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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小叔变怪了(4)

作者:熊熊不哭 阅读记录


“是嘛?”

南宫羽随意将胳膊搭在座椅把手上,身上的衬衫被他换了件,精致的刺绣纹路绣在衣领上,露出细长的脖颈与明显的喉结,人模狗样的。

“你这个,听不懂?”

丁琛意有所指一般指了指自己耳朵。

他本来就是大咧咧的性子,各种款式的小说与漫画并没有使他变成恋爱脑,反而加剧了他自身的吐槽能力,可以说,他是个刺头。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啊。

这身体外貌是清秀可人那款,白嫩指尖指耳朵,眸中闪着灵动的光,还有扑面而来的,那种不属于自身气质的欢脱的性格都让人在意。

就因为南宫羽知道,从前乔墨是怎样的木讷呆傻蠢笨憨傻的人,他感觉才会愈发强烈。

“曾为了给我的事业添砖加瓦,签过你父亲留给你的股份转移书,七个点呢,不要了?”

南宫羽好笑的用指尖敲了敲桌子。

他有种莫名预感,外表伪装的陌生的乔墨,一定不会将这个股份留给自己。

果然丁琛一拍桌子,碗筷被牵连的震了震,他愤怒的站起身,说道:“当然要。”

不知为何,南宫羽就被逗笑了。他也同样站起身,180+的个头气势很足,就那样欺上他,两指掐着他手感极好的面颊,嗓音轻蔑的说,“当初结婚的时候,废尽心思想要我这个人,现在你又要拍拍屁股甩脸色安然无恙的走,是觉的我是块想搬就搬的土砖吗?乔墨,你以为你是谁?”

“小心,我吐你口水。”

丁琛用胳膊使劲的想要将男人手掌拨下。

无耐他力气太小,因为费力而逐渐红了脸,似被笔尖描绘过的黛眉皱起,令人欲罢不能。

“呵,又是烂手段。”

当他南宫羽蠢笨吗,怎么可能......信。

口水沾湿手臂上的一块衣袖,往上看,是对方骄傲的面容与髙高扬起的面颊,他得意的很。

以至于眸子亮亮的,比星星还亮。说它漂亮会觉的不太恰当、说它吸睛会觉的太过夸张、说它柔美的似水流情又会觉得过于温婉,不时宜。

以前的乔墨有这样的眸光吗。

一同带动着整个人都闪耀起来了。

不对不对,自己乱想什么。他被吐了口水,从回家到现在毁了两件衣服,应该是气愤的!!

秉持着乔墨太有手段,南官羽拎起对方衣领拽着他扔到桌子上坐下,手里捧起鲜汤就从头浇起来,“滴滴答答”间,丁琛的白衬衣湿透了。

头发上有短小海带丝,眼睫因汤水咸味刺激而露出淡淡水光,湿透的白衬衣紧贴在身上,衬的细腰更瘦,胸前的大半风光也展露出来。

丁琛并不知道此刻自己多诱人。

他只闻到全身味道,怒火直接冲向全身,像被烧开的水壶般冒出沸腾的热气,由于之前吃过饭知晓哪有菜汤,他眼神提防的盯着对方,胳膊肘逐渐后靠,脊背弯成拱桥形,然后碰到了碗。

“你去死!”

不过是吐了口口水,竟然敢这样侮/辱自己,那就来看看,谁到底能伤害谁吧。

“哗啦”一声,汤水湿透了南宫羽的下摆。

“这就是你的下场,敢不敢了,嗯??小心我把你这件衣服也给弄的再也穿出不去门。”

“呵。”

南宫羽大腿一蹬,猛然将桌子掀翻。

七八个盘子碎渣与丁琛混在一起,胡萝卜丝士豆片黄瓜也沾在身上,他身上五颜六色的。

“你做弊!你不配当男人!!”

丁琛握紧拳头,牙齿咬的咔咔作响,他如小老虎一样冲进对方怀里,使劲的蹭着,手臂也牢牢抓着南宫羽的腰,怎么都不松。

“来啊,玉石俱焚吧!”

蹭了好一会,变的一样脏后他美滋滋道。

可抬头间,发现南宫羽露出的讥笑。

丁琛:“...”

