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歌行]无双朝朝(43)

作者:羽韵浅浅 阅读记录

小鹦鹉在架子上跳上跳下,翅膀扑闪扑闪的,看起来十分欢乐。

活像在嘲笑某人。

无双揪下一朵开得正好的石榴花,心里对这只说风凉话的破鸟暗暗磨牙。

昨天是谁在赌场把你从笼子里赢回来的?还没过几个时辰就学会忘恩负义了。

手里的石榴花精准砸在捏着嗓子叫的鹦鹉头上,鸟儿登时上窜下跳,翅膀扑闪着乱飞。

无双一个闪身到了走廊,几下就抓住了乱扑腾的小鸟,这小东西在他手里也不十分安分,作势还要啄他的手心。

嘿,你个小没良心的。小少年伸出两根手指就把鹦鹉尖锐的双喙手动合上,带着一丝恶劣和报复意味地说道:“忘了是谁把你从笼子里赢出来了?没良心的。”

明亮的眸子和鹦鹉圆溜溜的眼睛互瞪,小少年不轻不重地敲敲小鸟头,嘀咕着:“不要跟着我叫姐姐,只有我能叫她姐姐。”

林朝朝梳妆起来,一大早打开门出来就看见无双站在走廊上……玩鸟?

啊呸!什么虎狼之词!

林朝朝狠狠唾弃了一下自己龌龊的思想,人家和鹦鹉玩呢。

“姐姐出来了!”

无双感官发达,听见推门声立刻回头,把鹦鹉送回架子上,一个闪现蹿到了她面前。

那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她,活像只活泼的小,啊不,应该是大狗狗。

“你好漂亮。”

他看见林朝朝薄施粉黛的脸比之平日更添三分艳色,好看的唇上涂了一层明亮的红,在白皙肌肤的映衬下宛如白雪红梅。凛然清冷,又有灼灼艳丽。

无双忽然心间一动,视线在林朝朝的唇上流转了好几下,心像:这个颜色好漂亮。

“化,上妆,所以迟了一点,”林朝朝没察觉他的异样,抬头看了看太阳,道:“胭脂水粉上了脸,怎么也会比平常更好看一点。不过你今日倒是勤快,来这么早。”

自顾自走下走廊,边问道:“一起去吃早茶吗?”

无双当然同意。

早上的天启城有着不属于皇城威严的烟火气。

大路两旁的商贩撑着摊子吆喝,大大的笼屉一被掀开,白花花的热气蹿高数米,向四周散开事物独属的香气。

百味楼,茶香氤氲。

这里的早茶和平常人们理解的清茶不一样,是一种用茶叶、果干、果脯、坚果等捣成碎渣后烹煮的一种茶,其实和八宝粥也没什么区别了。所以也叫吃茶。

临窗而坐,可见下方不计其数的摊贩排列成两条长长的线,各色各样的人停留在不同的摊位前面,满街都是小麦蒸熟的淡淡清香,偶尔有一点荷叶的清爽。

林朝朝放下筷子往外看去,有一家三口牵着啃包子的小孩往前走,有小厮打扮的人买了食物匆匆送到马车里、有精壮的挑夫赤着膀子毫不在意地狼吞虎咽、也有手拿兵器的江湖人勾肩搭背,偶尔往巷口坐着的小乞儿那里丢几个白花花的包子……

人生百态,烟火人间,尽入眼中。

“姐姐不吃吗?”

林朝朝正饶有兴趣地看着窗外的热闹人流,被无双的声音唤回了神志。

她视线回转,发现摆在无双面前的一屉猪肉白菜包、一小笼虾肉饺、一盘灌汤包已经空了,连茶都吃了好几盏。

反观她,一样的东西每样只吃了一点,还剩下一大半躺在盘子里,瞧见无双看看自己眼前空空如也的盘子意犹未尽,再看一眼她面前没怎么动过的食物,目光可怜兮兮的。林朝朝恍惚以为看见了一只耷拉着耳朵的小狗。

林朝朝:“……”搞得好像我不给你饭吃一样。

本着珍惜粮食的观念,她把自己吃了几口的虾肉饺和汤包推到他面前,“不介意的话,先吃我的。”

“不介意,谢谢姐姐。”

无双很干脆地接过食物,对林朝朝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然后埋头干饭。

林朝朝见状招呼百味楼的伙计再上一份荷叶糯米鸡和油炸酥肉配白粥。她高估了自己的饭量,低估了青春期小男生的饭量。

光吃一盘包子就饱了。林朝朝放下筷子茶碗,颇有些惊奇地看着无双三下五除二就咽下了一个三寸大小的糯米鸡,此时正把炸的金黄酥脆的肉块一股脑倒在白粥里拌了拌,然后开始吸溜。

林朝朝看一眼他桌子上的空盘,在看看自己只吃了三个包子,一小碗茶的桌面,头上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吃货男友Q版?

