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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服首杀(14)
作者:年终 阅读记录
“城主女儿被疯修士抓走啦!”人们七嘴八舌地聊着,“唉,那孩子怕是没命了。”
“可怜的斯温大人,老早没了妻子,现在又没了孩子。”
“我在城主家修剪花园,遇到过斯温小姐。女神在上,我从没见过那么高贵美丽的姑娘。可惜,可惜啊。”
“疯修士怎么会来白鸟城?那家伙不是只喜欢大城市吗?”
“见鬼!城主无助到发这种告示,神殿在吃白饭吗?”
……
两人挤到公告牌前。密密麻麻的公告中,那张“寻人告示”最为引人瞩目。
简单来说,几天之前,某个臭名昭著的疯子绑了城主的独生女。可怜的城主心都碎了,为了找回宝贝女儿,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你看,进城容易出城难的原因,免费的。”忒斯特说。
城门关不了太久,普通人总得讨生活。他们趁机休整几天、搜集情报,也不算耽误事。诺尔在寻人启事前多站了会儿,无他,这东西太像游戏任务,他条件反射地犯起职业病。
果不其然,诺尔刚读完告示最后一个字,系统弹窗冒了出来。
【稀有区域任务:失踪的淑女】
【普通达成条件:找到失踪的玛格丽特·斯温(生死不论)】
【完美达成条件:找到失踪的玛格丽特·斯温(生死不论);成功目击疯修士,并将其体貌特征上报生命神殿】
【任务报酬:金钱报酬[普通];白鸟城城主的友谊[普通];疯修士巨额悬赏[完美];生命神殿的友谊[完美]】
【失败惩罚:无】
【是否接受任务?】
诺尔不知道什么疯修士,不过这任务还算正常——《塔赫》里的各种支线任务,本来就是由AI自动生成的。
诺尔毫不犹豫地选了“是”。反正失败没有惩罚,他需要测试游戏任务的运转状况……也需要验证一下自身状况。
坦白说,他现在的状况有点微妙——他没法激活玩家系统,大概率没有不死之身,却拥有少许玩家权限。比如他可以听懂各种语言,再比如他可以像玩家一样承接任务、获取奖励。
巫妖的隐藏副本太特殊,很难作为参考。用来测试的话,这个任务刚刚好。万一任务成功,他还能拿到金钱奖励,补偿龙尸笔记的人情。
等诺尔折腾完,忒斯特已经被挤远了。
这家伙显然对寻人没有半点兴趣,他只是兴趣缺缺地瞧了几眼,便任由人群推来搡去。
明亮的灯光中,忒斯特的银发格外显眼。兴许是那缎子似的长发太出挑,他周围的人挤得没那么粗鲁。
黑色短发的诺尔可就没那么好运了。他扛过几波人潮,挥舞胳膊,好不容易才“游”回忒斯特身边:“我们先找个旅店吧。”
城内事态基本清楚,诺尔实在不想顶着四个月亮逛街。他突然发现自己可能有点天体恐惧症,现在他连头都不乐意抬。
“旅店待会儿再说,我还有事。”忒斯特抓紧诺尔的手腕,两人终于脱离了人群。
诺尔挑起眉毛,直接把疑问写在脸上。
“……我得先去抱个大腿。”忒斯特说。
第11章 厨师与厨师
两人率先去了银行。从巫妖那里得来的财富太多,带在身上又沉又危险。
忒斯特存完钱,顺道买了两个带锁链的兽皮钱袋。他往里面塞满金币,拿走其中一个,另一个则给了诺尔。
“别管钱是谁的,身上有钱总比没钱好。”他说。
十五分钟后。
佣兵公会的两层小楼近在眼前。
诺尔望向佣兵公会的招牌。木牌涂了上好油脂,用银链吊着,“白鸟城佣兵公会”一行字黏了金箔。大门两侧立着青年男女的大理石像,火焰在雕像提灯中跳跃不止。镶金字符反射出摇曳的光,仿佛同样在燃烧。
“佣兵公会”是《塔赫》的重要设计,套路非常传统——玩家们来佣兵公会注册,结识不同职业的导师,寻找志趣相投的冒险伙伴。这里正是玩家们应当聚集的地方。
