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今天枝夕看靓仔了吗+番外(271)

作者:金鸽甜马 阅读记录

她们都喜欢他。

在拒绝了第三个女孩的交往请求后,轰焦冻重新翻出了高中时代用的那个旧手机——自那天后,他便不再用的那部手机。他该谢天谢地,这么漫长的岁月过去,它的零件还未有太大损坏。

然后他点开了那只存了一张图片的相册。

那个时候是傍晚,昏黄幽暗的光线从一侧的窗玻璃打进来,能隐约照清空气中的细小尘埃,他的手指颤抖,呼吸也急促——有多久了呢?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再也没见过她的模样呢?

青年本以为自己会对照片中的人感到陌生——要知道,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去刻意遗忘一个人,再度忆起时,总是会感觉微妙的。

可是没有。

他看着照片上因惊讶而微微睁大眼睛的少女,只觉眼眶发热发烫,他定定地注视着她的面容,一动不动,生怕下一刻便会有某种咸涩灼人的液体自眼眶滑落。

轰焦冻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他看着这张照片,他们唯一的一章合照——那甚至不能被称为“照片”——他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原来有种感情,早已融进血液、刻入骨髓,伴随着每一次呼吸与心跳。

他将那张照片传到了现在的手机里,再度设置成了桌面。再后来,每当有女孩借机与他拉近距离时,轰便会有意无意地,让她看到自己的手机。

“是高中时认识的。”

“我们没有在一起。”

“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在等她回来。”

“……因为我很喜欢她。”

因为他在等她回来。

可是……她还会不会回来呢。

“今天的这个女孩,笑起来的样子真和你有些像,我差一点点就忍不住,要答应了。”

“……骗你的,她们都不是你,我不会答应的。”

“可是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轰看着手机上的那张照片,眼底泛出淡淡笑意。

……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像过去无数次一样,制止了街头一名罪犯,救下了那个惊慌失措的小孩。

那个时候,小女孩一手抓着沾了灰的兔偶娃娃,一手拉住他,像模像样地在他耳边小声说:“……她刚刚也和阳菜说,不要害怕哦。”

用六年的时间一层层粉饰出的高墙顷刻间被打成粉碎,太阳发热发红,夜幕星河低垂,有人伸出双翻云覆雨手,把大把光阴席卷而去,岁月洪荒里打开一看——

一切都只是须臾。

六年时间如过眼云烟匆匆而去,他再度跌回了曾经的梦魇,眼前的场景急速拉伸切换,他看见她站在体育祭的擂台上,错愕又气呼呼地道:“焦冻,你居然对我下那么重的手?!”

音犹在耳。

那些关于成长的、舍弃的、自欺欺人的依旧忘不了的东西,如此新鲜光亮、熠熠生辉,是丝毫未被岁月侵蚀的模样。

那个时候,轰焦冻便明白,他自以为的“放下”,自以为的“坚强”,原来都只是假象。

多年前埋在心头最柔软一处的那根针,那穿过针线的一端,原来一直握在她手上。

只需只言片语,就能令他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

黑发的姑娘已经睡着了,棉被之下的身体微微蜷缩着,眉宇间凝起浅浅沟壑。

[爱丽丝],这是她的个性,他记得,能力是创造幻境。

眼前的这一切,是否只是一个幻境呢?他轻轻执起她落在被褥之外的手,不敢多用一分力气,像是生怕会把什么给打碎一般,然后,拢进棉被之中。

有那么多时刻,他都想给自己创造一个幻境,一个有她的幻境。

现在……

[只是现在,我不打算从这个幻境中挣脱出来。]

轰焦冻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床上的人,像是要把她刻进自己的眼睛里。淡漠而疏远的眼神被点燃,光和热刺破心脏和他蒙尘的灵魂,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如擂鼓,撞击着胸腔。

第一年他死了。

第二年,还未活过来。

第三年成为行尸走肉,直到第四、第五年。

第六年时,新芽探枝、星星在梢头轻轻晃,有人把它偷走了,藏在海底,他伸出手怎么也够不到。

第七年,大火刚刚熄灭,雷雨即将降临,烈日倏而消逝……他终于等到了梦里那点星光。

第117章 “胜己,我回来了”

当晚的新闻被这样一个事件所占据:

【英雄“焦冻”在街头与一黑发女子对话, 随后两人一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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