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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俏知青在八零年代赢麻了(9)
作者:绕指月光 阅读记录
“修好了?”
顾平点点头,递给她,“昨天路过你家门口,知道是你的,就捡回来修了修。”
叶苏接过锄头,抬头看着他,又笑了,“你瞧,我又得道谢了。”
顾平先是愣了一瞬,随后,似是被她的笑意感染,也跟着笑起来。
他笑得很浅,可叶苏觉得,这种要笑不笑的样子,还挺勾人。
-
叶苏一手端着空饭盒和碗,一手拿着锄头,还没到门口就见那儿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丽莹,另一个却是李小婉。
心中不免疑惑,她们怎么一起过来了?
秦丽莹看到她,急急走过来,说,“你可回来了!”
叶苏觉察她神情有异,再看看李小婉,也是一脸苦恼紧张的模样,便把两人让进家里。
“进来说吧。”
三人前后脚走进门,叶苏把锄头倚放在门后,又把空碗放下,问秦丽莹,“出什么事了?”
秦丽莹皱着眉头,指了指李小婉,“还是让小婉说吧。”
李小婉抿了抿唇,犹豫片刻,终于开口,“叶苏,我觉得你可能会有危险,你……最好小心一些。”
叶苏有些不解,可又有种直觉,她试探着问,“你是听到什么了吗?”
李小婉咬着下唇,蹙眉看着她。
秦丽莹着急,索性自己替她说,“昨天李小婉在村东头玉米地差点被齐兆先欺负,她当时听齐兆先喊的是你的名字!”
叶苏一愣,“喊我的名字?”
李小婉迟疑着点点头,自己也想不太明白似的,“他好像把我认成了你……”
秦丽莹问,“叶苏,你认识那个叫齐兆先的人吗?”
叶苏摇头,她当然不认识,书中也没有交待他们事先是否认识,然而基本可以确定,齐兆先对她或许不是见色起意,而极有可能是早有预谋。
所以,书中被玷污的叶苏并不是运气不好,如果一个人早对她有所图谋,她一个毫无防备的弱女子,又怎可能抵抗一个成年男人的欺辱?
只是有一点她想不通:如果齐兆先是早有预谋,他又怎么会认错了人?傍晚时分,天还没黑吧?
七月的大夏天,叶苏身上却寒津津,心中再次响起警钟,上一次她只是暂时侥幸逃脱,而恶意显然还没有结束。
作者有话说:
各位小主,收藏我吧,我很勤快的~~
第7章 第 7 章
◎……着火了?!◎
秦丽莹担心叶苏的安全,让叶苏去她家住,秦丽莹心里感激,却不愿打扰,只说自己会小心,让她尽管放心。
李小婉和秦丽莹先后离开。
正是红霞漫天,倦鸟归还的时刻,叶苏心底生出一股难言的孤寂和茫然。她知道自己在书中的命运,却不愿认命,都是一样的血肉之躯,凭什么要认命?
这么想着,心里渐渐坚定,而久违的戾气自坚定中滋生,给了她无尽的力量。
她从来不是任人捏圆踩扁的怂包,既然有人对她充满恶意,图谋不轨,那她必然不会坐以待毙。
她设想了几种对付齐兆先的办法,可是越想越烦躁,只得求助系统。
“姥爷,你说会帮我逢凶化吉,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你听不听姥爷的话?】
叶苏想了想,点头,“听。”
【听姥爷的话就去小溪边溜达溜达,散散心。】
啥?这算啥办法?
