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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劈开修罗场(快穿)+番外(32)
作者:天命在我 阅读记录
浑身都是血是真的很不舒服,因为血这种东西并非水一样,会自己蒸发掉什么都不留的无害液体,血中的水分消失之后,会留下很多东西,黏在皮肤上,衣服上,甚至会让千金的动作变得很不方便。
如果可以,千金也想每杀一个人就洗一次澡,但是这次她要杀的人太多,那是不现实的。
而且边境之外,红毛所居住的地方,并没有很多水源,洗个澡是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这次她居然好运地发现一个湖泊。
算不上清澈,里面长满了绿色的水生植物,深绿的,在湖面之下飘扬着,遮盖住了湖底,让人看不清这深湖的内里。
系统好些日子都没有发挥过什么作用了,它就像是一个被野王无情带飞的辅助,蹲在野王脑袋上,分享战绩,但是什么正经事儿都没有干过。
它于心有愧,十分想立功。
看见这湖,连忙道:“别下水!这里很危险!”
它说:“深湖比深海要危险得多,这样一个幽深又封闭的地方,里面说不定就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可是话还没说完,千金已经入水了,连衣服都没有脱,那身衣服已经在她身上凝结成一个血壳子,脱不下来了。
就像是一个炸-弹在湖中炸开,深红的颜色很快在水中蔓延开来,吞噬了深湖的幽绿。
密密麻麻的水草阴影之中,湖中的生物被稀释开的血气吸引,飞快地往食物的方向游过来。
然而很快,它们就游得太近了。
千金在水下睁开眼睛,这些日子,她的眼睛里几乎连一丝黑色都看不见了,只有纯然的金。
她在幽深的水下微笑:“晚上吃鱼肉吧,我的烤鱼技术很不错的。”
系统:“……”
大意了,这区区深湖,危险不及宿主万一。
第31章 诸事即将落定
千金从幽深看不到底的深湖中抓了好大一条鱼出来, 从头到尾有一个人那么长,脊骨上突出一条长长的刺,挂的都是水草,摸上去滑溜溜的, 手感略微有些恶心。
好在剥了皮之后摸起来就是普通的肉了。
千金认不得这是什么鱼, 她小时候在小柳乡, 虽然过得是贫苦日子,但也属于是穷人家里娇养着的孩子, 万事不挂在心上。
当初旱魃没有来之前, 千金在小柳乡,小柳乡有一条河, 里面产出很多小鱼,但是千金不怎么吃,她嫌弃刺不好挑,只爱吃猪肉鸡肉鸭肉一类大块儿的纯肉, 鱼肉并不在她考虑范围之内。
但是这鱼长得这样大, 刺就也大, 吃起来比小鱼要方便许多。
于是剥了皮, 去了内脏,一整条鱼只切出几块儿大肉来, 生了火炙烤得滋滋冒油,然后四处寻摸,寻不到盐巴,就拿鱼血抹了。
千金吃了小半条鱼,吃得胃里鼓鼓的, 然后拨弄着那一小团火焰,道:“肉是好肉, 但是好难吃。”
系统十分欣慰。
它曾经以为千金已经失去了味觉,毕竟她什么东西都吃得下去,现在看来,她还是能分辨出食物的好坏的。
系统飞快从库房里摸出库存:“我这里有神级厨艺!保证你烧个鞋底子都好吃!要学吗?”
千金一瞬之间陷入了迷茫。
“可是我不想吃鞋底子。”
“快说你要学。”
千金耸耸肩,道:“好吧,我要学。”
系统于是说:“好,那我要给你发布个任务。”
系统有系统的逻辑,它有自己的程序要走,宿主完成任务,它给予报酬,这才是正常的流程。
“请宿主熄灭火焰,防止起火。”
旁边就是深湖,千金直接捡起篝火中燃烧的木头,扔进湖中,火焰入水即灭。
“叮——任务完成。”
“任务奖励:金线芙蓉罩袍一套,神级厨艺。”
虽然是有这么个流程,但是什么程度的任务,什么程度的报酬,还得是它自己说了算,它精挑细选,除了直接灌顶的厨艺技能点,还有一件衣服。
系统发了衣服给千金,千金才想起来她现在身上穿的还是破烂。
之前穿的衣服被血液反复浸泡染了一层血壳子,又在湖中被水泡化,整个都糟烂了。
那身衣服还是之前青云客栈没被烧毁之前,千金住店的时候让店里安排的。
现在看来这身衣服寿命虽然也短,但终究比青云客栈长些,倒也不亏的。
系统给的金线芙蓉罩袍是件红色长袍,摸上去手感非常出色,上了身看起来也很漂亮,千金对着深湖一照,深感这衣服应当不是便宜货色。
千金摇摇头:“太漂亮了。”
系统十分自得:“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下一秒千金就将衣服的下摆撕开,缠在腿上系紧,将好好一件漂亮长袍毁了。
“太漂亮了我就觉得这么好看的衣服,一定要干干净净才好。”千金解释说。
但是哪里有余地给她干干净净的呢?倒不如本就是一身不怎么好看的衣服,穿到身上也只有遮蔽身体的功效,不会让她有那样的想法。
毕竟,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衣服,也只是一件消耗品。
系统沉默了。
千金在湖边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追寻着水源和马蹄印,继续寻找聚居的红毛部落。
去杀人。
然而这次,她却只看到空荡荡的营地,有着帐篷的骨架,和熄灭的火堆,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没有人,也没有马和羊。
白色的黎明之中,远处有着大规模人烟迁徙的痕迹。
红毛离开了西疆,他们要往西去,去追寻传闻中,流淌着奶与蜜的应许之地。
越往西的地方,土地越是贫瘠,这就是为什么长久以来,哪怕西疆是个血肉战场,里面绞杀着所有人,他们依然停留此地。
但是这次他们被杀崩了。
双方兵马摆起阵势,兵对兵,将对将,死人固然惨烈,却是可以理解的。
而修罗降世,一个人的屠宰场,这超出了当世所有人的理解范畴——这只能是天罚!
是上天,是神明,是那无可违背的命运,要将他们从此地驱逐。
当那许许多多个部落离开西疆的土地,往传闻中的西方而去的时候,部落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满面尘土的战士,失去倚靠的妇女和尚在襁褓中的幼儿,都眼含热泪。
往西去——那里果真有那传闻中的应许之地么?
人群的大规模迁徙一向是流淌着血泪的苦役,伴随着牺牲、劳累和倒下的尸体。
可是不往西——头上只有修罗的那柄屠刀!
与西疆人的斗争,是有余地的,西疆的将军需要他们为自己养兵,西疆的人民需要战争来消耗多余的人口,转移内部的矛盾。他们也需要西疆的土地,和西疆的粮食,双方都需要在以一个正当的名义,去消耗掉各自多余的人口。
可是那个修罗,那个恶鬼,那个噩梦,是不留余地的。
只半个月不到。
西疆的红毛部落,消失了七十二个。
消失的那些部落中,那惨象,就连习惯了战争的西疆人见了,都要做上三天三夜的噩梦。
只半个月不到。
困扰西疆的大敌——这个王朝建立以来,百年的附骨之疽,被千金彻底驱逐!
当千金在长城之外游荡,再也找不到一丝人烟,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任务……完成了么?”
系统道:“正在结算中……应该是完成了。”
千金收起刀,轻轻叹了口气,坐在了地上。
她从京城里带出来的那把刀,虽然可惜,但早就已经因为使用过度,变成了废铁,手上的这把刀是从某个部落的残骸之中带出来的,样式并不是她所偏爱的那种直刃长刀,反而略有些弯,用起来并不很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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