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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红颜(双重生)(76)
作者:糖瓜子 阅读记录
鄂温眉头顿时紧皱,忍不住破口大骂:“操,老子杀了你。”
“我早就叫你放开我。”宋卿时心虚不已,用手擦了擦嘴角,“若是你的家人,你的妻子被人挟持,我看你还能说出这样残忍的话来吗?”
“老子没有家人,也没有妻子。”
宋卿时一愣。
第51章 害怕
月色高照, 成群的萤火虫在草丛里飞来飞去,一只大脚毫无征兆地踩上去,扰了它们的清净, 惊得四处散去。
没想到一句无心之言, 竟误打误撞戳到了他的痛处,这不是她的本意。
“我不是故意的。”宋卿时支支吾吾,还是选择道了歉。
鄂温扛着她,一把将她扔上了马背,大致察看一下大腿处被呕吐物弄脏的裤子,极度嫌弃地皱起眉,随手扯几把杂草,用力擦擦了事。
抬眸觑一眼满目愧疚的小姑娘,很快翻身上马,将她困于怀里,难以理解道:“你跟绑架犯道歉?”
他抬手摁住她的额头, 异常的温度让他不经怀疑,这女人怕不是烧糊涂了。
陌生男人的靠近,让宋卿时自觉不适, 尽量往前挪动屁股, 身子前倾拉开些许距离。
他们的立场不同, 她确实没理由跟他道歉,可是涉及家人,在她心里总归是道过不去的坎儿, “左右是我说错了, 不该拿家人说事。”
鄂温从她晦涩的表情看出点什么, 澧朝共有九位郡主,除开年龄不符且不在长安城的, 就只有三位,而其中已婚配的便只剩那位留京的柔嘉郡主,与他一样,都是自小无父无母,难怪她会觉得提及家人愧对了他。
沉默片刻,有心想问,却又觉得没有必要,挥动马鞭疾驰而去。
*
此去一路向北,鄂温没走大路,皆选择避开村庄走小路,饿了就吃野果野味,渴了就寻水源取水,运气不好没寻到便只能忍着。
明明才过了两三日,可见惯了长安城富贵繁华的宋卿时,骤然面对萧条的冷清景象,总觉得像过去了七八日一般。
太阳高高挂在蔚蓝天际,宋卿时却冷得如坠冬日,手脚发凉,止不住的瑟瑟发抖。
她一开始还能打起精神来,细心留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希望能通过蛛丝马迹来判断他们所处的位置。
可没日没夜、从未停歇的赶路导致没时间停下来睡觉,再加上风寒折磨身体每况愈下,她光是努力不让自己昏死过去就已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根本就抽不出多余的精力去应付别的情况,更遑论一些细枝末节。
大多时候她都是浑浑噩噩,一副要死不死的模样。
她偶尔会想,还不如在云禅寺时就让鄂温一刀抹了脖子呢,或许还能借此契机回到重生前的时候,哪怕没回去,至少不用受苦遭罪。
可她又想,罢了,就这样吧,活着就行。
宋卿时困得眼皮直打架,脑袋一点一点,却也不敢真的闭上眼睛深入睡梦,死死掐着手心望着马蹄之下的泥巴小路。
突然,鄂温放缓了速度,拇指和食指合拢成圈环放至嘴边,没多久,一阵古怪的口哨声压过鸟群的鸣叫,尖锐刺耳,似要响彻云霄。
宋卿时闭了闭眼,突然意识到什么,低声问了出来:“你有接头的人?”
鄂温几不可察地蹙眉,答非所问道:“你还好吗?”
