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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男主情动值已破120%(43)
作者:林今墨 阅读记录
她这一番话说得清亮有力,将所有人都给感动到了,有一种被认可的喜悦感。
“好好好,你做得不错,写得好,画得也好。”大队长接过本子看了一眼,他识字不算多,但那张画很直面,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
画的是地里干活的农民,他们在割稻谷,欢声笑语,金灿灿的稻子和天上的太阳一样耀眼。看得他眼眶热乎乎。
“我也想为了红星大队尽绵薄之力。”盛卿被夸得害羞了,脸颊红扑扑,可白白净净的脸,清澈水灵灵的杏眸就是很讨人喜欢。
大队长觉得她说话文绉绉,可是听起来就是那么舒坦,和在山里喝清凉凉的山泉水一样舒坦。
“过两天开会了你和我们一起去,还有,这画多画几张,尽量将咱们老百姓的精神风貌,还有丰收给画出来。”大队长当下就是拍板。
“好嘞!”盛卿笑着点头。
“时间也短,你就多辛苦辛苦。”大队长也觉得不好意思,寻思着等开会结束了要给什么奖励,少肯定不行,太多也拿不出来。
“不辛苦!我也是红星大队的一员,这是我应该做的!”
盛卿说得很响亮坚定,引来了赞赏和喝彩。
大队长心情很好的离开,盛卿的目的达到了,她又说几句热情夸赞的话,就往下一个地方去,然后就到了知青负责的那一块。
盛卿和知青不熟悉,而且他们好像也不想和村里人走近,她没有去问的就是站在边上看了看,然后低头画了画,又换下一个地方,而知青也注意到了她。
半个月前新来了一批知青,当时候盛卿要么在学校,要么就是回家窝着不出门,笑话,太阳那么大,给她的脸蛋晒黑了怎么办。
所以新来的知青不知道有盛卿这个人,听说过,但是还没人真的见过。
现在发现,村里说的还真不是假话,长得真好看,穿得也好,听说在家里很受宠。
说不羡慕是假的,他们在田里累死累活,有的人什么都不用干。
有个人做得很累,见到盛卿那么悠闲,就是小声嘀咕,“装得再像城里人又怎么样,还不是个泥腿子。”
可惜没人应和她的话,自己是城里人又怎么样,现在还不是农民身份了。
在他们成为知青的那一刻,户口就是转了过来。
她说完见没人打理,嘴巴上又是暗嘲讽几句,她偏头看向傍边长相不错的女知青,“苏繁,秋收结束后我们一起去县里吧,去国营饭店吃饭补一补。”
知青点的人知道苏繁的条件好,带来的包裹有不少好东西,想要套近乎的人不少,可苏繁的性格不好接近,没人成功。
“哦,你自己去吧,我就不去了。”苏繁转了个身没有搭理她。
太阳晒得火辣辣,腰也很累,她现在就想快点下工休息,这活真不是人干的。
苏繁来自二十一世纪,日子过得丰衣足食,在什么都是科技的现代社会里穿越到这个穷苦还做什么都被限制的七零年代,她整人都要抑郁了,心情很烦躁。
她听说过秋收,也知道很累,可是也仅限听老一辈提起,她家里扫地都有扫地机,怎么可能会自己动手,现在来到这里,是真要累成狗。
如果不是有了一个物资空间,苏繁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来。
等秋收结束了,她需要进一趟县里将空间里的物资想办法卖出去换钱。
苏繁是一个星期前穿来的,而原身是为了要省粮食寄回去饿晕死的。
她整一个无语,如果不是成为知青时间短,谁也不认识谁,原身就是孤僻话少的性格,别人也不知道她包裹里有什么东西,否则她还真不好从空间里偷偷拿出一点物资来坚持,没有刚穿越就饿死。
但是再这样吃下去就说不清了,包裹就那么点还能装多少 ,所以苏繁现在需要钱,可现在这个年代能搞钱的事都被管着,她也没有别的门路,只能靠空间里的物资了,这也是她在这个世界过得好的底气。
