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不准刷脸[快穿](142)

作者:不如睡 阅读记录

季芳泽也心疼过他太累。

叶澄就嘻嘻哈哈地调戏人家:“秀色可餐嘛,看着狸奴,饭都吃得甜一点。”

这一日,叶澄倒来得早了些。

“我如今也有粮饷拿了。”叶澄含笑把人堵在屋子里,“是狸奴怕自己养不起家,才帮我说了好话吗?”

他本来还以为,要等到大战的时候,才能摆脱罪卒这个帽子。

季芳泽却面色一肃:“没有。我没有这么做,是你自己立的功。”

叶澄捏了捏人家严肃的脸:“原来是我凭一己之力,终于成为了能养家的男人!不过是也没事,我愿意吃小芳的软饭。”

吃自家媳妇的软饭,天经地义嘛!

季芳泽却罕见地没有反驳“小芳”这个称呼,而是迟疑了一下,轻声道:“他想杀你。”

山火这件事,军中以崔阳因仇放火而结案,但幕后却还有更多的牵扯。他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又极关心这场火灾的原委,自然知道得多了些。

比如说,崔阳招供,有贵人许诺事成后会调他入京,崔阳才会多番对叶澄出手,甚至最后铤而走险,放火烧山。

季芳泽没有提名字,叶澄却知道他说的是谁。他耸耸肩:“我猜也是他。我们来虎啸关的路上,不是遇到过不少贼人吗,估计一半都是他的人。”

叶澄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季芳泽却心都疼得颤起来了。他摸了摸叶澄脸上的疤:“我以后会对你好。”

叶澄有点想顺杆爬,哄季芳泽心疼他,但想了想,还是老实道:“我没喜欢过他。”

叶澄知道季芳泽身边永远藏着人,所以不方便说更多,他只是很郑重道:“当初的婚约,面上是情投意合,其实谁都没有选择的余地。他对我是虚情假意,我对他也同样如此。我早就知道他害过我,甚至害过叶家,所以我没喜欢过他。我不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乔二:说好的言情,怎么能中途换成**?!随意串频道是不道德的!

陈熠:嗯,我一开始就在**频,现在感觉终于对了。

第68章

大夏地域广阔, 山林众多, 山火这种事并不罕见, 每年都会有那么一两场,有时是**,有时是天灾,大部分时候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虎啸关这场火,因为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 在外界并没有激起什么水花,就算是有人提起, 也只是津津乐道于那场在关键时分, 宛如神迹般瓢泼而下, 浇灭了火舌的大雨。

但就是这样一场看似平平的山火案, 因为火点附近有哨所的人中药昏迷,被查出来是有人蓄意放火, 虎啸军中最年少有为的崔校尉被抓, 铁证如山, 随后被押送入京。

时间过了数月, 本来以为这事就此平息,以崔校尉嫉贤妒能,杀害同袍,被判秋后处斩结案, 从此再不被提起。结果崔阳在临刑前,当着满城百姓的面,突然喊出此事背后还有主使, 是京中有“贵人”找他买叶端瑜的命!

监斩的官员一时惊住了,没立马想起来给他堵上嘴,崔阳高喊之下,竟是剑指昱王!当场便激起了轩然大波,不到半天,上到阁老,下到更夫,全都听闻了此事。

若是其他人,其他事,就算那犯人喊破天,也未必能引起什么波浪,毕竟这京中王侯将相满地走,三品四品多如狗,谁杀了谁,谁要杀谁,谁被谁杀了,京里百姓闹不清这复杂的关系,也不是很关心。

但是,崔阳话里的两个人,他们却是认识的。

不像是外地人,只看过他们的话本子,京里住着的百姓,知道的更多。他们这么多年,都住在一座城里,见过两人并肩走在这街上的场景,一直从稚嫩孩童变成挺拔青年;记得那年叶家玉郎夺了探花,金尊玉贵的小王爷坐在高高的栅栏边,等探花郎路过,便向楼下抛了满车的花枝;记得那年花灯节,青衫缓带的书生连答了百道灯谜,将那盏光彩夺目的走马灯递到身边小王爷的手里。这京中的人,就像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大的一样。

王爷要买叶端瑜的命?这怎么可能呢?

众人第一反应都是不信的,但崔阳信誓旦旦招出来的那些话,喊出来的那些证据,细想几分,却直叫人冷到骨头缝里去。

这场风波在民间还只是质疑疯传,但在后宫朝堂已是暗潮迭起。

朝堂上的众人,当然不关心他们两个之间的小情小爱,包括季呈佑是不是想杀叶端瑜,也不过是小节罢了。重要的是这件事背后的含义。

如果崔阳说的是真的,季呈佑竟然能把手插进边关重地吗?!

太后听闻消息当即大怒,要求皇帝立刻处死崔阳,为昱王正名。臣子们也纷纷上书,或是为昱王说话,斥责崔阳,或是觉得此事蹊跷,要求重审。皇帝也震怒,却不肯叫这事含糊着过去,为还昱王清白,下令将昱王暂时禁足,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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