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我真的是语文老师(473)

在孙平为学生社团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学校里教研组也在为新学期制订新的教学计划。因为孙平并非任课老师,所以他想当然地就没有参加这样的会议。结果孙平很快就收到了教务处发来的提醒邮件,表示余义利已经就自己的会议缺席投诉到了校方。

孙平立刻就被这封邮件给膈应了,其实在李玮提醒自己之后,孙平特意去查询了学校的教师管理条例。学校的老师分为业务类和行政类两个大类,业务类就是授课老师,比如余义利、龚樱和李玮这些老师都是;还有一类是行政类,他们本身有教师资格但是却没有授课,可偶尔也会发表相关的学术论文来丰富自己的教育从业经验,比如校长、副校长这些管理层们。

当然,孙平也属于行政类,但是行政类的老师出了几位学校高管之外,一般都是挂靠在学校内下属的教育研究中心里,然后再兼任行政职务。但是孙平却是例外,他是挂靠在语文教研组。虽然管理条例没有禁止这么做,但也没有认为这是正常的做法。

不过孙平却觉得既然没有否认,那就是默认咯。如果学校已经在规则上默认了自己的做法,现在还被人抓把柄,孙平当然觉得不舒服。作为拥有法律大师水平的业余律师,孙平在回复教务处的邮件里充分展现了自己对于《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熟悉程度。以《江南东方学园教师管理条例》以及《江南东方学院教师道德自律规范》为基础,配合《合同法》、《劳动法》、《教师执业条例》等法规,孙平直指余义利的投诉是无效的,并且要求教务处必须就此事作出澄清。

还别说,孙平这洋洋洒洒充满各种法律专业术语的邮件还真的将教务处的人吓得一愣一愣的。教务处的人也不敢怠慢,立刻将学校法务处的专业律师请了过来,核对邮件内容是否正确合法。

结果律师看了半个小时之后,苦笑道:“按他说的去做吧,否则他绝对能将我们告得万劫不复。”

“那我如果现在修改《江南东方学园教师管理条例》和《江南东方学院教师道德自律规范》呢?”教务处的人不死心,提出了一个不算方法的方法,然后询问律师。

律师摇摇头,“首先,修改这两部内部规范是需要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要他们通过才行。其次,这样的条例如果不符合规矩,教师协会是可以事后要求修改并不承认合法性的。最后,任何法律法规的修改都不能对修改前的案例进行追溯,所以就算我们修改了,也无法让这个投诉成立。何况人家能抓住这么多的把柄,你敢保证人家没有后招?律师是不会将所有牌都放在桌面上的,尤其是必杀的底牌。算了,还是按人家说的去做吧,免得后续麻烦太多。”

看到法务处的律师都没辙了,教务处也只好再回复了一封邮件给孙平,表示孙平的抗议他们已经收到,并且经过研究认为孙平的抗议的确合理,所以就已经撤销了余义利对于孙平的投诉。教务处服软的邮件并没有让孙平开心多少,反倒是让他内心更加纠结。

孙平当然有快刀斩乱麻的方法,直接和自己爸爸说余义利对自己的仇视,那么孙爸爸自然会将余义利开除掉。但是这样的处理有很多弊端,首先孙平想安安静静刷学校副本的计划肯定不能实现了;其次很多不了解情况的人会认为江南东方学园内部裙带关系太严重,不利于学校品牌的推广;最后,一旦这个先例开了,学校内部就永无安宁之日了。因此孙平还是决定自己想办法对付余义利,不想惊动自己的父亲。

另一边,另外一个当事人余义利看到自己的投诉被教务处撤销之后,顿时脸色就变得不好起来。虽然他知道自己在天佑中学算是被迫离职的,可是自己在离职前那也是颐指气使的副校长啊,什么时候受过这气啊!

而一直旁观此事的龚樱也挑拨道:“余老师,这事简直是打了我们语文教研组的脸啊!无论是社会,还是我们本身,都对教师这个名字有极高的道德要求。教研组开会,他堂堂一个副组长居然接连缺席,这造成的影响多坏啊!学校也是的,不能因为他在别的地方有所成就,就袒护他不遵守组内规矩吧?”

“别生气,这事气不来的。”原本还怒发冲冠的余义利忽然云淡风轻起来,“龚老师啊,你还年轻,不懂得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他孙平是来干嘛的?就是学校选来当吉祥物的。什么国际著名青年作家、世界著名青年数学家……诸如此类的头衔,听上去的确风光无比,可是和我们语文教学有什么用么?没用!但是人家面子大,我们也只好忍了。不过,只要我余义利还是语文教研组的组长,我就不许那股子歪风邪气在我们组里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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