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雷]趁着(12)

作者:大胖儿子 阅读记录

余贞却是个内敛的孩子,从小不爱说话,对读书也不感兴趣。拖拖拉拉地读完了初中,便被父亲送到一所职高技校学习所谓的一技之长。她选择了音乐专业。于是这个女孩脑子里开始有了崇拜和幻想,她喜欢上了孙燕姿姿,那个始终唱歌深情生活洒脱的新加坡歌手。她想像着会有那么一天,她也可以像偶像一样,站在充满掌声和鲜花的舞台上,一展歌喉,尽情地挥洒青春的不羁与魅力。

她开始信心十足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每日苦练,持之以恒,放学后便和同学也是最好的朋友——雷语一道手拉着手回家,一路上便撒下串串美妙的音符。

那时的余贞,单纯、好学、朝气蓬勃,她有了希望,有了梦想和追求。

郭敬明在《幻城》里说,人有了希望,就可以安然而平淡地生活下去,一千年抑或一万年,笑着面对时光的亡失和生死的渐变。

但是这个希望并没能拥有多久。

高三临近毕业的一天,身体发育已相当成熟的余贞,被一伙校外青年盯上了。

放学以后,好友小语因为哥哥明天要结婚,所以就提前回去帮父母料理家事去了,只留下余贞一人在校打扫卫生。等活忙完,天色已然月朦胧鸟朦胧了,沿着往常的路,余贞忐忑不安地向家走去。路上寒风凛冽,虫声唧唧,一种不好的预感不时在心头浮现。

行至第三个路口的时候,两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忽然从天而降,堵住了她的去路。

余贞顿感大事不妙,惊惶失措地往回跑,但不幸的是,仍被“怪物”们给追上了。他们一把将余贞按倒在地,在她歇斯底里的绝望叫喊中,两个混蛋完成了他们的卑鄙之举。更为可恨的是,他们在临走的时候还嚣张地吹起口哨,留下了各自的姓名。

余贞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们一个叫闫运达,一个徐得良。

这一年,余贞刚满十九岁。

在大街上露宿了一夜,第二天清晨,余贞才拖着疲软虚弱的身子回到家里。妈妈问她为何一夜未归,余贞只是哭,并不答话。

躺在床上,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她想了很多很多。

小语来寻她,欢天喜地邀请余贞去她家看新娘:“我这嫂嫂长得可水灵啦!我哥他真是有福气,娶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儿!贞姐,你赶紧起床呀,再睡懒觉我可要挠你痒痒啦!”

说着伸出一只手,朝余贞的被窝里探去,作抓挠状,却忽然发现余贞无动于衷,毫无反应,定睛看时,她已然泪流满面。

小语觉出了异常,大惊失色:“哇,你怎么哭了,莫名其妙的!啊,难道是谁欺负你了吗?快说呀!”

此时的余贞见着了闺蜜,情绪悲愤,万般心事,登时再不能自已,哇地一声,放声痛哭。当着天空中皎洁的明月,窗台边婆娑的烛影,余贞将满腔的屈辱倒给了惊诧不已的好友。

经过一夜反反复复的商量和定夺,瞒着所有人,明天拂晓,余贞由小语陪着,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洪县中心医院。

然后,余贞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她退了学。

虽未查出受孕可能,可是强制性失身,对于情窦初开满脑子爱情幻想的余贞的打击,也是非同小可。生活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瞬间划破了所有储蓄已久的美好。或许选择退学是明智之举,一来为避免再遇到王八蛋不良青年,二来自己也确实没了读书的心思。

父亲自然大怒,母亲也表示不能理解。

余贞发誓说,她可以自己养活自己,语气坚决,斩钉截铁。父母无奈,只好默许。父亲与朋友合开了一家小餐馆,余贞下学之后,就在那里做事。

三个月后,余贞结婚了。那年,她还不满二十岁。

她嫁给了何威,就是父亲那位合伙人的儿子。

再然后,父亲中风,溘然长逝;母亲所在工厂不慎失火,无情的大火烧伤了眼睛。接着是丈夫又被检查出患了绝症。祸不单行,一桩又一桩。余贞伤心欲绝,欲哭无泪。

想要过上平静安宁的生活,简直比登天还难。母亲和老公的病,都需要钱,可是钱从哪里来?老天爷会掉下馅饼给穷人充饥么?一切都得靠自己。

经过再三思虑,余贞和其他几位志同道合也可以说是同病相怜的女青年,由一位名叫曹金的猎头带领,踏上了北上打工的列车。曹金告诉她们:“帝都乃首善之区,那里遍地金子。只要肯努力,就一定能赚大钱!”

到京之后,如梦初醒,她们都被骗了。那曹金竟是伤天害理、视财如命的诈骗惯犯!他把她们统统骗到了一家洗脚城,让她们表面上洗脚,暗地里搞特殊服务,而曹金携带着大批现款不知跑到什么爪哇国逍遥快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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