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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人渣男配,我求生欲超高+番外(44)

作者:良熙 阅读记录


说完,还故作苦恼的吹了吹碗里的粥。

“这孩子,粥我都提前晾好久了,怎么能被烫着呢,小心点喝!”

沈妈妈无奈的拿起勺子。

愣是给沈煜那碗粥搅拌到没有热气了,才送回他面前。

“……”

沈煜刚想解释,却听到身边一声低沉的笑意。

“好,那就缓一天吧。”

既然小少爷让他听话,那他也只能听话了。

“行,那我今天带你把周边全都逛个遍!”

沈煜说大话不怕闪舌头,张口就来。

正想继续说些什么,没想到对面的沈乘风又再次疑惑开口:“你脖子怎么了?”

此话一出。

桌上几人全部盯着沈煜的脖子看过去。

只见青年白皙的脖颈上,赫然两道红痕,只要喉结微微一动,便很容易就能看见。

沈煜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还伸手摸了摸。

反应过来昨晚陈黎明朝这咬了一口后,立马紧张的去照镜子。

他是很容易留下痕迹的那种皮肤。

只要轻轻一掐就能泛起一片红,所以不管是手心的茧,还是手腕的勒痕。

都只是看着吓人,其实不那么疼。

“这个……好像是昨晚有一只蜜蜂从窗户那飞进来了。”

“一直绕着我脖子想蜇我。”

“可能是我胡乱打它的时候打着自己了。”

沈煜不急不慢的从镜子前转过身。

语气浑然天成,没露出一丝破绽。

说完还瞥了一眼旁边那个罪魁祸首。

采蜜人陈黎明点头:“还真是。”

“估计是看你长得跟花似的,就得着你一个人蛰。”

两人之间暗潮涌动。

沈乘风和沈妈妈却没有一个关注到这一点。

一个是惊慌失措的到房间里查看窗户的松动情况。

另一个则是俯身上前查看沈煜脖子上的伤。

“这,都这个季节了怎么还有蜜蜂出来啊?”

“估计就算是会飞,也不会蜇人,来妈看看用不用上点药膏。”

沈妈妈正想凑近看看。

却被沈煜一把拦住!

“妈,真不用看,没事儿的!”

这要是凑近看看,还真一眼就能看出是牙印……

他自己当然咬不到喉结。

要是沈妈妈真看清楚了,肯定一下就能发现端倪。

这佳作出自谁手,被猜到那就真的尴尬了……

“你看你紧张什么,我从小不就是这种容易留下痕迹得体质嘛。”

“其实只是刮了一下,真没事。”

“你和我爸就是太紧张我了,害的陈黎明整天打趣我,喊我沈少爷!”

陈黎明继续打配合。

低下头,替沈妈妈粗略了检查了一下伤口。

“阿姨放心吧,只不过是被手指刮了一下。”

“不碍事。”

嘴上说的轻描淡写,手指却无意识的蜷了蜷。

那股自责瞬间漫上心头。

陈黎明把昨晚那个禽\u002F兽一样的自己狠狠骂了一遍!

“那就好,你们年轻人啊,有时候就是不懂照顾自己。”

“所以我们当大人的才要格外小心啊。”

沈妈妈无奈的坐回位子上。

沈乘风也在此时回到座位上,手里还拿着一把不知道哪里来的扳手。

“窗户确实是松动,露出了一条缝。”

“我已经修好了。”

沈煜有些心虚的眨眨眼,缓缓出了一口气。

“谢谢爸,以后我会小心点。”

还真是凑巧。

万一窗户没坏,那岂不是还要解释一番?

好险好险!

不过,怎么陈黎明和沈乘风的表情都这么奇怪?

沈煜不明所以,只能低头继续喝了一口粥。

陈黎明(心疼):小少爷细皮嫩肉,以后得轻些……

沈乘风(感动):我儿子现在,可真是太懂事了……

……

第51章 撒谎

沈煜和陈黎明出门前,沈妈妈跟他说了一个地址。

也就是老张所在的那个乡下。

叫东风村。

他印象中的确是有这么个地方,只不过太模糊了。

沈煜自己也不敢确定。

“这是你家,怎么找地方还要问路?”

陈黎明被沈煜拉着,问了三个人才确定具体位置。

今天的阳光很好。

光晕打在青年头发上,隐隐泛着些许棕色。

街边上人来人往,一片繁荣景象。

这场景是陈黎明二十四年来都不曾见过的。

不论是泗水村还是小县城,他都不曾见过这么多的人。

胡同外的长街上,有很多他叫不上名字的器具。

这里的导购员都穿着一样的衣服,甚至一直都很礼貌的笑着。

人多,那就代表着花钱的人也多……

这城里确实不错。

陈黎明这样想着,目光也从沈煜身上缓缓移到了其身后的电视机大卖场上。

“我这不是也离开这儿有一段时间了,记不清很正常啊。”

沈煜不打算继续和陈黎明讨论这个。

看他正在出神,干脆岔开话题。

“说实话,你怎么打算的,总不会真的就委屈着给人家抹水泥去吧?”

“奶奶要看病的话,一定需要很多钱的。”

“这个工作恐怕不行啊。”

沈煜也很想跟他谈谈人生方向,谈谈理想。

但现实就是现实。

以前的他从来不会为钱发愁,即便是离异家庭,但他父母的收入摆在那,他和弟弟从来不缺粮。

现在沈煜站在这个年代,站在陈黎明身边的时候。

他才知道,一个人想靠自己做到白手起家,这是多么难的事。

“这算什么委屈?”

“又不是白干,能赚钱的那都不叫委屈,不过…想给老太太看病,这肯定是不够。”

“我自然有别的打算。”

“只不过需要再看看,也要计算一下本金。”

陈黎明收回目光。

转身和沈煜一起上了公交车。

车上已经快坐满了,但车子停下的那一刻,还是有很多人一拥而上。

沈煜差点被人潮冲走。

多亏陈黎明伸手抓了一把,把他带到了怀里,这才在拥挤的人潮中挤上了公交。

两人紧紧相拥着。

沈煜都快被挤的腾空了……

“人真多。”

陈黎明揽着沈煜的腰身,不禁再次感叹一声。

眸子也深了又深。

“嗯嗯。”

沈煜肯定的同时,心里也立即一惊。

对啊!

现在是改革开放初期!

改革就是从农村开始,实行多年计划经济体制。

这个时候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度匮乏,小到饮食、服装,大到家电、交通工具,无论倒卖还是生产,只要敢做,就一定能赚钱!

不过,陈黎明不熟悉这些,生产的话肯定是做不到。

只能从倒卖下手。

但他之前就是倒卖木材改行的,现在让他做回倒卖的行当,他会愿意吗?

沈煜抿了抿唇,觉得不太会。

于是将心里蹦出来的这个想法按了下去。

陈黎明的才华在设计和建筑上,他一定会这个方向大有作为的!

*

公交车到站。

沈煜本以为陈黎明的古铜肤色就已经够深了。

没想到这村里工地上的这些人。

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要比陈黎明还黑上几度。

准确来说,是又黑又亮,身上还有晒伤。

一看就是整天暴晒在烈日之下。

手指因为常年弯曲,现在就算伸开都有些不直了。

“……”

这一瞬间。

沈煜有些后悔带陈黎明来这儿。

“小陈是吧,我听说你之前是画什么图纸,咱们这不需要这个事儿。”

“但我看你各方面都挺不错,要不直接上手试试吧?!”

“你沈阿姨说了,让你认认路不直接上工。”

“但不练练手咋知道能不能干呢,不过你放心,别管是干多干少,我都不会让你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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