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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劈开修罗场(快穿)+番外(15)

作者:天命在我 阅读记录


那就不是人了,更不可能是魔头,那是神仙。

总算到了午时三刻,监斩官一声令下,拿朱笔批了文书,木签子扔到地上。

行刑开始。

将二狗从笼子里揪出来,摆在高高的行刑台上。

天上日头高照,下面则是密密麻麻前来围观的平民百姓。

二狗面如菜色,屎尿兜不住,直直拉了一裤子。

他早知道这皇城根儿,死几个小乞丐,屁都不算,这就是他们的命运,却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凌迟。

这样的极刑,他又做错了什么?

或许最大的过错,就是投错了胎,真是辣块妈妈的,要有来世,再也不到这人间了。

二狗惨笑着,委顿成一团,当时狱中时,听说有那么多人来围观,他心中还有几分豪气,想着到时候上了台子,嚎一声:“这么多人给我送行,此生倒也不枉了!”

可是真到了这一瞬间,还是恐惧压倒了一切。

曾经无数次吹牛逼说自己不怕死,终究还是怕死。

更怕凌迟。

京中专门行凌迟之刑的大师傅,手上托着一个大大的铺了红布的红盘走近了。

红盘上放着大小各异,形状不同的七把刀,闪烁着森森寒光。

如果不是周身被绳子捞捞绑住,连动弹都不能动弹的,二狗恨不得一头撞死完事儿。

老天爷呀……求求你,看在我二狗一声虽然偷鸡摸狗,却也没有杀人放火的份上,让我暴毙了吧。

这凌迟之刑三天三夜的折磨,我可真的受不住。

可是青天白日,焉有神迹降临——?

一支乌黑的箭,从遥远的天上飞来,正中他的眉心,没入他的颅骨,箭头从他的脑后穿出。

他死了。

死得很快,甚至他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

没有丝毫痛苦。

捧着红盘的大师傅,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既然这箭能射穿二狗的脑袋,自然也能射穿他的脑袋。

那支长箭的尾部,挂着小小的布条,用墨笔写着:杀人者阿修罗。

大师傅家中几代刽子手,供奉的正是阿修罗神像,看清楚这几个字才敢晃了晃腿,不担心一个动弹就被爆头。

却再没有第二支箭飞来。

台下,一片哗然大惊。

百姓们全然没有看清发生了什么事情,箭支来得太快,他们也不清楚其中的纠葛,只觉得没有凌迟的乐子可看了。

混在人群中的锦衣卫和六扇门却飞速行动起来,按照原先的预案拉开一张大网,对猎物展开围捕。

果然如同刘头儿/齐老大所说,她没有离开京城。

上司神机妙算,我等悍勇勤力,这女魔头这次一定要伏法的。

旁边二层酒楼上的两个顶头上司,却没有下面这些小兵们这样的信心。

齐天赐比划了一下那把箭飞来的轨迹,面如土色。

“他娘的你知道她从哪儿射的箭么?”

刘小福道:“在下可没不像齐大人曾在军中效命,对□□之事并不了解,还请齐大人赐教。”

齐天赐道:“我虽然心底觉得她不回来,却又想她终究是个女人,妇人之仁,倒也不一定真就不来,所以依然做了万全准备。”

“弓箭自然也是要防备的,虽然弓箭都是在有司备案有数的,但是她身法鬼魅,随便找家仓库看管不严的王公贵族或者武库之中摸一把出来倒也不难。”

“只是这菜市口附近,能够有足够的视野看到菜市口,又能将弓箭送到刑场的点位可实在算不上多。每个点儿我都安排了人的。”

刘小福细声细气地说:“那莫不是她对你的手下动手了?”

“不是。”齐天赐喃喃道:“我倒宁愿是她闯入射击点杀了我安排的那五七个彪形大汉,然后才射的箭出来。”

“她是在三千米之外射的箭。”

刘小福眼看齐天赐一脸被吓傻了的样子,心里纳闷儿得紧,又看周围一圈儿锦衣卫和六扇门都是倒吸一口凉气。

终究还是问道:”三千米外又如何?”