她原本白嫩的皮肤变得几分蜡黄,长时间的暴晒导致嘴唇苍白干裂,整个人虚弱到出口的嗓音都变了个调儿。
宋卿时沉默了,她不好很不好,不过也无所谓了。
她敛眸,下意识环视着周围。
这才发现,他们不知何时进入到一片高耸入云的竹林地界,左手边是郁郁葱葱的竹林,右手边则是一整面望不到顶的光秃岩壁,成群鸟儿齐齐扑腾着翅膀飞向天际,“嘎嘎”鸣叫提醒同类有外来者的入侵。
一路走来,宋卿时不得不承认眼前之人的确很厉害,他似乎对每个州县的风土人情都极为熟悉,不仅能精准避开每一处可能会设防的关卡,还能说几句地方性晦涩难懂的方言。
强大的记忆力和知识储备,让他看起来分外游刃有余。
心思缜密,恐怖如斯。
难怪锦衣卫要抓他。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放任这样的人留在澧朝的国土,若是来日两国真的开战,他将成为最大的隐患之一。
正当她出神之际,远方忽然传来参差不齐的马蹄声。
宋卿时咬了咬唇,紧紧握住身下的马鞍,抬头直视前方忽然出现的一队人马。
这些人,都是楚饶国的子民?
她不敢深想。
鄂温和对方的领头人交涉,似乎是特意避开她,说的是楚饶语,宋卿时听不懂,却能察觉到对方十几个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她身上。
充满着打量,算计和难以说清的恨意。
一番交谈过后,领头人调转马头,正准备带领众人离开时,忽地又看过来:“要不要将人绑起来?”
这句话,说的是澧朝语。
他虽然说的没鄂温好,但是还算可以,并不会引人往异国人的方向去想。
听到他说要将自己绑起来,宋卿时不由紧张起来。
幸好,鄂温拒绝了:“不必绑。”
鄂温发话,那人便没再说什么,马鞭一扬,尘土四起。
夜幕重新降临,领头人下令停止了前进的步伐,原地休整。
他们所处的地方是一块平地,而再往前走,便是一处断崖。
宋卿时抱着小腿缩成一团,望着前方一条死路,拧眉感到不解,不懂为何要在此处停下?
但显然,没人会给她答复。
鄂温坐在篝火前,用一把新的匕首切开一个刚烤好的馍馍,伸手递给了身侧的宋卿时:“给你。”
馍馍到手有些烫,但宋卿时已经很饿了,也顾及不了那么多,刚想一大口咬下去,却硬生生在半路上停了下来,只拿在手中,用余光去瞥鄂温。
鄂温见状,冷哼一声,重新夺回来咬了一口,死死凝着她的眼睛深沉,眼尾那块疤分外狰狞,仿佛在讥讽她的多疑:看到了吗?没毒。
宋卿时讪讪抿唇,眼巴巴瞧着那块被他一口咬掉一半的馍馍,咽了咽口水。
“我……”她想问能不能还给她。
但下一秒,鄂温就把另外一半完好的馍馍扔给了她,“爱吃不吃。”
宋卿时没回话,馍馍到底是赶路之人携带的干粮,主要作用便是填饱肚子,不怎么容易消化,入口稍微有些硬,但是混着水喝,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
尤其是对于吃了两天野果子的宋卿时来说,这已经算得上“美味”了。
饿得很了,便顾不得形象,风卷残云几下就吃完了。
等到吃完最后一口,才发现鄂温还在盯着她,那表情难以描述,她猜大抵是在嘲笑她一个“郡主”,千金之躯,吃相竟如此粗俗。
好不容易恢复些体力,宋卿时才不愿浪费在追究这么无聊的事情上,闭上眼睛准备趁着这会儿子功夫,小憩片刻。
可鄂温却不给她这个机会,“我劝你,最好还是别睡。”
话语间尽显意味深长。
宋卿时猛地睁开眼睛,朝他看去:“你这话何意?”
鄂温偏偏挪开了视线,并未回答她,反而蓦然提高了音量:“再不现身,我可就真的将人带走了。”
他痞气的笑容带着三分嘲讽,不知是在对哪个方向说。
而他身边看似正在各自忙着手头事的手下,腰侧的刀刃竟已出鞘三分之一。
宋卿时的心也因他的话,悬在了半空,垂在腰间的手指蜷缩,无意摸到裙边的一块巴掌大小的珠钗,应当是从松散发间掉落的,神思微动,悄悄将其握在了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