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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捡到忠犬男二后(67)

作者:沈四皿 阅读记录


他垂了金眸,在内心告诫自己不可造次,垂首应道:“……是。”

主人的温柔与恩情,他都记下了。但那条线,他是绝不能越过的。

他绝不能因这些好意而暴露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不然……他肯定会被赶走。赶走,就意味着他真的再也见不到主人了。

他宁愿这辈子都不说出自己的真心,只要能陪在主人身边就够了。

见他只淡淡应下,段枕歌也摸不准他意思了:这小子在梦里还说着不想走,结果让他把这里当自己家,他也不见得很开心,他到底喜不喜欢这里哇?

男人心,海底针,真令人摸不着头脑。

见他不开心,段枕歌绞尽脑汁想了想哄人的方法,又硬着头皮开口:“我平日里都有事处理,大部分时间不在凤栖宫。若我不在,碧云管事。若碧云也不在,凤栖宫管事权便暂时交给你,一应大事由你定夺,你看如何?”

这几年来,凤栖宫被他管理得如铁桶一块,基本不会出什么大事。给冷清风这么个权力,也就是怕他无聊,给他找点乐子罢了。

不过出于尊敬,他还是将选择权交到了冷清风手里。

怎么样,虽然不能出门,但整个凤栖宫都任他差遣,想打麻将还是扑克还是捉迷藏都任他选,开不开心?

这个权柄极大,但凡是个凤栖宫人恐怕都说不出拒绝的话。

但冷清风明显不在此列。

他非常有自知之明:这么多年,他就只会练剑,其它的东西半点没学。万一管得不好,捅了篓子可怎么办?所以,他本是想拒绝的。

但话到嘴边,他转念一想,主人放心将凤栖宫交给他,不就是信赖他的第一步吗?

主人肯定是在考验他呢!

说不定、说不定只要他通过考验,就能和御影一样跟在主人身边了!

众所周知,这世上没有困难的工作,只有勇敢的狗狗。所以,冷清风用坚定得能捐躯的眼神,在段枕歌一头雾水的热血中接过了这份工作。

“属下定不负主人所托!”

“嗯……好。”段枕歌流着冷汗应了,内心十分疑惑:这好像也不是开心的模样啊?

扯着扯着,怎么又扯到任务上去了。

可恶,又不爱钱又不爱权,冷清风到底爱什么,爱反派吗?

搞不清楚男二的真实想法,段枕歌捉着猫揉了半天,憋出一句:“水凉了吗?”

冷清风诚实点头:“凉了。”

……凉了也不早说。

段枕歌将手边的布巾递给他,又喊人进来换热水。

冷清风受宠若惊的将自己黢黑的爪子从黑色药汤中提了出来,接过布巾将手擦干,复用热水洗净。

按王御医的嘱咐,接下来他需再以干热毛巾包裹双手,捧着手炉熏香,直至香炉中的药材燃烧殆尽。

后面这一步本该由宫人代劳,但段枕歌在,便挥退下人,顺手亲自动手了。

他捧着干燥的布巾裹在冷清风手上,仔仔细细包好了,再将香炉塞进他手中。

被段枕歌突然靠过来的时候,冷清风呼吸都摒住了。

两人本来挨得就近,段枕歌伸手帮忙,自然与他有所触碰。虽然只是隔着毛巾碰到手,也足够令冷清风心猿意马。更别提两人肩挨着肩,好似至亲好友般亲密贴贴。他只能盯着段枕歌浓密的睫毛,脑中一片空白。

这样的情状,他只见一同喝酒的冷雨和怀昌王有过。

但他们二人本就关系好,一个是王爷一个是剑仙,没什么尊卑之别。加上俩人喝多了跟俩酒疯子似的,靠在一起抱头对月高歌实属正常。

但主人是当朝陛下嫡子,身份尊贵无匹。而自己只是个小小御影,是主人身边可有可无的存在。可这样的主人,居然亲手为自己做这些事情……

是不是自己双手好之前,他每天都能期待主人的这份独属于自己的温柔?

