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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大小 姐又要作死了(44)
作者:汤雪沃 阅读记录
陆雪殊没说话,可看样子是默认了,正在应止玥想直接开骂的时候,他幽幽地开了口:“毕竟,我对姑姑也算不上什么。今天一过,您怕是会把这件事彻底忘了吧。”
不忘怎么办,难道还要把唇印裱起来贴在屏风上每天观瞻吗?
应止玥确实是这么想的,也没觉得有什么错,然而此时被他亮晶晶的眸子一盯,她竟然还真有点负心汉的错觉。
啧,好烦啊。
她叹了口气道:“我不会忘的,这总行了吧?”
然而,陆雪殊并不是很相信,怀疑道:“姑姑的意思是,会对我负责?”
“负负负。”应止玥极度不耐烦,从来没见过这么啰嗦的人,只敷衍道,“我负责还不行吗?”
行事作风极度人渣,范老爷这种渣中之王见到她也要叫祖宗。
不过,大小姐的忍耐也到了阈值上限,如果陆雪殊还磨磨蹭蹭,她估计就直接撒手不管,爱怎么样怎么样。
然而陆雪殊没再问了,他身上那种似花非木的清新雨汽弥散开,透过红色的绸缎向里渗,挑开盖头的手指修长干净,瞬时间全世界的红色都远去,炭火无声烧着,纸钱的碎末悠悠打着转。
不过应止玥这时候并没有察觉到,因为有本只当做是细微末节的小事,占据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沁着无根水的林叶轻轻地落在了她的嘴唇上,凉的。
陆雪殊压轻的声音回荡在乱摇的珠饰旁,带着层薄薄的笑意,氤氲在一触即离的交接光影下。
“姑姑说过的话,我可是会牢牢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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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止玥没说话,闷着头向前走,身后缀着个唇角含笑的小白脸,脚步压得不远不近。
刚才在于府成亲的时候,应止玥是因为大小姐脾性发作,压根没受过这种窝囊气,这才做出了从来都没想过的惊人举动。
可是等他们后来起身,并没有进入于府的洞房,而是场景一换,变成了乡下的田园小路。
独白音似乎终于满意了,声音也变得舒缓起来。
【我小的时候,曾经住在乡下,最喜欢偷偷去河里捉鱼吃。现在想起来,可真丢人。】
应止玥之前在凉菜铺主那里就听说过,昌家虽然清傲,但是最不屑孔方和阿堵物。
换句话说,很穷。
可还生了很多孩子。
像是昌十四这种不值钱的姑娘家,更是早早的被放养,小时候做过屠户女儿的邻居,与朱朱分别后,也在乡下田间度过了漫长的时间。
想来,这里就是昌十四曾住的地方。草木翠绿,鸟鸣清脆,浅色的湖泊荡漾出湖影,不时有金黄的鲤鱼越出水面,鱼尾荡出的水花都快飘到远山上。
只是,变个位置,应止玥也有点回过味了。
陆雪殊不亲就不亲,谁稀罕啊!她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是活生生吃了个大亏,偏偏这亏还是她自己咽下去的,连埋怨都找不到人怨。
以恋爱脑为生的僵尸看到她都要呸一口:“呕,死要面子活受罪!”
作为业界小白脸,陆雪殊洞察别人的情绪不一定行,对应止玥的关注倒是一等一,敏锐道;“姑姑是后悔了吗?”
应止玥下意识反驳他:“怎么可能?我自己做过的事情,可一件都没后悔过。”
“那就好。”陆雪殊也不纠缠,还是那副青涩懵懂的样子,直接挑明了道,“我还以为姑姑是不打算对我负责了。”
就算真的是这么想,应止玥也不可能承认,她为了表示自己所言非虚,还踮起脚拍了拍他的头,跟给狗撸毛似的:“自然不会,怎么说,你也是……”
应止玥纠结了一下,最后还是挑了个中性一点的用词:“我的人。”
——是我的人,自然会对你负责。
说完,她也不想再纠缠这桩糊涂官司,指了指前面:“这应该就是昌十四童年时常在的地方,可后面全是坡,这小姑娘为了捉个鱼还需要天天爬山吗?”
