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撞日求婚[综英美](29)
“也没有丈夫。”布鲁斯截断兰迪的话,并补充道:“我是异性恋。”
直到这,兰迪还觉得布鲁斯马不停蹄直奔主题的态度挺好挺有趣。
“那,我们去,喝一杯?”要将这句话说出口比兰迪本想象得要更尴尬;她的声音几乎断断续续。作为掩饰,她又说:“我是说,今天风和日丽,我们可以去喝一杯,然后结婚?”
嗯?她刚刚说什么?
“好啊。”布鲁斯微笑答道。
兰迪眨了下眼。再眨了下眼。
在后知后觉中,她惊慌失措、满脸通红,试图更正自己的口误。
“不不不是的,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那不是我原来想讲的话,我没有求婚,那不是──”她停下来,从慌乱转为震惊,“什么?”
“我说好。意思是我愿意。”
布鲁斯再次回道。就在兰迪手足无措的试着挽回尊严的这段期间,他已经收拾完地上的牛油果,甚至拿出手机给不知道谁发了个短信,动作迅速利落,可看上去从容不迫。
最后,他将手机放回大衣口袋内,左手提起堆满牛油果的提篮,朝兰迪伸出右手。
“今天天气确实不错,适合结婚。”布鲁斯是这么说的,“对了,我们婚戒先用家传戒指好吗?订做的戒指得再等一段日子。”
兰迪看着布鲁斯,再看着布鲁斯的手,再看着布鲁斯。
她不想象鱼一样张着嘴,也不想莫名其妙和陌生人结婚。
但是,拒绝家传戒指?她得是多粗鲁的人,才能做得出这种事?
那是家传戒指,拒绝就太冒犯人了,对吧。
“好……哦。”兰迪听见自己答应的声音。
布鲁斯过于明亮的笑容在她的答复后,变得更真诚柔和,软化了他钢蓝色的眼睛。
“很好。”布鲁斯握住她的手。
而后,他从大衣另一侧的口袋内,掏出一深红色皮革表面的戒指盒,从中拿出一镶嵌珍珠的银色戒指,将其套进兰迪的右手无名指上,推到最底。
“我们走。”布鲁斯牵起兰迪的左手,零解释,就往自助收银台走。
…………?
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5章 证婚Bibbidi-Bobbidi……
有趣的事实是:
从兰迪公寓附近最邻近的沃尔玛、前往哥谭市政厅,可以只需要不超过二十分钟的车程。在此先前,兰迪都没想象过、原来从这个A点到那个B点可以这么近。
这就是有钱人都喜欢开跑车的原因吗?为了节省时间?不是为了炫耀财富?因为时间就是金钱,省下时间就能去赚更多钱,那就是有钱人越来越有钱的真相?
兰迪可以被自己的发散思维给说服。这逻辑没毛病。
真正的事实是:
兰迪秘密地被吓坏了。被她自己,被布鲁斯的“我愿意”,被事情进展的速度、被这一切,她吓坏了。
然而,做为一个标准的哥谭人,绝不透露出自己的被惊吓只是基本原则。关于在哥谭生存的建议,第一条是任何时候你都得保持住至少表面上的镇定,因为你不想被当成疯子或被抓住弱点。
兰迪宁可在内心花上双倍的时间来处理庞大的信息量,也不愿意要求布鲁斯暂停一下。所以,当布鲁斯把她推进副驾座时,她才发现他们已经结完帐。当布鲁斯把车驶出沃尔玛停车场时,她的思路还卡在家传戒指的部份。
“家传戒指,但是现成……?”
兰迪为自己的语无伦次皱起眉。她想表达的是:既然这是家传戒指,怎么马上就拿出来了?像现成的一样。
神奇的是,布鲁斯有听懂。
“从几年前开始,我养成将家传戒指带在身上的习惯。”布鲁斯说着,一边踩油门换档,同时转过头来、看着兰迪微笑,“这枚戒指和我母亲留下来的珍珠项链被设计为一套,你喜欢吗?”
兰迪张口,闭嘴,再张口,内心想的是:
留……留下来?是那种‘留下来’的留下来?
“这可太美了,比起钻石我更爱珍珠。”她硬挤出一个微笑作为响应。
“啊,挺好,我母亲也是。”布鲁斯以鼻音回应,在把油门踩到底的同时,还能分神伸手帮她理顺耳鬓的碎发。
再次,兰迪秘密地陷入最深的恐慌之中,被布鲁斯开车的方式吓坏了,更被自己右手无名指上可能是遗物的戒指给吓坏了。
她告诉自己千万要冷静。这就只是布鲁斯习惯把母亲的遗物(天啊,遗物)带在身上,这没什么,不是吗?
世界上肯定有很多人会随身携带至亲好友的遗物,就想想有多少人会在爱宠离世后将其骨灰做成琉璃做成钻石,相较之下珍珠戒指算什么。况且如此一来,当布鲁斯遇上他一见倾心的对象时,就能马上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