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野孩子(157)

作者:米迦乐 阅读记录

14-16岁(有的州是13-17岁,或13-15岁)是否判定强-奸各州规定不一,有的有年龄限定(罗密欧朱丽叶法案,双方年龄差距不超过36个月),有的州有亲缘关系限定(不可同属一个家庭,及有血缘或亲属关系);

虽然各州具体条款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是“同未到法定同意年龄的女性的非法性关系。不要求政府证明这一性关系没有这位女性的同意,因为她是结论性地被假定由于其年幼而没有表示同意的能力”,即18岁以上行为人不得以“认为对方已到法定同意年龄”为辩护(有的州可以适用罗密欧朱丽叶法案)。

*美国的一部分州仍然允许童婚,即未成年儿童未到法定婚龄(各州不一,一般都是18岁),在监护人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结婚,很多强-奸案最后都以结婚掩盖了。(伊利亚伍德的《天地大冲撞》里就有这条法律的体现,为了带喜欢的女孩进地下掩体,在女方父母的同意下结婚。)

*凯特温斯莱特15岁就跟男友同居了5年,20岁分手,去美国发展。可见当时英国的同意年龄不是14岁就是15岁。

*我国法定同意年龄是14岁,香港16岁,台湾16岁,澳门17岁。

*所以萨莫要跟Leo滚床单在德国和加州都没有法律问题,目前时间线是1997年初。

第79章 青い果実

头发被打湿了, 胡乱的捋了一下。

沐浴露滑溜溜的,涂抹在她肩头, 细腻的泡沫。

她不知道是真的有点醉了, 还是这种亲密的举止令她脑袋发晕。

第一次居然不是在“传统”的床上,而是在浴室里,呃……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温热的水可以舒缓她的紧张情绪,也没有那么疼了。

据说性-爱中女性得到的快感要超过男性,前提是时间足够, 如果男人只顾自己爽,那基本10分钟之后就没有女人什么事了。

萨莫其实没有什么时间概念了。

互相探索对方的身体是一件很有必要而且——很有趣的事情。她知道自己的身体是美的,裸裎在她很喜欢的男人面前没有什么好害羞的。他的身体也很美,是她很喜欢的少年般的身体,有点瘦削, 但不是瘦弱, 胸膛和腹肌都是她喜欢的那种结实紧实,尤其他还有翘臀, 嗯, 还有——

热。湿润。涩。紧致。

大脑一片空白。

身体却又敏感到极致。

沐浴露的花香。

水蒸汽的气味。

漫步云端。

又如在星辰中极速穿梭。

(此处删节2000字)

她困得睁不开眼, 眼皮沉沉的。

被抱到床上, 飞快钻进被子里。

莱昂纳多又去了洗手间,过了一小会儿才出来, 拿了吹风筒,“来,我给你吹干头发你再睡。”

她不太想动, 但还是闭着眼睛坐起来。

暖暖的风吹在她头发上,更困了。

“baby,”吻在她肩头,又轻轻的咬她,“说爱我。”

“嗯?”

“说爱我。”

她轻轻叹气,“我爱你。”

我爱你。

我也爱你。

他非常满足。

“我爱你,baby。”

他为她梳理好头发,再让她重新躺下,然后躺在她身边,抱着她,脸贴在她脸颊旁。

*

睡到半夜,萨莫醒了。

床上躺着另一个人,这感觉……还挺奇怪的。

开了壁灯,打量着熟睡中的他。

两情相悦最初必定始于颜值,这很残酷,但也很赏心悦目。他生理晚熟,于是22岁了还像18、9岁,心理……其实也晚熟,还特么的很大男子主义,被女人们宠坏了,冷酷无情,可女人们居然知道他是这个德性还对他趋之若鹜,她就一直弄不懂这一点。

好,她承认她也是看脸的,但要是他敢对她不好,她一定会揍得他妈妈都不认识他。

脸是好看得不得了的,身体,也不错,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不过他最好能长期保持,她不喜欢男人有小肚腩,他喜欢打篮球,所以运动量应该不算少啦,不过最好还是能健身什么的。

他头发睡的有些凌乱了,睡颜也是无敌,秀气,但不会被人误以为是女孩,是那种属于男孩子的锐利的美貌。“气质”这种东西很难准确描述,它综合了容貌、体魄、教养、智商等等,他的美貌与气质是符合人类的普遍审美的,所以才会在还没有走红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受欢迎的“babe”,扮演深情完美为爱宁愿身死的爱人则是给他加上了光环,人们疯狂迷恋他,是因为这种美貌与深情世间罕有,于是他就成了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偶像,但又不是虚幻的,是真实存在的。

她琢磨着,这就有点像是一种宗教,如果有的话,应该叫“颜即正义”教。

那他可以做教主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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