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同人)[哥谭]杰罗姆家的小坏种(24)

作者:一叶霜花 阅读记录

在哥谭,很少有人愿意抚养别人的孩子,除了那些在世界儿童日收养小孩以此来彰显自己仁慈的上流社会。

每个人都想抓住这次机会,于是看起来最有可能被收养的我,又成了众矢之的。

在霍兰先生与夫人来之前,他们偷偷地把吉娜修女给我穿的漂亮衣服撕破,把它弄脏。

他们拽我的头发,用肮脏的手去糊我的脸。

于是我就那么狼狈地出现了,衣服又脏又破,头发凌乱,唯一漂亮的脸上还都是脏污。

但是这阴差阳错地让霍兰太太对我有了怜惜,因为只有我那么狼狈,看起来又那么瘦小坚强,所以她觉得我在这里可能是过得最不好的那一个。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场景,美丽端庄的霍兰太太抱起我,对一旁西装革履的霍兰先生说,“我们带这个小可怜回家吧。”

最终,我被霍兰夫妇决定收养了。

因为各种手续,不确定要养的是男孩还是女孩而没有装好的房子,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霍兰先生会在下个周六来接我回家。

那天晚上,乔治受她表姐苏珊娜使唤,把我堵在墙角,他用脏兮兮的手抢走了霍兰太太给我的手帕,恶狠狠地对我说,“小怪物,你最好跟玛利亚修女说你不要去霍兰先生家。不然下次他来的时候,我们就告诉他,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孩,而是一个怪胎,没人要的怪胎!”

乔治,我真怀念他,还有苏珊娜。

这个父母死在有钱人家车轮下,而亲戚都不要的小孩,和生下来就是残疾而被抛弃的表姐苏珊娜。

他俩是整个收容院里最讨厌我的人,也是欺负我最多的人。

我约他们第二天在往年举办运动会广场附近的树林里见面,我在信纸上写着:

我祈求你们不要告诉霍兰先生,为此我愿意付出一切。

傻乎乎的姐弟俩觉得一个六岁的小孩根本威胁不到他们,于是满怀欣喜地赴约,甚至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我绝望的面孔。

但是他们不知道那个玛利亚修女从不让去的林子是从前猎人捕猎的地方,只不过后来没有什么猎物才荒废了,那个地方最多的就是陷阱和捕兽夹。

有人发现乔治和苏珊娜不见了,但是也没人在意。

因为这样的情况多了去了,以前在收容院长到十几岁的孩子就不打招呼离开,自己闯荡哥谭了。

两天后,我自己去了那个林子,寻着微弱的声音找到了乔治姐弟。他们可真幸运,没有掉到里面都是尖刺的陷阱里。

也许他们听到了脚步声,以为是有人听到了呼救,因为我听到呼救声更大了。

然而在看到我之后,他们两个人看起来又愤怒又悲伤。

我蹲在深深的陷阱边看着他们,“要知道,我不在乎你们是不是总欺负我,我也不在乎我是不是被偏爱的那一个。可是,你们不该威胁我的,我很喜欢霍兰先生和霍兰太太。”

我丢了一个石子下去,“你们也发现了吧,根本没人来这里,也没人能听到你们的呼救。我本来还想着,如果你们逃出了这片林子,要怎么对付你们。不过,现在,是时候说再见了。”

不管他们有多恨我,还是不得不求我,向我道歉,希望我能救他们。

我只记得,那个时候,我冷漠的看着他们,问,“你们平时难道不是这样吗?难道不是这个表情吗?”

我转身离开了,身后哀求声逐渐变成咒骂,又逐渐衰弱到平静。

销毁了那封简短的信,拿回了我的手帕,我等待着,即使我内心焦灼。

最后,我在那个周六,穿上我最漂亮的衣服,坐上霍兰先生的车,在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中去往我的新家。

我也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不像在收容院那里,只是被“sonny”(小家伙)“sonny”的叫了。

我叫芙丽兹·霍兰,我不再是个弃儿了,我有了自己的家。

第12章 芙丽兹番外二

安德森·霍兰先生,我的父亲,虽然是一位文质彬彬的律师,但是他热爱一切具有挑战性的活动。

我曾与他一起学过击剑和赛马,相对于赛马,我更喜欢击剑和拳术。我实在是不明白骑着一头愚蠢的生物,然后和另外几个也许还没有坐骑聪明的人一起比赛,这种行为哪里有趣?

但我更喜欢剑道,无论是中国剑术,还是西洋剑,都是那么优雅迷人。

而我的母亲,凯莉·霍兰夫人,是这世界上最美丽优雅的女人,我深爱她。

她是雅典娜,是智慧与美。

她教会我弹肖邦和莫扎特,她为我读睡前故事,然后给我一个晚安吻。

我爱她胜过爱我的父亲,胜过爱玛利亚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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