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守寡后[重生]+番外(54)

作者:苗五 阅读记录

鸡子儿也不是整个嗑在里头,而是在汤滚之后打做薄薄的大片蛋花,狠狠锁住汤底鲜香。

此外便无甚旁的稀奇了,普通的面,家养的菜,清晨打村子里买回来的新鲜梅花肉丝,便就能组成这碗乍看平平无奇,实则香味袭人的长寿面了。

为了照顾阮清攸不甚强健的肠胃,这面煮得极软,大约只用口舌也可享用,阮清攸吃得别提多舒坦了,想到自己当时夸下“很是擅长厨艺” “轻松煮得一碗阳春面”的口,不免觉得有些眼脸热。

他揪住了季钦的衣袖一角, “钧希,你何时练就了这样一手厨艺啊?”

“不就在白鹿书院读书时?”季钦回。

虽亲长不睦,但他季钦好歹也是侯府的嫡子,如何也沦落不到庖厨间自己煮饭的境地?

守着灶台苦练厨艺,还不就是为了哄心上人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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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书院日常:

别人狗狗祟祟打开书:《西厢记》

季钦狗狗祟祟打开书:《下厨房》

第47章 求婚

早先离开京城的时候,前路如迷津,未卜将来日,季钦不知是否因缘际会此生再得相见。

边疆五年,他打小卒做起,用一身伤疤和累累战功换得了少将军的职位,兵书读了满腹,手边的厨艺却生疏了,本来今日的长寿面本该做得更精细些,起码得带些名堂才好,但季钦已经做不到了。

念及此,他不免懊恼,但又想到来日,或许还有机会,但机会此事,并非人定。

“多吃些,”季钦哄道, “我这些日子怕有的忙,你若在府上待得烦闷,可以带上缉风他们一道回城里玩玩,若想出外郭,记得让他们同我讲上一句。”

阮清攸其实已吃得差不多,闻言抬头, “又是明日天不亮便要走么?”

季钦苦笑, “怕是只能再待上至多一个时辰。”

乌云骓已经被府上人带去喂食喂水休息,两个时辰的时间,足够人修整,也足够这匹日行千里的好马修整了。

阮清攸没叹气,只说:“无妨,你能赶在今日回来,我已很高兴了。”他顿了顿,用发心挨近季钦的胸膛, “这个生辰,我过得很是舒心,真的。”

“快些吃罢,”季钦低头,在阮清攸的头上落下一吻, “吃完起身,带你去拿礼物。”

他这话说得妙了, “拿”字让阮清攸以为准备下的礼物是藏起来的什么物件儿呢。

“我已吃好了,现在穿衣裳,”阮清攸从床上站起身, “你快快吃罢。”

季钦吃得快,风卷残云一般,自己做得饭也没什么好欣赏的,不过一会儿,一碗面就见了碗底。

将用罢的碗筷收到食盒里,季钦拉起阮清攸的手, “走。”

“这么神秘?”阮清攸伸手从门口的黄花梨衣架上拎了件披风,一面儿出门一面儿问道:“藏了什么好东西了?”

“去看了你就知道了。”

这一走,就出了庄子大门,季钦打着一只海棠纹琉璃风灯,牵着阮清攸一路往山上行去。

越往上走,夜风就越大,季钦扯下自己臂间披风,又给阮清攸加上了一层,再往上走了三尺余,才牵着人住了脚。扯下脖子里一只骨哨,季钦吹响,悠长又清脆的哨声响彻大半个山头。

阮清攸抬头待问“这是作何”,还未问的出口,便见所之处的西边空地上,几声闷沉击打之声乍起,紧接着,灿若繁星,亮若烟火的“火树银花”打半山腰升起,向天穹撒了一片细碎繁密星光。

二人相拥而立,目光追随着亮光,被眼前绝伦景色吸引,久久无言。

“火树银花落,星辰万点开。”

待到演出结束,阮清攸才喃喃出声, “钧希,好美啊,真的好美。”

“从前我是只知你喜爱烟花,却不知你也这样钟爱打铁花,”季钦不好意思摸摸头, “但前日里我无意中看见你的手札,上头写了这个,我才想到。你莫怪我。”

“是不是我写到一半结果睡着那日?”

