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在年代文吃瓜日常(107)

朱盼儿抹掉眼泪,心灰意冷道:

“妈,我要去上学了,钱的事你不用再着急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没了就是没了。”

张红燕抓住朱盼儿的胳膊,“盼儿,你听妈说,你爸帮你找好了临时工,反正你也要嫁人,妈会给你找个好人家,不是正式工也没啥大不了的。”

朱盼儿直勾勾地看着她:“妈,堂哥就要结婚了,如果我现在找不到工作,回头我住哪里?现在住房紧张,正式工都不一定能分到宿舍,会有人给我这个临时工空出一个床位吗?”

“你就住现在的地方啊。”张红燕喃喃道,“大家不都这样嘛。”

现在住房紧张,家里的成员又多,他们家都已经算比较好的了。

朱耀祖单独一个房间,以后结婚也就不会受到影响,张红燕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朱盼儿笑了,“那时候客厅真的还能有我的位置吗?”

张红燕被笑得心里发毛,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盼儿,你怎么这么说话,当然会有啊,这是你的家。”

“我的家?”朱盼儿冷笑,不再管张红燕,挣开她的手直接出门了。

张红燕在后头叫了几声,朱盼儿只当听不见。

下了楼,朱盼儿就看到她的堂哥朱耀祖站在楼梯口抽烟,朱耀祖看到她,朝着她吐了一口烟。

“丫头,你摆清楚自己的位置,不该动的东西不要动,那都是我的。”

这样的话朱盼儿从小听到大,现在已经愤怒不起来了。

朱盼儿恶狠狠地看着他:“是你让我爸找我妈拿钱的?”

“这你可就冤枉我了,我还真没干这事,也不需要干。”朱耀祖很是得意道。

他就知道他大伯不会眼睁睁看着家里大半的钱都花在这个丫头身上,他的工作都没花钱呢,凭啥用在一个丫头片子身上。

她要是嫁人了,这些钱花出去就是白花了,多浪费啊。

还好他没动手,他大伯就已经出手了。

朱盼儿买工作的事,也是他宣扬出去的,现在多少人想买工作,朱盼儿今天付不出钱,那边立马就把工作给卖了。

朱盼儿眼眸暗沉,冷漠道:“你真以为这个家的东西都能落你手里?”

朱耀祖笑道:“不然呢?谁还有本事拿走?你吗?”

朱盼儿嘲讽一下,不再理会他,将书包一甩,越过他直接走了。

朱耀祖差点被打到脸,朝着朱盼儿背影啐了一口,将烟头扔在地上狠狠踩了一脚。

“赔钱货,拽什么啊。”

石广顺就要离开了,他停留在市里太长时间,得回去汇报工作。

这段时间,公社其他大队的桃子都已经陆续运了过来,他们都严格按照猪头山的标准去采摘、挑选和打包的,石广顺在这边接货,满意了才会送到买家手里。

那些订了桃子的单位都非常满意,虽然这些桃子品质不如猪头山大队的桃子,可在市里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这边基本稳定,石广顺就得回去,再拖下去就要被人摘桃子了。

石立夏在他离开之前紧赶慢赶将他的新衣服给做好,一身儒雅内敛的中山装,石广顺穿在身上,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

“哇,外公,你好帅的!”

捧场王松子不吝送上自己的赞美,在他身边绕了一圈。

“外公,你好像个领导啊,要是上衣口袋里再夹着个钢笔就更像了!”

石广顺也非常满意这身衣服,他以前的衣服为了方便干活都比较宽松,可样子就拉垮了。

虽然他的气质硬是撑住了,可换上合身的衣服,才知道以前衣服多不合适。

“你小子是个有眼光的,闺女,你听见了吗?孩子都说了,你不给我准备一支钢笔?”

石立夏白了他一眼:“爸,你差不多得了,想把我这只羊给薅秃了啊?我要是给你这么多东西,妈那边可怎么办?”

“我帮你办了那么多大事,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行吧行吧。”石立夏宣布投降,将自己的钢笔插在他的口袋里。

石广顺一看,更加满意了,在镜子面前照了半天才舍得离开。

“手艺还不错,以后我的衣服就由你承包了。”

“爸,你看我家那么多人,我还要上班……”

“我走之前,把我新认的小弟介绍给你认识。”

石立夏立刻改口:“爸,你放心,只要你把布交给我,我肯定把你打扮得帅气逼人。”

石广顺没再计较里头的细节,满意地穿着一身新衣服上车了,一点不心疼衣服在车上会弄皱。

衣服就是用来穿的,这舍不得那舍不得,那还有什么意思。

石广顺上车之前,将石立夏拉到一边道:

“你有什么事可以找你宋叔,不过最好别你一个女人去找,回头传闲话不合适。他这人比较野,是个好帮手,但是不代表是个好人,凡事还是得小心点,别傻乎乎地太信任别人。”

石广顺的小弟叫宋恒,石立夏跟着石广顺走,也就叫个二十来岁的人叫叔。

“爸,我知道的。”

石广顺看了她一眼,叹道:“你也长大了,以后就自己长点心吧。你们朱科长的事,我把路都给你铺好了,后面就看你自己的了。你别让他闲着,就没空找你的麻烦。”

“爸,我心里有数。”石立夏保证道。

她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叮嘱她了,完全不会感觉不耐烦,只会觉得很暖心。

“真有数?”

石立夏肯定地点点头:“爸,我没有那么弱不禁风。”

“你只是不那么在意而已,可是咱们家啥都吃就是不吃亏。”

“好。”

“你去了羊城可别忘了给我捎那边的好东西,我听说那边可厉害了。哎,我要是能跟着一块去就好了。”

石立夏哭笑不得:“爸,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被选上?”

“你这丫头一旦决定了,就没有办成的事。”

石立夏这段时间又在外部报纸上发表了两篇文章,彻底在宣传科站稳了脚跟。

“既然你这么看得起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石广顺心满意足地走了,来的时候满满当当,走的时候也同样如此。

三个孩子最舍不得石广顺的就是松子,石广顺就喜欢机灵孩子,因此最喜欢逗他。

松子眼巴巴地看着石立夏:“外公什么时候会再来啊?”

“他很快就会来的,松子喜欢外公?”

松子猛地点头,“外公超级厉害的!他带着我们打了老鼠!”

城里的鸟没有乡下多,可老鼠却不少。

石广顺有空的时候,就带着三个孩子去打老鼠,他们都快成除鼠小分队了,将附近的老鼠都快清空了。

因为这个本事,吸引了附近的孩子,现在三兄弟跟附近的孩子已经能玩到一块了,这都是因为石广顺的功劳。

谁不喜欢有一个百发百中的外公,那些老鼠多贼啊,可石广顺一个石子一个,惊艳所有人。

虎头和松子也都跟着一块学,虎头毕竟大一点,学得也比较快,现在也能打中了,只是力道不够位置也不对,没法一次打死,得射好几次才行。

松子虽然差一些,可一天也能打死几只,至于小豆包,那就是纯粹来凑热闹的,石子都射不出一米远。

家里少了一个人,却好像冷清了不少。

松子喃喃道:“美姐,大帅什么时候回来啊?”

“快了吧,松子想他了?”

石立夏也完全没有邢锋的音讯,已经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没有回家。

如果没有提起,她都快忘了这么一个人了。

一直沉默的虎头也抬起头,一脸期盼地望着石立夏,希望能听到邢锋的消息。

可石立夏也不知道,又失望地低下了头。

松子点点头:“大帅打弹弓肯定也很厉害,我爸说他是神枪手呢。”

小豆包:“打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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