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雷]趁着(2)

作者:大胖儿子 阅读记录

乐队总共有四名成员,除了主唱张小辫,还有键盘翔子,贝斯冯照,以及鼓手李春。购买乐器的钱是他们一块凑的,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是一点也没有捉襟见肘。因为翔子这家伙是个隐形的富二代,家里有矿,十万二十万对他而言不过就是零花钱。他也没有啥远大的音乐梦想,搞乐队不过是图个新鲜好玩。不像张小辫,打小的梦想就是当个音乐人、艺术家。

乐队组建之后,辛苦排练了许多个日日夜夜,才迎来了一次难得的公演机会。那是十年校庆的时候,文艺宣传小组最终通过了张小辫申报的一首原创歌曲,叫“河水轻叹”。那天乐队里的每个人都很激动,他们的节目排在了第一个出场,但是由于太紧张,导致演砸了。不仅主唱严重跑调,而且乐器的配合杂乱无章,期待中的炸裂场面最终成了一场出糗的闹剧。大礼堂里坐了上千人,至少有一半的人给出了极其糟糕的反馈。

他们下场的时候很狼狈,就像结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但是没有人愿意认输。话说从哪里跌到的就从哪里趴下,张小辫没有趴下,蓝色天空依然坚/挺,此后的日子他们付出了更为艰辛的努力,终于在十一年校庆的那天大放异彩、令全校师生刮目相看。

那天的现场特别精彩,四人的配合相当默契,观众的反应无比热烈!

有道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他们成功了,他们出尽了风头,他们是最棒的!

从此以后,他们四个成了全校的名人,最有理想、最富有正能量的青年代表、学生楷模。尽管后来又演砸过几次,甚至被不理智的观众轰下过舞台,不过没关系,毕竟曾经辉煌过!要知道,在这个大多数人平庸只有个别人能梦想成真的时代,哪怕只拥有一次绚烂绽放也足以吹一辈子牛逼。

人一旦有了名气,各种社会福利便会随之而来,而且源源不断。

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家都找到了心仪的女朋友,告别了单身生活。当然阔少翔子是个例外,因为他打娘胎里出来身边就没断过女人,出名对他而言,只是虚荣心的一次满足,至于有多少女粉丝主动投怀送抱,他其实无所谓的。

张小辫结识了一个哈曼的姑娘,并且非常轻松地“追”到手了。

哈曼属于那种远看上去比较出众、近看上去更加出众的女孩子。这当然是就她的长相而言,其实气质方面也还是可以说得过去的,至少她不会在朋友面前给张小辫耍性子,大哭,或大闹,还是有一定的涵养和自制力的。这也是张小辫当初选择她做女友的主要原因。

张小辫声明过,他找女朋友,有两点要求,首先要看她的基本素质,比如他会在约会的时候,故意讲些别的女孩子的事情,看她会不会很在意;故意丢失钱包看她会不会去捡;留意聊天过程里她用了多少口头语;有没有挖鼻屎放臭屁之类的不雅举止,等等。

再有就是心理测试,比如会问她理想中的男生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又有什么优缺点,万一哪天他张小辫混成了个穷光蛋,她会不会砸锅卖铁支持他、对他永远不离不弃?

哈曼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总算得到了认可和欣赏,成为了张小辫的第一任正式女友。她的性格比较外向,大大咧咧无拘无束,但跟张小辫在一起时却常常害羞得说不出话,这一点还是让张小辫引以为自豪的。

几乎没有任何阻碍,张小辫和哈曼的恋情一日千里地发展下去。她和翔子都是中文系的高才生,说起来,第一封情书也是由翔子代为传递的。要知道,那时校园里流行女追男,乐队的小有名气让蓝色天空的所有人都成了标新立异的“公众人物”。

所以给张小辫写情书的人不止哈曼一个,但张小辫大都看不上眼。哈曼作为新晋的校花,张小辫先下手为强,很快回了信,信中不乏孤单寂寞之独白,朋友虽多却难觅知音之苦闷,并且附上大褂长衫的艺术照一张,并且表示非常荣幸与她“交朋友”。

张小辫在写情书方面还是有点经验的。大一期间因为极其仰慕一位系花学姐,曾经跑过许多家书店,搜刮到为数不少的《情书大全》、《情圣指南》、《泡妞指导108问》之类的恋爱“圣经”,挑灯夜读,废寝忘食。

转过天来,一封文采斐然激情四射的“爱情宣言”便传至学姐手中,不想那学姐反应神速,很快达成了第一次约会。

地点便选在了操场旁边的肖邦楼。

关于那场约会的种种细节,张小辫守口如瓶,因为那次倍儿失败,倍儿没面子。

张小辫提前两个小时就到了楼下,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终于来人了,却是四五个流里流气的校外青年。只听为首的那个家伙嚷嚷了一句:“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然后还没等张小辫弄明白怎么回事,一通特别暴力的拳打脚踢便如狂风暴雨般落在了他单薄消瘦的身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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