等等、貌似、好像,我为了蹭花他的衬衣,故意投怀送抱了,是这样的情况吗。

他脑子一热就这样做。

但好像没有考虑过,这事妥不妥当。

可恶,不该生气的。

南宫羽宛如胜利者一把将僵硬的人推到地上,勾起唇瓣,露出抹玩味笑容,“乔墨,下次再想冲过来时,记得跳进粪坑里,那样味道更好。”

但前提是,没有被我揣飞的话。

说罢,他得意洋洋的离开,那身影甚至都还没离开丁琛视线,就已经在放肆的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故作姿态丢人现眼,费尽心思却狼狈不堪,乔墨,你可一点没变。”

这话不知是对丁琛说的,还是对自己说的。

看着他背后白衣服上被自己抹上的手掌印,丁琛勾起唇角,扒拉掉头顶的海带丝。

“至少,恶心到你了。”

刚从厨房端过来米饭的厨师惊呆了,他下巴几乎都要掉在地上,默默的看着掀翻的桌子,还有地上被摔的七零八碎的碗筷,心态崩了。

刚刚这是地震了吗?

夫人自己跟被踹在地上过一样,咳咳咳,自己在乱想什么,怎么能行猜测主子间的事。

“没事,你忙去吧。”

丁琛摆摆手,神色自然的让他离开。

“哦,好,那个,需要重新做菜吗?”厨师没有走,谨慎的从他嘴里憋出一句。

“不需要。”

丁琛将脚下瓷碗摔成的碎片踢到一边,等确定腾出一条路后,他这才若无其事的上楼。

洗浴间内。

丁琛捧起一把水洗了洗脸,仰躺在豪华的三米长浴缸里,看着精致的吊灯想着事。

南宫羽既然敢把股份这事提出来,肯定是打着把原主利用彻底的念头,不爱还不放他走,等稍微有了权势,却去可怜兮兮的追舔白月光。

等等,让我想想书里白月光对他描写是: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眉尾似水墨、性格似娇软鲜花,不喜渣攻,但会对他抛洒雨露。

这不就是典型的白莲婊嘛。

一边对渣攻口头上给予期待,一边又借着渣攻已婚不愿伤害而不表态,我懂,他利己主义。

可惜,到结局他们还在腻歪暖昧期,倒让原主这个小可怜凄惨的度过一生,可恨可耻。

所以离婚,光说说是不行的。南宫羽不是说他既不想当砖块,又不给离婚机会嘛,那我就去制造个他婚内出轨的绯闻,我看他离不离。

好在我记得清清楚楚,在哪段时间是南宫羽去私会白月光的日子,那我就悄悄跟着他。

还需要制定周密计划。

白花花的泡泡裹住丁琛白皙的肌肤,乌黑透亮的秀发正在缓缓滴水,顺着脸颊滴滴滑下,热气熏的耳朵变成薄红,眼眸炯大而有神。

不是那种好看的颜色,却总是在吸引着人。

他随意的将胳膊靠在一旁,就看到合拢的窗户边上推开一条缝,上面呆着只眼熟的白狗。

嗯??

这可是二楼诶,它怎么上来的。窗户上的白狗也发现自己被看见,慌乱的扭身跳下了。

“更奇怪了,这只狗还会害羞?”

丁琛疑惑的对着空气说了句。

似乎是这话带动起这身体的某些记忆,他脑海中浮现几幅画面,他瞳孔一缩,攥了攥拳头。

这是书里没有提过的细节。

在乔墨记忆中,有资质的男人会幻化出属于自己的精神体,它们形态各异,有猛虎、狮子、豹子、大象、猴子、麻雀等所有有生命的物体。

乔墨因为平庸什么都没有,所以他才会在这段感情中低三下四,还总是甘愿的奉献着。

怪不得看这本小说时总觉得乔墨太过于纠结南宫羽的任何看法,原来是他只能这样卑微。

因为他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有精神体就算了,反正没什么大事。它们只在情绪过于活跃或者兴奋,并在自身同意下才会冒出来,所以一般来说很少看到。

毕竟谁都不愿意让别人察觉情绪。

但今天这只狗,估计也是谁的精神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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