“是,”季钦点头, “但那日你未关窗,风吹了纸页,我并未看你你正写的那页,只瞥见了打铁花那两页。”

他有些心虚,话也密许多,仔仔细细解释了那日情形。

哪怕今日与往时身份天翻地覆对调,但季钦自问是先动心一个,在二人感情中从来都自甘于下位,时有谨慎,时有卑微,从前因为关心而调查,他已悉数交待过了,如今不过是无意间瞥见两张手札,也慌张地如同做了什么十分对不起阮清攸的事情一样。

阮清攸“嗤”地一声笑出声, “做甚么要解释地这样清楚,我的手札里虽关乎风月也关乎私密,却字字句句离不开一个季钧希,你莫说看了两页,便是从头到尾通读背诵,那我也不会说你一句。”

“真的?”季钦放下心来,而后挑眉,欠嗖嗖地问:“那我回头带走成么?闲暇时分也好反复阅读,争取成诵。”

阮清攸知这是玩笑话,这人忙得连饭都无暇吃了,哪儿还有时辰去看手札?于是白了季钦一眼, “满嘴胡言。”

想了想,他又问:“我近来常常出门散步,却不见工匠劳作,你这是什么时辰搭好的台子?”

需知打铁花同放烟花又不一样,不是随时随地,点上火就成的,需得搭上一个八角的大棚,高要丈余,搭好台子还不成,第二层的花棚顶上还得铺上满满的鲜柳枝,绑上烟花爆竹,花棚中央还要竖杆子挂长鞭,再加上熔炉,风箱……前期的准备工作其实冗繁。

“就今日入夜之后咯,”季钦回。

“入夜之后?”阮清攸瞪大了眼睛, “这么短?”

入夜之后所有的准备工作难度加大,这样大规模的打铁花不知道找了多少人,才能搭得成台。

“黄白物到位,自然就成了,”季钦晃悠着手里的骨哨,耸了耸肩。

“这个又是什么?”阮清攸问。

对面的工匠已经在花棚八个角上拉起了亮亮的风灯收台,月光灯光一道打在他二人身上,阮清攸看得清季钦手间骨哨,哨口处包了银子,呈现暗沉发灰颜色,其上花纹繁复,不像是大晋的东西。

“是骨哨,”季钦回答, “应该是西境某个小国的物件儿,具体是哪儿的,却不清楚。”

“唔,”阮清攸点头, “是你某次得胜的战利品么?”

“不是,”季钦笑了, “我在军营外捡到了一只猎犬,这是狗脖子上戴着的。这猎犬本事了得,随从打猎或者找寻人马很是一个好手,唯一的问题是,大约因为在外境小国长大,听不懂大晋官话,只听得懂这个,”季钦举了举手边哨子。

“还有这样一段故事……”阮清攸听了也不免发笑, “边疆生活,似乎真的是很有趣味。那现在你回了,猎犬在何处呢?”

“我外祖父养着呢,”季钦笑, “我们还给狗取了个名字,就叫骨哨。不过我当时进京匆忙,忘记将骨哨留下,中间回去了一趟,恰赶上狗出了门,又忘记放下,老头子若再想起来,估计要头疼了。”

“它还会出远门?”

“会啊,它自己识路,又能够捕猎,在大营待烦了就出去走走,若想叫他回来,只能用骨哨。”

阮清攸没养过狸奴或者小犬之类的宠物,听闻很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样厉害呀!”

“是啊,骨哨个子高大,站起来大约能到你肩膀处了,”季钦道, “下次带你回边疆,我们便用骨哨唤它回来,但你不要怕,它性子温和得很。”

“嗯,”阮清攸点头。

一次又一次,他对边疆的向往,在缉风的口述中,在季钦的一次又一次渲染中,加重越发, “待你忙完,我便随你回去。”

听了这话,季钦故意问:“若我忙完,便能待在边疆不回呢?”

“那不就也随你待在边疆,便不回了?”阮清攸回。

反正他早已家破人亡,举目之亲,说来说去也就只有一个季钧希,季钧希在哪儿,他便去哪儿,就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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