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豆的九十年代(26)

作者:珠珠月半 阅读记录

所以在她小时候一直有一个期盼,期盼在她受到指责、遇到困难时,爸爸妈妈能马上赶到,告诉所有人她是被宠爱着、有人保护着的,谁都不可以欺负她!

而昨天,方志强在别人看来有些过激的维护行为,却正好回应了她小时候的那个愿望。

她昨天晚上吃饭时,把不吃的肥肉挑出来放方志强碗里,说道:“爸爸吃吧。”

方志强笑得见牙不见眼,“呵呵,呵呵,爸爸吃,爸爸最爱吃肥肉了。”

惹得袁小琴好奇的看了他们好几眼。

这是方笙笙第一次主动当着他们的面叫爸爸。

饭桌上,方志强还提起陈舟又不来吃饭,方笙笙才道,她不让陈舟去接她了。方志强才恍然,笑道:“这小子,不接人不好意思来吃饭了。”

方笙笙也和他们提过,今天放学要和同学去逛会儿街,要晚点回家。方志强两人叮嘱几句,也都没说什么了。

从租书店还了书出来,方笙笙问徐小凡要不要去商场逛逛,徐小凡摇头,举着手里刚借的小说,说要赶回家看书去。

第二十一章

市中心的解百商场是上半年刚开业的,算是本市现在最大的百货商场了。

今天虽然不是周末,但是商场的人还是挺多的,现在外地人来这里玩,都要来这个商场逛逛,有一些进口商品都可以在这买到。

方笙笙在一楼服饰专卖店逛着,有皮尔卡丹、梦特娇等现在比较知名的品牌,不过她没有享受到以前VIP的待遇,店员见她一个穿着普通的女学生进来,都是冷眼看着,瞪到她自动出门为止。

她去二楼卖录音带的店面时,碰到了一个熟人,程贝倍正在一排放满录音带的柜架前翻看着。

两人相视一眼,都没有打招呼。

这时旁边有两个女孩子在聊天:“凡人乐队晚上在商业学院那边有演出,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要不要买票啊?”

“不用,不是商业演出,他们就在学院外面搭了个台子免费表演。”

“乐队的人长得怎么样?”

“唉呀,我们是去听音乐的,又不是去看俊男的,不过之前他们在其他地方表演的时候,我去听过一次,其中有一个乐手确实很好看,气质也很好。很多女孩子都是冲着他去的。”

“那我们晚上也去看看。”

方笙笙听了,也感兴趣,现在娱乐节目太少了,去听一下乐队表演也不错。

她从公交车上下来,走了五百米左右,就看到程贝倍骑着自行车也往这边来了。难道她也是要来看表演的?

离商业学院大门五十米处,有两三个人正在搬运和调试音响设备,方笙笙走近时,听他们在说,“小解昨天就没见到了,今天会不会来?”

“不知道,也联系不上他,说好要来一起参加演出的。”

“你们好,这表演几点开始啊?”方笙笙走过去问道。

一个长发年轻人见到她,笑着道:“小妹妹,你也是要来看我们演出的吗?现在还早,我们要晚上七点才开始。”

现在五点不到,方笙笙决定还是先回家吃饭吧,晚点要不要过来再定,毕竟现在交通不方便,来一趟还有点远。

程贝倍也听到他们的对话了,推着自行车折返离开。

经过学院旁边的一家小卖部,方笙笙见到一个瘦削的O型腿青年提着一大袋东西出来,他把袋子放在自地车后座,用绳子绑定后,骑上车从方笙笙旁边过去。

方笙笙眼睛掠过,突然定住,心里惊疑不定。待要再追,发现他已经骑远,这时程贝倍推着车过来,她赶紧过去问:“自行车能借我一下吗?”