说实在的,看见盛卿时,她想过为什么不是穿到盛卿身上当一个团宠。
苏繁看过不少小说,很多人穿成了家里面的团宠,谁都无脑爱,偏偏她就不行还要吃苦。
幸好她有穿越者的福利空间,否则,她还真不懂怎么活。
第28章 七零,偏执宠爱2
盛卿在家里老老实实待了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要和大队长还有大队会计叔去县里开会,大早上就要出发,时间耽误不得, 他们天刚亮就要起来出发了。
她本身心里没有多少紧张, 但是家里紧张, 她娘应兰珠女士已经将盛卿压箱底的裙子给拿出来了,然后小心的梳着头发。
等打扮好了之后,应兰珠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 真是赛过天仙, 她心里一百个满意。
她上辈子肯定是个大善人,不然这一世咋生出一个完美的女儿呢。
大队长和会计叔是男人,虽说年纪和盛卿的爸一样, 但是现在对男女风气管得很严, 他们骑自行车也不好搭着盛卿一起,幸好盛家有一辆自行车。
这是盛老大邮寄回来的票,主要是盛红华的功劳, 他看着女儿每天去上学要走路,也是很心疼,可他没地方搞到自行车票,只能将魔爪伸到了大哥身上,隔三岔五的写信告诉盛大哥他的苦楚。
顺便说他侄女有多优秀, 因为走路的事耽误了读书,身体还很弱之类, 精准抓住了盛大哥期盼着家里有孩子能读书读出名堂的愿望,骑行车票就来了。
然后他再如法炮制, 哄得家里二老拿钱出来买,当然这车归盛老头和吴老太的, 不归家里哪一房,谁想要骑都行,要是挤在一起要骑的话,谁的事情重要就谁骑,要是都不重要,那就是抽签吧。
现在盛卿要去县里可是头等大事,盛红华想要送去,可盛和峥自告奋勇送盛卿去。
盛红华一看,想想跟去见个世面也不错,反正都是自己的孩子,他二话不说让出了位置,反正盛和峥也不是第一次骑了,15岁的年纪晒的一身麦色,和他爹一样高,力气大。
铃铃铃———
大队长来到了门口打铃声,“小卿,你准备好了没有,我们要出发了,等下赶不上公交车,耽误去县里开会。”
会计叔在他旁边,他也看过了盛卿提上去的报告,心里很满意。
有他在,奖励那就是跑不了了。
“好了好了!”盛卿应声,盛和峥推着自行车跟出去。
姐弟两今天穿得很精神,也不会喧宾夺主,就是穿了件较为好看的衣服。
“不错不错。”大队长点头,心想,盛家也是个有成算的大家庭了。
那什么闹哄哄的事情没有,至于关起门来的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再正常不过,自个儿都能咬到自己的嘴巴呢,更别说一大家子相处了,只要脑子不糊涂,大事上团结一致,力气往一处使就好。
盛和峥力气大,蹬得车轮子要冒烟,得亏盛卿提醒,否则他们都要飞到前面去等大队长和会计叔了,得了提醒之后,他放慢速度跟在旁边。
“你小子,队里都说盛老二的两个娃,一个聪明一个有劲。聪明的我见了,这有劲我也是头一回见到,还真是这样没诓人。”
大队长的身体很好,骑着自行车还能很自然说话,他对盛和峥是刮目相看了。
“我记得今年只要下地了,你每回都是满公分吧。”会计也偏头看了盛和峥一眼。
由此可见,他们对盛和峥的印象都很好。
盛和峥也不需要姐姐提醒,他咧嘴一笑,好话就好,“我姐一直说要向有能力有品德的人看齐才能变得更好。我年纪小也不咋懂,寻思着,有能力的除了学校老师,唯一见过的就是大队长和会计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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