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夏同人)[BBC卷花]Daily life of Baker Street+番外(11)

作者:切尔SAMA 阅读记录

糟糕的天气,真是疯了。

真难想象就在二十分钟前他们还是那么和睦,二十分钟后就变成了这样。

但是谁说不是呢?谁能接受那样的说法呢。“我知道凶手是谁但是我就是要看着他再杀人”,这样的观点恐怕除了犯罪分子没人可以轻易接受吧?

当然,即使是他也不能。

John烦躁的揉着隐隐作痛的腿,茫然的望向窗外。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此时他的室友早已穿戴整齐,悄然飘出了221B的大门。

一辆出租车向伦敦郊区平稳的行驶着,司机一边注视着前方,一边不住的往后视镜里看。今天他的这位乘客有些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他是一位精明干练的年轻人,穿着黑色风衣和蓝色围巾,他苍白的脸上的潮红说明了他似乎还在发烧,但他毫不在意。最奇怪的是,这位乘客上车时没有报出明确的地名,而只是说,“卢奇市郊,具体方位我会再指给你。”

出租车已经驶入了市郊范围,司机刚想开口问一问他们的目的地,后座的那名乘客就已经开口了,命令干脆利落,“这里左转。”此后每一个路口司机都顺着这名乘客所指引的开着,最终驶到了一间郊外别墅门口。

☆、第十三章

乘客——Sherlock Holmes走下车,毫不犹豫的来到别墅前,伸手扣了扣门。

来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她围着围裙显然不是保姆就是女佣,她疑惑的看着来人:“先生,您找谁?”

Sherlock微笑着报出一个名字,女佣的神色一瞬间惊慌起来,她匆匆跑进房间。不一会,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而这次男人毫不客气,Sherlock只觉得头部一阵剧痛,便失去了知觉。

当Sherlock再次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但颠簸告诉他自己是在一辆轿车上。是的,他的眼睛被蒙住了。不仅如此,手也被反绑在背后,身体蜷成一团。他试着不动声色的挣扎了几下,身体无法动弹。

很好,头脑开动,一次转弯,三次颠簸,途中听到一次狗吠,罗彻斯特巷,文生广场,现在又走出到了佛克豪桥路。沃兹华斯路。派奥瑞路。云雀厅巷。显然,这位不太友好的邀请者似乎不打算将自己带到一个十分高级的区域。最终车子停在了冷港巷,那里有一个废弃的旧仓库。有趣,Sherlock不由的在黑暗中舔舔下唇。他抓住了他,却没有急着杀他。和他的预想一样,这样最好不过。

Sherlock伸出勉强能够活动的手指费力的从口袋里掏出黑莓机,简洁的发了一封短信:

I need U.

但是刚刚点了发送键,他就被那男人粗暴的从车里拽了出来,手机也被扔掉摔坏了,甚至无法确定一下短信是否发送成功了。

眼罩被扯下来,侦探有些不适应光线的眯起眼,看到轿车里走出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是的,女子,就和自己想的一样。

女子摘下墨镜。

“Hello,Mr.Holmes,我们又见面了.”

争吵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现在John有点后悔了。他始终呆在楼上房间里,抱着Sherlock也许会上楼来道歉的希望,然而已经三个小时过去了,某个咨询侦探完全没有动静。

John开始觉得,也许是自己错了。

他的室友是谁?是Sherlock Holmes!这个名字就说明了一切不是吗?我们不能用正常人的标准去要求他不是吗?

甚至,John觉得,就算他不在乎人命也没有关系,不管怎么说,如果没有Sherlock Holmes,伦敦不知道还要多死多少人。

也许他应该下去道个歉了。

他胡乱的揉了一把头发,就在这时耳边传来手机震动而与桌子发生碰撞的刺耳声,说不出为什么,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他立马从床上跃起,抽过手机看了一眼,快速小跑到楼下,“Sherlock!Sherlock?Are you stay here?”

然而,匆匆找遍每个房间都没看到人,John忍不住一拳砸在身边桌子上:“Fucking Sherlock!Again!你他妈聪明绝顶!”

Sherlock对着高挑的女人露出一个短促的假笑,礼貌的回了一句问好:“hello,Ms.Anna Petrov.”

☆、第十四章

站在他面前的金发女郎,不正是公园里惨遭杀害的女人?

Anna Petrov露出一个微笑,“我不得不说,你做的真是太棒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可是给了你们我心理咨询室的地址。”

“那不是你的,而是你双胞胎妹妹Kelly Petrov的工作室。”Sherlock直直盯着女人,眼神锐利,“你在酒吧递给John的名片我只看了一眼,但是立刻就看出来名片不是第一次印刷,而是修改后的产物。证据是名片上的名字在你修改打字的时候前面多了一个空格,因此它不是在正中间而是稍稍偏右。至于我怎么找到你的?那就更简单了。我得说,犯案前你让我见过一面是你最大的错误,当然不是唯一的。你穿着讲究,但是靴子上却溅上了泥点,那两天一直没下雨,因此你的泥点只能来源于郊区的沼泽。伦敦市郊有小型沼泽和水潭的只有卢奇市郊。而你的大衣上则沾上了一片七指蕨的叶子,这提供给了我两个信息。第一,这一定是你在上车前也就是你的住处沾上的,因为伦敦市中心没有这种野草。第二,你出门极其匆忙,以至于你这样注意仪表的人都没能发现它。聚会开始的时间是晚上七点,你虽然匆忙却还是出于一些原因在家里吃了晚饭,因为在灯光下我注意到你的嘴角有一点点的面包屑。按照一般人的晚饭时间是五点半到六点来推算,你最多只有一个半小时可以赶到希诺酒吧。那么我的工作就简单多了,我只需要在卢奇市郊找一个门前有着七指蕨,到伦敦市中心大约要用一个半小时路程的房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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