叶苏苦着脸,“……我没心情。”
【去溜达溜达就有心情了。】
“……”
叶苏起初仍有点犹豫,可想到是在姥爷的帮助下才挖到六品叶山参,并卖了九千块钱,叶苏对姥爷的话可以说是深信不疑的。
夕阳西下,斜阳映红了大片天空,西边的望乡河也被夕阳铺洒,金波粼粼。
去散散心也好。
叶苏顺着浅浅的小溪,一路走到望乡河,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看日落。太阳仅剩小半张脸,落在水天相接的地方,挥洒最后的暑气。
叶苏把鞋脱了下来,脚踩在松软的河床上。
被阳光蒸腾了一天,望乡河的水是温热的。晚风吹拂,像有一股魔力,暂时抚平那些繁杂琐事留下的褶皱,叶苏觉得心情似乎好了一些。
她觉得应该庆幸,也应该乐观,毕竟她是带着系统穿书,有如神助。
原主无疑是可悲的,被人设计玷辱,毫无招架之力。
而叶苏穿书后,既然能躲过一次厄运,也必然能躲过第二次,所幸今天李小婉来找她,让她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
明天她就要去查一查,看看这个齐兆先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想她一个世界著名服装设计师,一路打拼攀爬,什么下三滥阴招没见过,还怕一个不入流的小无赖?
叶苏的心情彻底放松下来。
此时太阳全都落了下去,只留一片红通通的天,叶苏起身准备回去,站直,双脚陷进泥沙,倏忽踩到一个坚硬的东西。
本来没当回事,可是不经意低头一看,却见一串气泡顺着她的脚边咕噜咕噜冒了上来。
叶苏用脚搓动那个硬东西,依稀感觉似乎是个河蚌。她俯下身子用手挖,才几下就挖了出来。
果然是河蚌,很大的一只。
叶苏很高兴,这么大的河蚌,肉肯定不少,明天做个汤,味道肯定倍儿鲜。
叶苏带着河蚌回家,把河蚌放进盆里,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心想也不知这河蚌是死是活。
正疑惑间,河蚌突然缓缓张开了口。
叶苏忙凑近看,这一看就发现贴着蚌壳的一侧鼓囊着好大一个包。
“姥爷,这河蚌不会是长了个瘤子吧?”
【……】姥爷没出声,似乎有点无语。
“这玩意还能吃吗?不会传染吧?”
【……你可以打开看看。】
叶苏闻着有些腥,犹豫了一会儿,翘着兰花指开始扒蚌肉,当碰到那一块鼓包的时候她顿了一下,手下的触感居然是坚硬的。
难道是……珍珠??
叶苏兴奋起来,手上动作加快,用力一抠,将那块硬东西抠下来。随即将包裹在外面的蚌肉剥离,一枚硕大滚圆的白珍珠落在她的掌心。
叶苏驰骋时尚界这么多年,除了世界最著名的十大珍珠,像这么大的天然淡水珍珠还真是头一次见。
这颗珍珠目测直径足有五厘米,更难得的是,它不仅个头大,形状还好,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浑圆无比,在荧荧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一丝瑕疵都没有。
这难道又是系统给她的外挂和福利?!
“果然姥爷的话得听!”她一边洗珍珠,一边自言自语,“这么大的珍珠得值多少钱啊……”
姥爷问:【你打算卖掉吗?】
叶苏皱眉沉吟,得好好想想。
八十年代还没有人工养殖的珍珠,故此珍珠的主要来源只在浅海、河、湖、池沼中捕捞蚌类而获,价格昂贵是一定的。
而她手上的这颗珍珠堪称极品,所以必定能卖高价。
可是叶苏现在不缺钱,且出于女人对珠宝天生的占有欲,她暂时还不想卖这颗珍珠,就算要卖,也得看时机,至少得找个真正识货的买主。
叶苏决定下来,“这颗珍珠我先自己留着吧。”
【也好,留着当嫁妆也是好的。】
叶苏差点被口水呛到,“姥爷,您这想法有点超前,我连对象都没有,哪儿需要嫁妆?”
不是她妄自菲薄,就她这出身和条件,放在这个年代,正经人家避之唯恐不及,除了齐兆先那种见色起意的无赖,哪个好人敢娶?
话说回来,就算有人娶她,她也不见得想嫁,叶苏眼光刁钻,一般男人还真入不了她的眼。
天不早了,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
生火对叶苏来说仍是件不太顺手的事,好在中午的饭菜还剩了点。天气热,吃凉的也无妨,叶苏把剩的红烧肉和米饭在一起,坐在院子里天高地阔地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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