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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末深夜食堂[美食](291)
作者:曦茶 阅读记录
那蟹棒片软软嫩嫩的,和刚出锅的鸡蛋羹差不多嫩,轻咬就破碎成丝,和面条一同入口,面条爽滑筋道,蟹棒蟹香味满溢,再经过辣味的升华,这一口,简直像是吃到了海鲜面一样,香到了骨子里。
石凌云被辣到,喝了一口茉莉花茶,清润的茶水入口,冲走了口中火热的辣感,茶的微苦和茉莉花香残存在舌尖,沁人心脾。
争完了面,锅中的食材还多,两人开始慢慢吃了,石凌云夹了一颗鱼丸,送入口中,感受着带着辣丝丝感觉的软弹鱼丸,被牙齿一点点切碎,鱼肉香气慢慢渗透出来。
“对了,你复习普通话考试都要准备什么啊?我记得去年我裸考的,直接过了。”石凌云问道。
“我普通话发音还算标准,主要是准备普通话考试的最后一题,题目是随机抽的,然后根据题目来一段三分钟的自由发言。”麦华说着,皱起眉头摇头。
“我今天才发现,人一秒钟竟然可以说这么多字,我平时本来就话少,今天在寝室练习了好久,顶多一分钟就没话说了。这要是去考场,分儿不得扣完?”
“我记得不是有那个模板吗?”石凌云问道。
“嗯,我也是打算背模板,题目是从三十个问题中抽出来的,我把三十篇的模板都背下来,估计能得个一乙。”
“好家伙,一天背三十篇,你搁这儿练习最强大脑呢?”石凌云笑了,“我的意思是说,西红柿炒鸡蛋就是个万能模板,什么话题都可以往上面套。”
“怎么可能?又不是每个问题都是最喜欢吃的菜。”麦华摇头。
“你问我试试,我挑战一下。”石凌云放下筷子,抽了张纸巾擦嘴。
“你最崇拜的人是?”麦华半信半疑地问道。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室友麦华,因为他是个很有毅力的人,具体表现在,他每天都要吃一道西红柿炒鸡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西红柿炒鸡蛋的做法是......”
“你理想的职业是?”麦华换了个问题。
“我理想中的职业是做一名厨师,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做我最爱吃的西红柿炒鸡蛋了,西红柿炒鸡蛋的做法是......”
“你最喜欢的动物是?”麦华有点想笑。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鸡,因为它下的蛋做成西红柿炒鸡蛋,十分美味,西红柿炒鸡蛋的做法是......”
“你最喜欢的一本书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XX教你学做菜》,这本书介绍的第一道菜,是西红柿炒鸡蛋,这道菜的做法是......”
“卧槽,兄弟你好有才啊!”麦华激动地一拍桌,“平时也没见你表达能力这么好啊!”
“我本来也想不出这么多的,不过刚才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胡诌出来了,听起来还很合理?”石凌云挠挠头。
“我学到了!”麦华赶紧拿备忘录记下。
由于麦华用五分钟就学到了普通话的精髓,他第二天如释重负地玩了一天游戏,第三天直接去参加考试了。
前面的题目他都回答得很好,到了最后一道题,他抽到了“你最喜欢的菜是什么?”
“太好了!”麦华努力憋住脸上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菜是西红柿炒鸡蛋。”麦华字正腔圆地说道。
可是考场的教室隔音不好,隔壁的考生答题的声音传过来,干扰了他的思考,麦华刚说完第一句,大脑就开始一片空白了。
麦华登时紧张起来,心跳急速往上飙,因为停顿太久也是要扣分的,可是大脑一直处于宕机状态。
就在他暗暗想今天的考试肯定凉了的时候,他的嘴开始不受控制地说话。
嘴在前面飞,脑子在后面追,半天了,他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而他的嘴还在不受控制地开合。
第170章 腌笃鲜奶酥吐司
◎在春天的草地上,晒太阳。◎
“我最喜欢的菜是西红柿炒鸡蛋。这道菜不是群英荟萃, 因为那是一盘大萝北;也不是宫廷玉液酒,要不了一百八一杯,它就是一道普普通通的家常名菜——”
“西红柿炒番茄......”
