解,但既然她是这样说,我便应道:“我知道了。”
“等我写出书,出版了,我一定会也给你一本的。”
我挺起胸,立刻做了一个很大的让步:“而且不收你钱,免费的!还会在书的末尾附赠一个签名!”
她笑起来,抹了抹眼角,像是收到了一份珍重的礼物,就连写字的手都有些颤抖起来。
「你能够遇见更多人、能去记录更多事。你不应该被束缚在镇中。
「外面会有不拘泥于这些事的人,也会有能够与你坦诚相待的朋友。你会感到足够幸福,因为你的生活中有他们在。」
“会有这样的人吗?外面和这里不一样?
“我真的会遇见像你说的那样的‘朋友’?”
我忘了矜持,连着问了许多:“那我应该什么时候出去呢?是一个人去看外面的世界?”
「你会找到愿意与你共同旅行的同伴的。」
她望着我,手抚在我的头顶,眼中含笑。
「代替已经老得走不动了的我,
「去和朋友们一起看遍这个广阔的世界,然后——」
「书写属于你自己的故事吧。」
那天,是她在我心中种下了火苗。
因为她对我说:
「未来的某一日,
「我相信你一定能够成为这世上最著名的作家。」
第36章 36
初来乍到, 即便已经找到居所,将零零碎碎的种种琐事安排完毕,也花费了好几天的时间。
即便之前多多少少已经有过心理准备, 但刚来到完全陌生的异国他乡,面对从未听闻过的生僻方言, 我还是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无所适从。
虽说选择来到这里的是我,想要在这里的出版社投稿的也是我;我已经大致查询过N国的信息, 就连酷拉皮卡君都有帮我收集过资料。
可真变成独自一人面对语言不通习惯不同导致的种种困境, 我还是怀揣着巨大的不安,迷茫了许久。
在这样全然陌生的环境之中,我第一个认识的人便是我的编辑。
颇有勇气的我几乎是在抵达这里的第二天, 行李都还没收拾好, 我便拿着以前写出来的手稿兴冲冲去了我所熟知的那家出版社。
也因此认识了我的编辑——他是在N国认识的第一位熟人。
编辑叫做秋山。不过这些信息都不重要,记不住名字也无妨。在这本日记中,我的编辑就只有一个人。
编辑虽然年轻, 但十分健谈。而且通用语与方言切换自如,帮我省去了不少麻烦。
他不仅指导了我的写作,在我刚来到N国而无所适从的时候,他也热心的帮助了我许多, 也让我更快速的适应了N国的生活。
我来到这边, 见到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风景、吃过了一些过去未曾听闻的珍馐。
说到这个, 那我不便不得不提起两样让我印象深刻、震撼我心的奇异食物了。
我的新家是一间阁楼(loft)。是上下式结构,分为两层。下层有着大部分的生活设施,包括卫浴厨房客厅, 还有各种家具也都是摆放在下层的, 所以被我用来当做工作区域。
而上层就是我平平无无奇的起居室。衣柜橱窗之类的留在上层,但空间狭小。在此不多费笔墨赘述。
我主要想说的是, 在我下层的办公区域,我的书桌正对着一扇窗。
正好在阁楼旁边的院落里种着一棵树。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但我见他结着橙黄色的果子。
所以每当我抬头,正好透过窗户看见那树枝上结着沉甸甸的果实。
傻小子和我一样,也对树枝上的果实充满了好奇。
每当我从写作中抬起头来,会看见它比我更要专注,眼也不眨的一直盯着窗外的那棵树。
树枝上的果实一开始是金色的。
再过一阵子,它变成橙黄,再变成橙红。最后变成火一般的颜色掉落下来,砸到地面上,看上去汁水丰沛,颇为诱人。
我和傻小子一直望着它看了有好几天,终是忍不住问了编辑。编辑说,这种果实叫做“柿子”。
“柿子”好像是这边的特产,至少我在友客鑫,或者我出生的镇落附近都没见过。
编辑说“柿子”可以吃,还挺好吃的。
我没忍住诱惑,当天就爬上了树,伸手摘了一颗果实。
回到家,细细的洗过柿子,再小心翼翼的把它切成了好几片。
傻小子一直坐在我的脚边,用难得的营业模式蹭着我的小腿,满是期待的冲我叫了好几声。
保险起见,吃之前我还是再查了一遍。
“人能吃柿子吗?”
答案是肯定的。虽然有人说不好吃,但那算是口味问题。“柿子”这东西吃起来应该是对人类无害的。
我又查询,“猫能吃柿子吗?”
答案却是否定的。搜寻得来的答案说猫的肠胃太弱,并不支持它们享用这份美食。
我很遗(炫)憾(耀)的当着傻小子的面吃完了一整个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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