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的最强方式/自恋的最强姿势(3)

作者:殿上不殿下 阅读记录

“好的。”小女孩大力点头,接过乔裴晟手里的笼子,朝着他所指的方向,很快找到某位正要离开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医院的伤残人士。

确保小女孩人找对,乔裴晟头也不回的上车,走人。

关于宋安歌,就到这里吧,所有人的人生都会朝着原轨迹前行,因为没有糟糕的宋安歌,这个世界也不会存在现在的乔裴晟。

“给我的?”宋安歌指指自己,拎起猫笼子,他还以为这个小猫咪要么跑了,要么死在路上了。

“对,是那个大哥哥给你的。”小女孩转头,想指给这位同样好看的小哥哥看。“咦?人不见了。”

宋安歌想起晕过去之前看到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他把他送到医院的,还垫付了医药费。看来对方是打算将好人做到底,还把他捡来的流浪猫治疗了一下。

宋安歌以前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会有这么傻的,做好事不留名的大善人,现在居然还能被他碰到。

“是个外国人吗?”以防万一,宋安歌觉得有必要确认。

“嗯。头发和我一样是黑色的,但是眼睛是蓝色的,特别好看。”小女孩认真回想。

还真是个外国友人。宋安歌还以为自己昏迷前眼花看错。

雨后的阳光铺洒在身上,宋安歌举起猫笼子,目光落在缩在角落的小橘猫。

“这大概就是命吧。兜兜转转你还是得赖上我。瘦成这样,全是骨头,骨骨这个名字挺合适你的。”

被赐名的骨骨懒洋洋地张嘴打哈欠,用专属的奶猫音回应。“喵呜~”

算是承认了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佛系更新(有可能是暂时状态,嗯,有可能),一切随缘,随缘~感兴趣的小可爱可以攒着看。

【为了你的阅读和我的写作愉快,看文前请看简介下方啰嗦大排雷。】

第2章

龙口街是明城最乱的一带,几十年来一直被人戏称为明城的穷人窟,不三不四的人的居住地,但凡和龙口街沾上关系的人,都没有一个是好货色。

龙口街怎么说也有二三十十年的历史,放眼望去基本都是铁皮平房,再往里面走点,零零散散的冒出三四层的自盖房,光看外墙就知道有着不少年的历史,有种摇摇欲坠感,总感觉来一场地震就能全军覆没,幸好这地从来没有遭遇过这玩意。

这地方据说要整改,据说了五六年,也没个动静,依旧稳当当的盘踞在此处。

从医院回来的宋安歌舍不得打车,硬是拖着他那狼狈的身体,顶着一头绷带,手里还拎着个猫笼子,一瘸一拐地朝着龙口街来。

宋安歌打小就住在这地方。

“哟,这不是宋家小子吗?怎么?这是又去打架了?”杂货店外一大爷坐在椅子上,露出肚皮,翘着二郎腿在那抖,嘴巴哼哧哼哧地啃着鲜红的西瓜。

他瞅到到宋安歌那狼狈的模样,右手手背抹了一把嘴,又在白色背心上蹭蹭,语气阴阳怪气地问他。

大爷的儿子因为对姜家那小女娃耍流氓,被宋安歌往死里揍过,还因为宋安歌的行为,惹来警察把他抓到局子里蹲了几天。

虽然过错方是这大爷的儿子,但这老大爷心里肯定是偏向自家儿子,他家两女儿一儿子,这儿子还是个老来子,自然宠得没边。这仇啊,大爷从那时起就和宋安歌结下了。

老大爷每次看到宋安歌总是要出言刺几句,不然不舒服,整天盼着这遭人恨的小杂种被人打死在外头,也算给自己儿子出口恶气。

宋安歌祸惹了不少,可这命硬,就是不出事。大老爷看着那个气哟,偏偏又不能自个儿真刀实枪的给这小子来一棒子。

“来包紫云烟。”宋安歌没心情理会这老大爷,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拍在杂货铺朝外的玻璃货柜上。

老板娘正在里面逗着小孙子,见来人是宋安歌,粗声粗气地说:“安歌啊,你自个儿拿呗,钱丢到抽屉里就行,记得给我关上。”

看来宋安歌没少来这买烟。

被冷漠的大爷憋着一肚子气,瞅见宋安歌手里还提着一笼子。“哟呵,你这小子这是打算回家炖猫肉,这么小一点够你吃吗?”

宋安歌脑袋疼,今天没时间顶着大太阳和这老东西瞎吵吵,他现在只想回家倒头睡到明天中午。

大爷见宋安歌离开的背影,吐出一口的西瓜子,低声骂:“果真是个没家教的小杂种。”

宋安歌的家住在第三巷道那座外墙上爬满青苔的四层楼,他住的地方在二楼,房子自然是租的,一个月不含水电费450。

房子不大,四十平的两室一厅,厨房设在阳台那,稍微塞点东西就拥挤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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