鞋子都要粘上泥巴了。这可和她印象中迂腐守礼的于昌氏不一样。
却没留意,唇角含着两个甜蜜酒窝的少年视线微垂,漆黑眼瞳氤氲一瞬,辨不明的情绪转瞬即逝,复又露出单纯的笑,脱下鞋履,赤足站在碎石板路上,“没事的,姑姑踩在我的鞋上,就不怕弄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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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昌十四的少女生活很愉快,说的难听一些就是普普通通,只是最寻常的小姑娘会做的事情。
猫着腰从山上溜下来,在河里拍打水花的时候,比游鱼还要灵动敏捷,有时候袖子里还会塞着甜糕,等到发现被水彻底泡坏的时候,连懊恼都来不及,只能哀叫:“这可是我等了整整两周的绿豆糕,还要寄给朱朱呢!”
昌十四还很会捉鱼,红的白的,最喜欢捉的是一种肥大的鲤鱼,她就地和其他的小伙伴们架开一口没人要的锅。脸蛋被碳灰染得黑黢黢的,但是也不去管,只是呼呼着去吹碳火。直到乳白色的鲫鱼汤散发出香气,昌十四连去捉蜻蜓的小伙伴都不去管,直接伸出手去撕鲫鱼肉,又“呼哧”“呼哧”地吹气,看着都觉得香。
等看到鱼塘的主人来了,锅一丢,又“嗷嗷嗷”地叫唤着跑远了。
总而言之,就是最寻常的小姑娘的童年。在见到死后的于昌氏前,应止玥应该也在京城见过昌十四,但并没有很清晰的印象。因为昌家的十几个小姐全都穿着粗衣粗袜,在昌御史身后一字排开,垂着脸不说话,表情木然,连榉木人偶都比她们有活气。
应止玥实在没办法,将眼前窜上树的昌十四和之后成为于夫人的于昌氏当成一个人。
独白音也一直没响起,就好像记忆的主人也遗忘了这个角落。
应止玥静静地在那看了一会儿,直到夕阳的光轻柔地播撒下来,淋得水面也像层金色的缎子,这才微微别过头去,有点恍惚的神色,半天才笑道:“我都快忘了,这里其实是鬼域。”
她也真不和陆雪殊客气,直接踩在他的鞋履上,走了这么多的山路,她自己的鞋袜纤尘不染,陆雪殊的脚踝本该被嶙峋怪石刮出血痕,可是这么半天连处印子都没有。
陆雪殊没说话,只乖巧地半蹲在她面前,仰着头看她,眼睛比夜空的星子还要亮,“等回去了,我给姑姑做鲫鱼汤喝。”
“就你?”应止玥嗤笑一声,显然不相信陆雪殊说的,可还是没忍住撸毛的诱惑,胡乱揉了一把他的脑袋,“还是先活着出去再说吧。”
所以这里再漂亮,到底也只是噩梦的前序。
昌十四在乡下疯玩得很开心,虽然没什么大家小姐的样子,可却是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但是,鱼抓多了,总有湿掉鞋子的一天。
这个下午,昌十四和往常一样,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个糖块,塞到嘴里,流畅地将外衫扔到湖边,刚想要俯身进到河里去,后面却传来一声惊讶的“唷”,“这不是清正严明的昌御史家的嫡女吗?没想到,昌小姐兴致这么好啊。”
乡下流言蜚语疯长,很快的,就传出昌御史表面上清廉刚毅,最重礼法,结果家里养的嫡小姐却是野姑娘,旁边有露着个腚的小子也不在乎,还跟着一起去河里摸鱼,真是一点小姑娘的样子都没有。
有个老头嘴里叼着他孙女亲手卷的烟卷,点一根,搁在旁边燃一根,不屑地啐了一口:“小小年纪就这么会勾引爷们,不要脸。”
他还想再啐几口,可唾沫星子还没出来,门牙被不知道哪里来的石子给打掉了半颗。他既惊且怒,豁着牙看向村头的榉树,“哪个孙子干的?”到了他这个年纪,牙比腿都珍贵。反正平时有孙女孙媳伺候,他出行都不需要用脚,全靠她们推着。但是牙可就不一样了,他虽是个村头懒汉,可再怎么懒惰,吃的东西总要自己嚼,总不能让别人喂到他嘴巴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