第五十一章

段枕歌没想那么多,只觉得修养身体当真精细得紧,这等无微不至的伺候,恐怕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阁小姐有机会享受。

不然谁能被封印双手这么久还不狂躁啊?

这么一想,冷清风也很不容易呢。

“弄好了。”他把冷清风双手裹好,又把手炉塞给他。抬头看了看眼睛发直的冷清风,疑惑问:“怎么了?”

他这动作有这么惊世骇俗吗?自己也就只是礼贤下士了一点,又不是耍流氓上手搂搂抱抱,没有太过逾矩吧?

怎么男二看他的眼神像是要把他生啃了似的。

“属下、属下……”冷清风偷看主人美貌被发现,身体一僵,慌张岔开话题道:“今日早晨之事,可是红珠告诉主人的?”

刚才王御医说自己做饭的事情,八成就是红珠说出去的。正好借此机会问问主人,看看是否应当给个教训。

“是。”段枕歌没想到他还念着这件事,直言:“你别多心,红珠不是来找我告状的,只是见你早晨连热饭都吃不上,还得自己动手,特意到我面前给你鸣不平了。”

冷清风听出来他有替红珠说话的意思,便绷着脸点点头,“是属下管教不力,让主人见笑。属下并未对此事不平。”

他又不是真的闺阁大小姐,自己动手做个东西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红珠这样烦扰主人,倒是小题大做。

段枕歌轻笑,没同他说他在自己心中地位终究不同,只道:“我知道你有事皆自己担着。遇上红珠这等心直口快的,也不算坏事。她不讨厌你,什么都会告诉你的。你若是无聊,可以同她聊聊天。”

既然男二不愿意向自己敞开心扉,向别人敞开心扉也行。既然他看不懂男二,那就找个能看懂他的人来。

这样深情又外冷内热的人,总得有个寄托。千万不能跟个大冰山似的,整日在海底沉着,多累啊。

扮演反派的,有他一个就够了。

冷清风抿唇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段枕歌又低头捏了捏手上的猫脸,问:“你可喜欢猫?”

“猫?属下……不知。”冷清风看了看段枕歌腿上卧着的白猫,诚实摇摇头。

他见过猫,但从没养过。说喜欢谈不上,说讨厌也不讨厌。大概就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的阶段。

在没有小宠物之前,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喜欢一只动物。但听见这疑问后表示不清楚而非直接拒绝,十有八九是不讨厌的。

“这个,你看你喜欢吗?”

抓住机会,段枕歌把手上的毛团举到冷清风面前,摆了个狮子王的招牌动作。

于是,冷清风与段枕歌手上那只巴掌大的白色小猫大眼瞪小眼。

冷清风:……

小猫:……喵呜。

这下子,冷清风倒有机会仔仔细细打量段枕歌一开始带来的小猫了。

段枕歌身边的东西,往往都不是凡品。这只猫儿也如此,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通体雪白雪白的。但偏偏生了一对鸳鸯瞳,蓝色金色一左一右,若两颗通透琉璃,极为漂亮特别。

特别是那只蓝色猫眼,很像段枕歌双瞳的颜色。

若说品相,确实不差。可要问喜不喜欢……

他更喜欢捧着小猫的那个人。

“主人的东西,属下都喜欢。”冷清风微微偏转视线,顺着那双捧着猫咪的手看向后面的段枕歌到道。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它放你这儿养着了。”见他同意,段枕歌心情颇好的将猫咪放到他臂弯上。

他就知道这小家伙能担大用。果不其然,一上来就抓住了男二的心巴。

男二收下,他的计划也就成功一半了。

小猫来了新环境,早就不想乖乖待着了。它屁股刚挨上冷清风胳膊,段枕歌一撒手,它扭腰便跑。

“诶——”

冷清风双手被毛巾封印,没法抓住它,只能意外的看它跳下自己膝盖,像个白色小旋风似的蹿进柜子底。

“不用管它。”段枕歌也玩腻了,见它跑也没拦,让冷清风不必担心,“它和你熟了就愿意缠着你玩了。不用当什么宝贝,只是给你拿来解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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