麦华说完, 眼睛都瞪大了,赶紧找补回来:“......再炒蛋。”
他的脑袋终于跟上了嘴, 想到了石凌云前一天说的西红柿炒鸡蛋的做法。
“西红柿炒番茄炒蛋做起来也很简单,在先锅里放油, 炒好西红柿,再加入公鸡蛋......一同翻炒即可出锅。”
意识到说了什么,麦华眼里登时充满了迷茫, 还没想到怎么接,嘴巴又先动了:“为什么要用公鸡蛋呢?因为下蛋公鸡,是公鸡中的战斗机, 吃了可以让人有钢铁般的坚毅品质。”
擦了一把汗后,麦华继续讲道:“所以我很爱吃这道西红柿炒番茄炒公鸡蛋, 不仅端午节吃、中秋节吃、春节吃, 还在清明节吃......中元节吃......”
“有时候我在学校吃不到这道菜,就会一跃进入学校后门的湖,游两个小时到下游,扫一辆共享单车骑上20km, 再跑步40分钟,去学校门口的小饭馆吃这道菜, 有时候,为了吃这道菜,我腿儿都遛细了。”
“卧槽, 铁人三项是吧, 还有这学校可够大的。”麦华在心里默默吐槽自己。
“不仅我爱吃, 我爷爷也爱吃,我奶奶也爱吃,我姥姥也爱吃,我姥爷也爱吃,我爸爸......我妈妈......我堂婶儿......我二姑妈的七舅舅......”
麦华字正腔圆,进行了一番可汗大点兵,一抬头,时间才过去了两分钟。
“有次我给爷爷奶奶做了西红柿炒公鸡蛋,爷爷奶奶可高兴了,给我爱吃的喜之郎果冻,让我当太空人。说到太空人,我就想到了三体人。”
从家常名菜扯到宇宙级别的事儿,麦华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嘴上还在叭叭:“如果三体人能吃上一道西红柿炒番茄炒公鸡蛋,他们应该会放弃进攻地球,因为火鸡,也是鸡。”
麦华的眼里逐渐失去高光:“想到三体人和地球人手拉手吃一盘西红柿炒蛋,我就领悟到,这道菜不仅包含了我对家人的爱,还包含了宇宙和平的美好愿望。”
“很多名家也喜欢吃这道菜,就比如汪XX、王XX、余X、刘XX......”
麦华又进行了一番可汗大点兵,惊喜地发现时间快结束了:“甚至连鲁迅也爱吃极了这道菜。鲁迅曾说,我家门前有两盘菜,一盘是西红柿炒鸡,一盘是蛋。”
“所以,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西红柿炒番茄炒公鸡蛋,我永远爱这道菜,蛋门!”
三分钟正好结束,麦华挠着头走出了考场,脑袋里仿佛经过了一场世纪大战一样混乱,嘴巴都说干了。
但他觉得,自己讲的,还挺不赖。(......)
-
蒲芮前段时间在院子的泥地里,密集地撒了一层草籽,几场春雨过后,院子里长出了细密的嫩草,青翠的颜色堆叠在一起,盖住了棕色的泥地。
天亮的时候,约莫早上五点多钟,蒲芮来到院子里,叉着腰,慢慢地在草地上踱步。
那草踩上去毛绒绒的,像是一大块绒毛地毯,而且由于草的密度很大,踩过之后,草地上并不会留什么痕迹。
天边悬着一颗金黄色的太阳,像是煎得完美的煎蛋,太阳散出的光芒给周围的云层勾勒上了一层烫金的边,又将带着温度的阳光撒向深夜食堂。
微风吹过,深夜食堂北一楼后墙上攀的风车茉莉,以及数丛开得正好的月季花随风摇曳。
阳光在南一楼小院里散出丁达尔效应,像带着柔光的丝绸,从梧桐树的树干和长出的新叶间穿过,照在蒲芮身上。
蒲芮呼吸着带着草木香气的清晨空气,感受着阳光在眼皮上跳动的亮度和温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莫名地开心起来。
“遇到什么开心事了吗?”黎暮盏从楼梯上下来,看到她扬起的嘴角,也被感染得微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