诺尔刚想往里走,衣服便被忒斯特拉住。
“你想去公会?”忒斯特说,“我这边赶时间。你要是实在着急,我们分开走。”
啊?诺尔缓缓转头。
“……不,我不急。”他嘴上说着,双腿迷茫地跟着忒斯特,直到那家伙一头钻进“商队杂务介绍处”。
与佣兵公会相比,“商队杂务介绍处”略显浮夸,一股子商务KTV的味儿。
它的门牌镶了闪烁不止的彩色玻璃。门口迎宾的少男少女衣着比雕像还大胆,他们头戴花冠,笑得格外甜美。
商人的消息永远是最灵通的。游戏设定中,这里更接近“情报交易处”。
玩家们顶多来这买线索、接支线,不可能在这工作。理由很简单,这里的工作比较……
“有没有商队招厨师?”忒斯特果断前往卖酒柜台。
……比较接地气,而且都是重体力活。诺尔默默回忆完毕。
“厨师?有十五家在招。消息都在招揽墙上,您可以挑感兴趣的。”柜台姑娘很客气。这里的主人下了功夫,员工无论男女,个个年轻漂亮。
“一杯‘鸽子血’,不用找零。”忒斯特将一枚金币压上柜台,笑容温和,“我们打算南下,我想听听您的建议。”
诺尔看得肝痛。
《塔赫》设定里,各国钱币通用。金币叫金轮,购买力约等于现实世界的一千元;银币则叫银钩,等于一百元,接下来是十元大铜子儿和一元小铜子儿。其下还有不足一元的小铜扣,玩家基本用不到。
诺尔敢打赌,那杯名为“鸽子血”的红酒还不到一个银钩。
柜台姑娘优雅地收起金币,她端详了会儿忒斯特,笑得更甜了。
“朝南的话,阿尔瓦商团的商队在招人,不过他们的要求很高;我个人推荐里齐商队,那儿实际待遇不错。”
她绕着栗色卷发的发梢,眼神也浸了笑意。
“其他商队嘛……不好说。”她冲他挤挤眼,“好了,这是您的酒。”
艳红的酒液在杯中摇晃,浓得像血,散发出热烈的果实芬芳。
“多谢。”忒斯特冲姑娘举举杯,离开柜台。
“你喝酒吗?”等那姑娘不再盯着这边看,忒斯特问诺尔。
“不喝。”
“好吧。”忒斯特咕哝,他拐去长廊,将酒送给第一个搬运行李的劳工。劳工五十岁左右,跛了条腿,身上冒着刺鼻的酸腐味。
“敬你一杯,朋友。”忒斯特语调温柔。
劳工犹豫不到一秒,就将酒一饮而尽。“您真是个好人,先生。”他咧开嘴,露出焦黄的牙齿。
“我也不喝酒。”做完这一切,忒斯特如此解释。
……
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并不远。旅店门口花团锦簇,建了白色石制喷泉,喷泉水掺有气味高雅的香水。客人进入门厅,侍者会拉响银铃,奏起叮叮当当的悦耳旋律。
真不错,也许他们不用费心找其他酒店了,诺尔心想。
只是等他们抵达招聘者的房间,里面已经有了一位应聘者。
那是个四十上下的矮胖男人。此人留着两撇精致的小胡子,脖子堆了一圈肉,腹部的纽扣勒得死紧。但他的衣料档次挺高,身上也没怪味——事实上,他闻起来像新鲜奶油和焦糖。
看见忒斯特和诺尔走进来,胖子快速打量了他们一番,紧接着挑起嘴角,露出一点隐藏得很好的不屑。
招聘者则是个瘦高个子中年人,他指指空座,礼貌地比出“请”的手势。
“最近行情不错,我们招了不少临时劳工。”高个子开门见山,“现在问题来了,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们也得吃饱饭。”
胖子咳嗽两声,率先开口——
“我是鹭鸟餐厅的主厨,科特。”他交叉双手,郑重其事地说,“鹭鸟餐厅的老板——我是说,那个该死的异教徒——前几天刚被神殿处决。餐厅关了,所以我……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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