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诚衍生同人)【洪周】 我执+番外(17)

作者:猫爪必须在上/昼夜有相逢 阅读记录

当初是缅甸人觊觎利益,借着小情儿的旧仇设计害死老爷子,没成想白鹭鸣还能站得稳,轮不到外人鲸吞蚕食边边角角。现在换了主事人,坐下来照常谈。

利来利往,想来也很有意思。

情字能值几个钱?比权势廉价,比美色单薄,想来要比礼义廉耻贵一点,值得放在话本里演一演,也算人间大乐。

16

周凯把每一个分岔路口都走的果决,刀头舔血讨生活,一念生一念死,他不贪生不畏死,所以没什么可犹豫。最大的犹豫,是那时在灯塔看见那个换了气场的年轻人。

肿了半边脸,故作愣而俗气地引他注意。

一个阴差阳错间知根知底了的小警察送上门,再绝佳不过的挡箭牌。

他早早厌倦熬日子,谋划一场盛大的收尾。

点引线的人来了。

他犹豫了一个转身的时间,洪少秋在身后扬声喊他:“哥!做掉啊。”

听乐了,回头看他。

洪少秋是第一次见他,他不是。

第一次见洪少秋时,他头发比现在短,穿着白T恤,拿胳膊没轻没重地锁着周超拖他去吃饭,周超一叠声地洪哥放开,脚步却还是跟着人走了。

挺好,有书读,有新生活,也叫人哥。

他就忽然挺羡慕洪少秋,能被周超在朗朗乾坤下喊一声哥,不用接受异样的眼神和腹诽。

周凯没思考太久,递上酒杯:“厉害。”

小警察一愣,倾身用双手毕恭毕敬接了过去。

他点点头:“行,明天跟着我吧。”

一念之差。

后来叫成叔查过他,乏善可陈的干净履历,孤儿,黑户口,有张身份证,上边名字没变,姓忘了是陈还是许。周凯没在意,只叫他少秋。

一个没大没小的闯入者,拉他的窗帘,改变他的生活习惯。他把那只猫不动声色地捡回来,蓬松炸起的毛,厚实柔软的爪心,周凯松口留了下来。

和俞克山那顿饭,洪少秋替他挡酒,他借丹拓的手清理门户。借着酒劲,洪少秋忘了自己是谁,他也忘了。

周凯没有欠人的习惯。

老爷子救他,给周超新生活,他赔进半辈子守住白鹭鸣。

阿仓为他出生入死,他给他荣华富贵,纵他钱权痴妄,还要救他的命。

一切皆可还,一切皆有目的。

洪少秋不一样,言行化作一粒石子砸进平静的湖泊,令人慌张。洪少秋来卧底,想要坐到高位探情报,他猜他想要立功,猜他和警方一样卯足心思想要毁掉那三条走私线。既然这样,最后总会给他。无所谓,他有个想法,谁做都是做。

除此之外,怎么解释。那人说他要是想吃糖,也会给他剥的。说得天经地义。老爷子祭日那天,周凯在祠堂枯坐半夜,夜深人静时听到楼下一声猫叫。抹黑下到二楼楼梯口,看见一片漆黑中洪少秋和猫在沙发背上悉悉索索的身影。他借着拐角的遮挡坐下来,垂头向下看,黑茫茫中,瞳孔借着月色散发萤亮的微光,耀痛人眼。

他枯坐,那人等他枯坐。

他伸出手,凭空一握。

不怕生活磨平他棱角,不怕风霜砥砺出伤口,周凯不介意别人辱他畏他欺他恨他,单单怕别人对他好。洪少秋对他好,所以周凯最怕他。

还不起。

就别抓住了,放手吧。

周凯犹豫,刀剑无眼的修罗场上犹豫总是能要了人的命。他不仅犹豫,还冲动,从洪少秋旁敲侧击问他想不想金盆洗手开始冲动。

想象阳光下的生活总是叫人愉快,他说想去卖鱼。当年老爷子就是从卖鱼佬起家立业的,把他和周超捡回去的那个晚上,煮了一锅白鲜鲜的鱼汤。洪少秋回答:“你想做什么,我就希望你做什么。”

他总是这么天经地义,不知道讲出多大的笑话。周凯几乎脱口而出,你一个警察——

你一个警察。如果真有那天,就算他们活着,想必也是平行的两条线,再无交集。

放手吧。

事后再三思量,一切都是一念之差。他叫洪少秋开车去罗湖分局,带他看周超,状似无意提起警校。

听懂了就走吧,别回来了。

洪少秋听不懂。

和他讨要一个逾越的承诺,买菜回家,给他带糖炒栗子。

周凯几乎瞬间做了决定,把栗子和犹豫都咽下去,剥了个栗子给洪少秋,说后天腾出空来跟他去接港。

洪少秋很自然地把栗子叼了过去。

17

港口,是夜。丹拓的人如期而至,一条其貌不扬的小型货船自夜色中驶来,时隐时现徘徊,不靠港。周凯穿着短夹克,洪少秋给他披了件黑色大衣挡风,见船来了,他把大衣脱到一旁,亲自踩水上了快艇,扣下护目镜。有专人驾驶,三架快艇一齐出港,寒风割裂空气划过皮肤,衣服鼓起,猎猎作响。两船隔五米互相对灯号,晃过几桩暗语,洪少秋沉默着蹙紧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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