“百步穿杨都算得上是神箭手了。”齐天赐道:“能拉弓将箭矢送到四百米外算得上是强弓手——这是三千米外百步穿杨。”

刘小福懂了。

皇宫三千米外……呵呵。

是,这个女魔头是挡不住一百弩手九轮骑射,但这不代表皇帝就能挡得住她三千米外一箭爆头。

“我这边回去禀告陛下。”刘小福漠然道:“叶明辉之死,纯属天谴,所有调查,到此为止。”

第15章 离开京城

一箭三千米,力可穿颅,这是什么概念?

千金不觉得这有什么厉害之处,终究只是需要摆脱不了世俗的肉体凡胎,但是在这个所有人都是肉体凡胎的世界之中,这样的本事,实在是骇人。

更还有一个隐忧,齐天赐当着刘小福的面儿没提,回去写给天子的奏折上却写了。

普通弓箭断然不可能有这般射程。

京中常用的弓箭就是拉满了,也射不了三千米,因为普通人拉不开那样的弓,所以就根本没有设计那样的弓。

至于弩机,先不提经过调查,京中弩机没有被使用的痕迹。

就算是攻城用的床弩,射程也不超过九百米。

齐天赐当时安排,也就是周边百米内步步监视,五百米内严密监视,一千米内紧张监视罢了。

三千米外一个人都没有。

根本不可能有人从三千米外发动攻击。

如果她真能做到,那么她就绝不可能是人——因为那说明这只箭很有可能是她徒手扔过来的。

既然那支射死二狗的箭,箭尾白布上写着,杀人者阿修罗。

那么毋庸置疑,此人就是阿修罗。

新的传奇很快在市井之中流传开来,凌迟被迫终止,皇帝亲自下旨,曰上天仁厚,凌迟之刑有伤天和,故有此劫,令监斩官主持厚葬二狗云云。

然而这个时代的厚葬,少不了一节是入祖坟。

二狗做了一辈子乞丐,没爹没妈吃百家饭乞讨到大,死了之后让人挖出来了家庭背景——原来他也是有家庭背景的。

二狗的家庭背景和千金的任务对象之一,侯府出来的镇西将军叶明钦,有一些算不上联系的联系。

他有个爹,是皇城根儿底下刘家集的,家中七个兄弟一个老婆,为人厚道老实,到抓壮丁的时候便被抓去送到西军戍边。

叶明钦后来发配边疆,亦是在西军。

二狗他爹被绑去当兵,后来再没有消息传来,她娘是外地来的女人,无依无靠孤零零一个,就被逼死,吃了绝户。

当时二狗才二三岁,岁数小不记事,也无从知道其中内情,就在附近几个村子吃百家饭混到大。

就这么跌跌撞撞活到大。

这种事情说来也隐蔽,让他自己去查肯定是查不出来,但是在锦衣卫面前嘛,就实在是小儿科了。

锦衣卫出马,把他祖宗十八代查得清清楚楚,然后送入祖坟风光大葬,抓了他的叔伯亲友都披麻戴孝。

只是作态给那位阿修罗看罢了。

然而此时的千金已经远遁千里。

继续留在京城没什么必要,叶明辉已经死了,她还在京城惹了所有人,继续留在那里就只有天天隐匿在阴影之中,混迹在乞丐之中的份上了。

皇帝虽然收回了对她的通缉,但千金还没傻到那份上,她自然知道现在皇帝只会更想杀她。

这些事情不言自明。

所以她往西去,一出京城,雨云立刻出现在她的头顶,试图淹死她。

叶明钦在西疆,据系统所言,叶明钦是叶家三兄弟之中,真正做了一番功绩,撑起了天道气运的人。

叶明辉则纯粹是个花花公子,流连花丛寸功不力——这也是为什么千金杀掉叶明辉的过程如此轻松。

“我有一个问题。”千金披着蓑衣,在雨中赶路,难免无聊,于是她问系统,“叶明钦人在西疆,他怎么会在西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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