“干吗?”程贝倍挑着眉问。

“追前面那个人。”方笙笙声音急促道。

“追他干嘛?”程贝倍又问,一副我们很熟吗,我干嘛帮你的模样。

“我怀疑他偷了我的自行车,现在骑的那辆车就是我的。”方笙笙快速道,“你到底借不借?”她看着前面一个红绿灯,青年停了下来,但很快就会骑跑了。

“那你坐上来吧。”程贝倍直接掉转车头,跨身上车,指着后座对方笙笙道。

“啊?”轮到方笙笙惊讶,这么爽快的吗?“你借我车就行,不用一起去。”

“赶紧的,快绿灯了。”程贝倍催促。

方笙笙也不犹豫,直接跨腿坐上后座。程贝倍用力踩动踏板骑了出去。

“幸好你不重。”

“谢谢。”还是这姑娘实在,那天那个胖子竟然说七十斤的自己重来着,什么人呐!

前面那个青年骑的不快,程贝倍虽然带了人,竟然也能跟上。

“你确定那辆自行车是你的?”程贝倍问。这种女式小飞鸽这两年很流行,因为骑起来比较轻巧,买的人挺多的,颜色只有一种蓝色,如果不是后面挂车牌,有时候真认不出来。

“确定,我在丢车的地方见过这个男的,那辆自行车前杠有个Z字划痕,是梁英不小心划上去的,车链盘那里小燕子贴过一张花仙子的小粘纸,虽然被撕了,但我看到还有小半点还在上面没撕下来。”这个O型腿的青年,她进租书店前,正好看见他出来。

“你这眼神不错啊。”程贝倍称赞道,随即想想又说,“最好你没看错,不然浪费了我这么多功夫,你赔得起嘛!”

方笙笙的观察力一向不错,读书方面的记忆力虽然不行,但是记人上面她还是很有自信的。

“你为什么帮我?”方笙笙也好奇,这姑娘一看就不是那种热心人。

“我两个月前刚丢了一辆自行车!”程贝倍咬牙切齿地道,“这些该死的偷车贼,抓到真该被打死!”

怪不得,这姑娘大概是想报仇来着。

那青年越骑越远,程贝倍用尽吃奶力气也没追上,中途换了方笙笙带她,骑出大概三公里,进入了一片比较偏僻的老区,青年的身影就找不到了。

“这里以前是钢厂家属区,上半年钢厂把地卖给了开发商,要在这里盖商品房,这里住户大部份都搬走了。”程贝倍道。

“你知道的挺多呀。”方笙笙见四周都是老旧破败的平房,墙上画着大大的“拆”字。几个路口还拦着横条,写着XX建筑公司。搬迁的时候,估计能拆的都拆走了,有些房子连墙面砖头都拆走大半,这一片也几乎没什么人了。

“我爸以前是钢厂工会的。”程贝倍道,接着转头四处打量,“是看见那小子骑过来的呀,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人影了。这里都没什么人住了,不知道他过来这里要干什么坏事?我们找找,看能不能发现他。”

“你不害怕啊。”方笙笙看着天边只余些微霞光,四周人烟萧条,再看看横纵的几条暗沉的巷道,心里有些发毛。

还是冲动了,她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学生,追到这里抓偷车贼,这不是送菜来了吗。

被方笙笙一说,程贝倍也有些紧张起来:“你怕了?不找你的自行车了?”

“有点怕!”方笙笙老实道。

程贝倍没想到她竟然大方承认了,撇嘴强撑道:“我不怕,我们再找找,找不到就算了。”

“先等一下。”方笙笙道,说完她去一道拆过的墙壁处,捡起一块砖头,掂了掂,拿在手里走了回来。

程贝倍看到,想想,放下自行车支架停好,也跑过去捡起一块砖头,想想又扔下,改捡起一条钢筋走出来。

两个相视一眼,“去里面找找。”

“找到后怎么办?”方笙笙问,她本来打算,是跟他到热闹的住宅区,确认是自己的车子后,再呼叫周围群众一起抓小偷,扭送派出所,或让热心群众去把警察叔叔叫来铐人。

现在这个偏僻的地方,除了身边这个虎妞,就找不到帮手了。

“给他一棍,抽死他!”程贝倍瞪着眼睛道,“我们两个人呢,怕什么,我抽他的时候,你上前给他一个板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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