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太子妃失忆了(6)

作者:乃兮 阅读记录

苏千轶躺了许久,想下地走两步。她趁着现在脑袋不疼,掀开坐起来。人一低头,踩上放在床边的鞋,轻微晃了晃脚。

她轻微挑眉。

这会儿要穿鞋,她才发现脚背侧面有两道淡痕。

春喜拿着糖青梅回来,递给自家小姐吃下。她仔细着小姐,见人坐起来无碍,便没有阻拦。

见小姐在看脚背,想起要多说过去的事,当即解释:“这是小姐三年前受的伤。到现在还有两条印。太医院的膏药涂了又涂,去不掉。不过已经淡得差不多了。”

苏千轶:“嗯?”

春喜撩起自己袖子,露出白皙小臂。

苏千轶抬眼,诧异见春喜胳膊上有几条极长且褐色微凸的伤痕。比她伤重得多。

她微怔,听春喜继续说:“三年前,锦兴郡主邀请京中不少人去她那儿玩。亲王喜烈狗,当时侍从出了差错,意外让狗跑了出来。亲王并不在府上,一时间府内乱七八糟。侍卫到处抓狗,又不敢当场杀狗。人乱,狗受惊更乱,到处攀咬几乎不松口。”

“各家主子仆人朝着四面又叫又跑。我没被咬,狠狠摔了一跤,被瓷片割伤,手上都是血。好几只狗闻着味冲着我来,小姐拽我起来,带我跑。鞋跑丢了,受了伤。”

春喜想起过去的事,眼眶泛红:“这回小姐又撞了脑袋。春喜明明这几年好好跟着人学功夫,还是保护不好小姐。”

春喜清秀,眼眶一泛红,鼻尖都红了。她意识到自己要落泪,放下衣袖偷偷抹了眼角,羞着脸憋回泪水:“以后我再多和侍卫学一学。小姐入了东宫,我能保护好小姐。”

苏千轶光听这三言两语,几乎能想象出亲王府混乱失控的样。

难怪娘会说春喜信得过。

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名义主仆,实则算得上姐妹情深。

苏千轶笑起来:“嗯。”

她若无其事一般问了声:“亲王府那些狗,后来怎么样了?”

春喜朝着自家小姐眨眨眼:“太子殿下恰好在附近,带金吾卫的人进了亲王府,把正攻击人的狗当场处死,余下的带走关押。这事闹得大,宗人府想管,臣子们不同意。三司审,又没这胆子。最后还是太子殿下出面,把亲王余下的狗全部送到猛兽院关起来,一生不得外放。”

她哼哼两声:“殿下说了‘人伤人,尚且要受惩处。没有狗伤人被放过的道理’。郡主看护不当,理当同罚,送去寺里住。”

苏千轶带上疑问:“太子怎么会在附近?”

春喜笑开:“当时我也和小姐讨论过这事。小姐说有两个可能。第一,太子聪明守在附近,他知道亲王养狗有危险,锦兴郡主喜好炫耀,很可能不小心闹出大事。”

苏千轶一想,认为是有这个可能:“有一就有二。第二呢?”

春喜微得意:“第二,太子殿下难得出宫,小姐恰好出门。他想见小姐你。”

苏千轶震惊。

她以前是何等的不要脸,竟是能把“第二”可能随便说出来。她不是和太子相敬如宾么?这么相敬如宾的?

哦,不对。她以前是脑子不太好。

明面上努力成为未来太子妃,私底下还和不知名男人勾勾搭搭。

她原来,脚踏两条船!

苏千轶心情万分沉重:“春喜,娘明明说我以前总是以礼相待的人。你跟我说实话,我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守规矩吗?”

春喜一直跟着自家小姐,当然自傲开口:“小姐自小跟着老妇人学规矩。这世上我就没见过比小姐更守礼的了!”

苏千轶有点放心,又不敢全然放心。这小丫头好像很信任她,以至于对她的行为举止会盲目称赞。

“但是!”春喜压低声音,悄悄多瞥了两眼门口,确认了一下有没有人。

苏千轶被这个转折弄得心重新提起来。

春喜肃然:“小姐说过,光守礼是不够的。这世上很多事,不是守礼可以做到。小姐有自己的想法,要做自己的事。”

苏千轶沉痛上脸。

什么自己的想法?什么自己的事?偷情么?