林朝朝见他吃得香还不挑,一副好养活的样子,有点理解上辈子回老家奶奶喜欢给她添饭看她吃东西的心理了。

无双这样的,如果在上辈子,带回家里奶奶应该会很喜欢吧。她最喜欢给她吃东西。

倒是林阳那个小屁孩估计会闹得凶,觉得无双抢走了亲姐姐。如果在上辈子,爸爸妈妈会喜欢……

估计是不会喜欢的,他们现在的年龄,叫早恋。会被打断腿的。

林朝朝堪堪收回了上辈子的思绪,只是心里仍然不曾完全平静。

“过来。”

她见无双已经吸溜完了那碗肉粥,拿出帕子招招手示意他靠过来。

轻轻擦去他嘴边的污渍,她手上的帕子掠过唇边,带来柔软的触感。还有一点点独属于女子的冷香。

漆黑晶莹的双眸里有着明显的温柔,它专注地看着无双,像是十分珍视,仿佛,盛大的一场雪中,只有他是开出的唯一一朵花。

无双突然有点发愣。

“无双,”林朝朝把手帕收起来,话语在喉咙辗转了好几下才断断续续地冒出来。

“过几天,你,愿意,和我去林氏祠堂祭拜一下我的族人吗?”

她上辈子的记忆觉醒在十二年前魔教东征的战场上,那时候林父战死,林母自刎,七岁前的记忆太过遥远,是以她对于这辈子的双亲说不准是爱更多一点还是敬更多一点。

林家的事迹太过惨烈,惨烈到林朝朝从这辈子的家人身上找不到一点点纯粹的美好。是以她才会这么久都还记得上辈子的家人。

带无双去祭拜林家族人,算是她对自己的提醒,也是对和无双之间关系的一种承认。

不过……

“算了,”林朝朝笑了笑,没等无双回答就把话收了回去。“我方才说着玩的,你别放在心上。”

“姐姐,”无双看着她,清亮的双瞳里倒映着她的样子,“林氏一族百年忠烈,我也是听过的。我很敬重林将军夫妇,如果有机会祭拜,是我的荣幸。”

他的语气郑重无比。

但林朝朝不想再听了。她直接站了起来,道:“没什么好祭拜的,先人英灵所在之处,不要随便打扰。”

她还没有喜欢无双到那种份上,怎么能把人往祠堂里带?

何况在祠堂多待一会,她就会想起过去那些年求医问药,应对生意场,还有不知哪里来的亲戚的灰暗日子。

她刚才真是脑子坏了。

“我们不要说这个了,今天天气好,我在城郊有一片林子,我们先去那里看看,然后去雕楼小筑,春天也是品酒的好日子。”

林朝朝转移话题,露出一个带着劝哄的笑。

无双静静地看着她,漆黑的眼眸里闪过一瞬间看不透的情绪。

“好。”他终究还是顺着林朝朝的话题往下走:“无双听姐姐的。”

城郊的林子确实十分有趣,林朝朝和无双默契地没有提早饭时的小插曲,很快就投入灼灼艳丽的繁华春景里。

春花灿烂,但美人的容颜比之万千春色也不逊色分毫。当无双用眼神询问着林朝朝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他怀着一点虔诚,在万千春花中吻住了自己的心上人。

草地柔软,或许是这里的氛围太好了,在林朝朝被无双忘情地压在青翠的、开着无数不知名小花的草坪上时,她已经抱住了他的脖颈,双眼湿润着,有些失神地瞧着湛蓝湛蓝的天空。

从脖子慢慢滑到肩头,锁骨。本来春天天气好,林朝朝出门时穿的衣服不多,没两下就被亲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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