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城市猎人同人)城市猎人之不合格猎人(102)

“因为昨天他们的目标是我,金铭株检察官只是倒霉赶上了。”金雅夏回答得很干脆。

“如果是这样,那么请问金雅夏xi,你那么晚了,去坟场做什么?”李浩庆问道。

“该怎么说呢。前几天,我和一位同事在国道被黑道堵截的事情,你们应该也知道。而之后,我听说黑道上有人开出了五千万的天价。偏偏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请,我完全没有头绪。就算是要死,也要当个明白鬼,你说是吧。”金雅夏回答得非常平稳。

“所以你就约他们到坟场见面?”看着对面一副娇弱样的女人,无论是只李浩庆还是笔录的警员都感觉荒谬。该称她大胆,还是该称她不怕死?

“需要吗?我只要把车开出去他们就会自动找上门不是吗?”金雅夏回答道。

“那么说宁馨坟场并不是你特意选中的目的地?”

“不是。我没什么目标。只是想开到人少的地方,万一有什么事情,尽量避免殃及无辜。”说到这里,金雅夏都忍不住想要赞叹自己,她是一个多么有道德心的人啊!

听着合情合理,但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职业敏感,这位审讯的警员总感觉金雅夏隐瞒了什么事情:“那你问出了些什么?”

金雅夏一脸无奈,双手一摊:“刚准备开口,你的白痴同僚冲进来,并且朝天鸣枪示警,让大家伙不准动。如果是你,你能怎么办?”

“照你这么说,你并非事先计划好去宁馨坟场,只是将那些人引去人烟稀少的地方,以免伤及无辜?”李浩庆再次确认道。金雅夏的意思就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他直觉地认为金雅夏肯定知道些什么。只是现在她的口供很完美,一时还真找不出什么破绽。

“是的。”金雅夏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那为什么我们在这张照片上发现了你的指纹?”李浩庆脸色突然一变,厉喝道。

‘啪’的一声,一个透明的证据袋被扔在了桌子上。袋子里是一张被烧过,又被水泡过,可以说是惨不忍睹的照片。幸运的是,照片上的内容还算能辨认得出来。

“被狱火焚烧的女婴?”金雅夏拿起照片看了看。然后轻轻放回桌上,面色不变。

“你怎么知道照片里的婴儿是女婴?”仿佛像是抓住了什么破绽似的,李浩庆忙咬住不放。

“因为我见过。这张照片那个时候就放在一个名叫‘金铭姬’的墓碑前。刚好傍晚交接,阴阳交替的时刻,又是在坟场,看到这样的照片,你不觉得毛骨悚然吗?”金雅夏扬了扬眉,“所以我拿起来看了看,又放回原处,有我的指纹也不奇怪啊。”

“你的意思是说,你去的时候,照片已经在那里了?那么说,你也不知道照片上的婴儿是谁?”李浩庆已经站了起来,居高临下,想要以势压人。

可惜这对金雅夏没有任何效果:“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李浩庆眯了眯眼。

“我要投诉,李警察官有栽赃陷害同僚的意图。”金雅夏举手。

李浩庆呼吸一窒,恶狠狠地瞪向金雅夏。

“我说错了吗?我为什么去坟场的事情,我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照片上为什么有我的指纹我也解释过了。而且我还告诉你,在我去之前,照片已经在那里了。依照逻辑,你应该向墓碑主人在世的亲人打听有关于照片的事情。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这么吓人的架势逼问我有关于照片上女婴的事情。这不合乎逻辑。那么原因就有两个,一,你们找不到线索,又急着破案,想要栽赃陷害;二,你知道照片上的女婴是谁,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请,所以,结果还是,栽赃陷害。”

“你胡说八道!”李浩庆的脸变得铁青。

“好歹我也是在检察院工作的,我们勉强应该算是同僚了。相煎何太急啊!”

“你……”

“李浩庆,出去。”审讯室的门打开,走进一位更为结实的便衣,看样子,他的职位应该比李浩庆要高:“金博士,非常抱歉,我的手下心急了。”

“没事。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在这里签了字,你就可以走了。”新来的警员将金雅夏刚刚的口供让她看过,签字。

到门口,金雅夏看到李润成已经焦急地等在了那里:“怎么样?没事吧?”

金雅夏摇摇头,用眼神示意回去再说。

另一个屋子里,在录口供的金铭株也被问及照片的问题。金铭株同样摇头:“我妹妹只活了一个多月,而且那个时候我还太小,完全没有印象。”

“家里没有她的照片吗?”

“也许有,我不确定。不过我没有见过。”金铭株一面沉稳的回答着同僚的问题。另一面他的心里是惊涛骇浪,照片显示是一个正在被活活烧死的婴儿,而他的妹妹死的时候才一个多月大,金雅夏之前说他的父亲犯了蓄意谋杀……金铭株不敢再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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