她抬起手:“快,带我翻翻我的暗格。”

她好害怕以前的自己!

第5章

春喜很担心自家小姐乱动导致头疼,可她实在犟不过人。

苏千轶头顶着伤,硬是在屋里走动起来。她到床边摸起了她第一个发现的暗格,摸索片刻,把两掌宽的暗格抽屉取了出来。

苏宅不差钱,找的能工巧匠手艺了得。这暗格没有带锁,石与铁打造,内嵌边沿错落有致,与墙纹丝合缝,如同榫卯。只能用巧劲按住固定的地方抽出,并不能用蛮力。

说是掩藏着的暗格,实际上挪开床帘就很容易发现,多花点时间随意谁都能打开。

抽屉取出,里面一叠的信封。苏千轶翻动查看。信封特制,米白色,上有碎银粉和干花,闻着带淡香。信封角上简单写了一两个字作为标识。

非常雅致,非常漂亮,非常符合大家闺秀。

苏千轶一份份打开看。

每看一份,苏千轶唇角上扬一下,再看一份,唇角上扬两下。

正如春喜所说,她的私房钱有地契,有银钱。地契位置写得清楚,虽然苏千轶完全不知道所在具体在哪里,但看得出不便宜。

苏千轶翻看得快,翻到后面又一个信封,眼眸一扫,猝不及防窥见“苏小姐亲启”,再看就是满满当当一页字。

塞回去。

不对劲。

为什么会全是字?

笔锋带着一股凌冽洒脱,全然不是女子会写的字。家里人不会叫她“苏小姐”,好友不会如此疏离,太子“相敬如宾”,不会写这种信。

苏千轶神情复杂,深吸一口气再快速把信拉了出来,一目十行看下去。不看不知道,越看越心惊。几页纸通篇没有说“情”与“爱”,可字里行间用词遣句,竟是全然仰慕。

这是一篇赋,讲述一个男子初来京城遇到一美人。这美人大概是天仙下凡,简直是世间罕见。然后洋洋洒洒全是褒奖人大概有多美。

从凝脂玉肌到巧笑神态,品美人品风光,风光更衬美人。人类的赞美辞藻洋洋洒洒不要钱,全写在其中。

如果这不是情书,她苏千轶自此改名叫柳千轶。

岂止是偷偷有情夫!这根本是放在台面上,正大光明,生怕别人不知道。令她害怕极了。

苏千轶终于看到落款——仲仁。

好家伙,罪人名字敢写这里,边上更很嚣张落了红章。

凭什么两人那么大胆?凭不要命吗?凭家里人脑袋不值钱?那么喜欢刺激?

苏千轶倒吸一口凉气,翻转最后一页,颤着眼皮对上自家侍女春喜:“……这个仲仁,是谁?”敢写赋,还敢夜访她闺房!

春喜坦然回答:“新晋探花崔大人,刚入翰林没多久,年纪轻轻才貌双全。小姐你不记得,探花必然是一甲中容貌最出众的。”

苏千轶:“……”我谢谢您。

听长相像极了昨晚翻窗的男人。

苏千轶见春喜满脸“理所当然”,很痛心。为主者没有道德观念,必然带着侍女都如此。她长叹一口气,把信塞回去,又取出一封。

一看开头“苏小姐”,一看落款“仲仁”。

开头先夸她人,结尾对打扰她表示歉意。苏千轶冷漠草草略过内容详情,中间几页不屑去翻。能翻出什么花样?无非是一些情情爱爱。

她扒拉了片刻,终于确信,床边暗格里除了私房钱就是这些情书。字字缠绵,令人想死。

苏千轶把信收了收,都不用去问春喜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还能有什么关系?总不能是这位崔大人明恋她,她只是收着情书当炫耀。

她把所有物件全部塞回暗格:“你给我细说说这位崔大人。”

春喜当即应声:“崔大人家中并无为官之人,算出身寒门。父亲常年在外做生意,几乎是母亲一手带大。崔家产业遍布苏州、扬州一带,赚了不少银钱。他年少有才,是鹤山书院这几年最冒尖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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