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生九子:不同时空爱上你(30)

作者:销宝卷 阅读记录

是的,我和楚暮有了孩子,仙与魔的孩子,数遍四海八荒大概也就这一个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仙与魔并非天生水火不容?我们也能有爱的结晶。

可楚暮还不知道这事,而且永远不会知道了。

打得累了,那仙女收回降魔鞭,擦掉手上的血,气喘吁吁道:「本想赏你个灰飞烟灭,可惜这次出门忘带剃魔刃了。只好用降魔鞭打掉你的全部修为,以后安分点儿,别再痴心妄想攀附天上的神仙。」

只剩一口气的我问她:「你是谁?」

她懒懒一笑:「我啊,楚暮上仙的未婚妻,幼庄宫大仙女雅宋。」

三、

不过,我还得感谢雅宋。

她的降魔鞭,意外打掉了我身上的封印,把红咒魔心唤醒了。

我这才明白,自己并非天资愚钝,我生来拥有一颗天地间最强大的红咒魔心,只是不知为何一直被封印住了。

封印解除,魔心苏醒。

我躲进深山,修炼了三百年,用楚暮教给我的法术。

这三百年,是孤寂的三百年,怨毒的三百年,等待的三百年。

三百年后,我从深山里走出,已是天下无敌。

魔心跳动起来,魔血流淌起来,魔性复苏过来。我的双眼变成红色,我的双手渴望鲜血。杀戮的本能掌控了我。

我举起砍刀,大杀四方,砍过一条街,砍翻一座城,砍遍魔界的每一个角落,顺我者死,逆我者死。去死,全都去死。

偶尔停下来,闻着空气中的血腥香甜,我空虚的心才稍稍充实。

大荒八千八百五十五年,我杀进魔宫,魔主仓皇出逃。

我占据魔宫,成了魔界有史以来第一个女魔主。

他们都说我是有史以来最残暴的魔主。

呵,大惊小怪。残暴,只不过是我的本能,是一个魔的基本素养。

旧魔主的势力不肯屈从于我,死命反抗。战火又持续了很久,将近二百年的时间。后来仙界都看腻了,懒得再理会。反正战火烧不到天上来就好。

而我闹腾这么久,楚暮始终没有理会过我。他似乎已经把我忘了,我安插在仙庭的细作告诉我,甚至一连好几十年,楚暮上仙都不过问魔界的任何情况。

直到最后那几年,仗打得越来越凶。战争双方为了夺取最后的胜利,都发了疯发了狂,连带着妖界和人间也遭了殃。

旧魔主麾下大将鲨岚被我打败,走投无路逃往人间,我亲自追杀过去,撒了一把噬天瘟虫,把鲨岚啃成了一堆白骨。而同时,恐怖的瘟疫迅速在人间蔓延,生灵涂炭。

我一路追杀,杀到了妖界,又杀到了人间,一路鲜血淋漓,最终在人间与仙界的交汇处,把准备向仙庭求援的旧魔主斩杀。

我一身红裙、满手鲜血,傲然立于云端,看着通往仙界的路。我多么想继续杀上去,去看看仙界的样子,见一见我思念了五百年的师父。

师父,我离你越来越近了。你,感觉到了吗?

四、

这次,我没有贸然进犯仙界,披风一甩,打道回府。

等休养生息几年,再谋大业也不迟。

但是,一年之后,居然传来了楚暮上仙与幼庄宫雅宋仙女订婚的消息。

他们订婚那一日,我的魔心剧烈跳动,身体里的魔血快要沸腾。我的魔爪指向天空,号令千军万马:「仙界这么大,杀上去看看!」

一边是刚刚从战火和鲜血中蹚出来的凶悍魔军,一边是数千年没有经历过战事的柔弱天兵,实力悬殊。

我的军队用了二百年才打下魔界江山,却只用了几个月就颠覆了仙界。

仙界路远,好不容易上来一趟,得把新仇旧账一并算。

一路上,我亲手捏爆了三个上仙的心脏。他们中的一个曾杀了我父亲,另一个杀了我母亲。还有一个,就是仙女雅宋。

雅宋很惨。一个漆黑的夜晚,魔兵突袭了幼庄宫,烧杀劫掠。雅宋被几个魔将按住,凌虐了一整夜。

她口中呼喊着未婚夫楚暮的名字,而楚暮根本听不到,他此时正远在人间,防备过路的魔军伤害凡人。

很显然,在楚暮心里,芸芸众生比他的未婚妻更重要一点。

第二天,赤身裸体的雅宋被拖出幼庄宫,扔到我脚下。我拿出雅宋的那根降魔鞭,不紧不慢、不轻不重地抽了她五十鞭。

「五百年前你抽了我五十鞭,今天我还你五十鞭,咱们两清了。」我扔了鞭子,把右手放在雅宋的天灵盖上。

雅宋懂得这个动作的含义,这是要取她的三魂七魄。

雅宋惊恐地说:「当年我只废了你的修为,而留下你的性命,今日你既说我们已两清,这样做又是何意?」

我笑了笑:「哦,我忘说了,我和你是两清了,可还有我那孩儿呢。可惜你的三魂七魄也抵不上我孩儿一条命。」

雅宋尖叫:「你这个疯魔!楚暮不会放过你的!」

「是吗?」我狂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我这个徒弟现在没准比师父更厉害了,他能奈我何?」

我继续碎碎念:「我得把你的三魂七魄捏碎点儿,最好让你轮回也进不得,省得下辈子再来祸害我和楚暮。」

我轻轻一捏,雅宋数千年的仙元在我指尖碎成齑粉,灰飞烟灭。

我拔出佩剑,指着西方,喝令全军:「向无心河,进发!」

无心河,是仙界的

门户。魔军一旦杀过河去,就能直取仙庭,威慑仙帝。

三天后,我带着魔军来到了无心河。

楚暮临危受命,孤身一人,前来会我。

还是他最了解我。我这个女魔头,唯一的弱点就是恋爱脑。一见到心上人,所有的愤怒、仇恨、杀意,瞬间飘散如烟。

我甚至想好了,只要楚暮同意,和谈、道歉、退兵、赔偿仙界损失,我都没问题。

我来到他面前,毫不设防。

五百年的等待,终于熬到了头。

被喜悦冲昏了头,我早忘了雅宋临死前的那句诅咒:「楚暮不会放过你!」

我太自负。我还不知道,在他眼里,我已不再是他的小爱妻,而是万恶的魔界之主。

在尸骨山相处那十年,他曾对我讲:「书上说,仙魔不两立,此乃天地公理。我身体中流淌着最纯粹的仙元,厌魔、杀魔、灭魔,是我与生俱来的本性。」

尔后他又补充道:「可我觉得书上都是骗人的。仙与魔,明明可以相爱啊。」

五百年来,我只记住了他后半段话,而忘记了前半段话。

所以,这次重逢,他送了我三样东西:

一个拥抱,一个吻,一把剜了我的心的剃魔刃。

五、

不过,本女魔,虽是恋爱脑,但不是没脑子,有时候还是会留点心眼。

比如,在攻打仙界之前,我用剥魂术把自己的一缕魄分离出来,留在了魔界。我当时就预感到,此去仙界凶险,万一遇到不测,还能用这最后一魄抢救一下,不至于灰飞烟灭。

我在这缕魄中注入了魔力,并把自己的灵识和记忆备份在里面。将来一旦复活,我还是我,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女魔头。

剥魂术还是楚暮当年亲手教给我的,只是没想到,后来我却用这招来防范他。

不出所料,我在仙界还真的栽了,正好栽在楚暮手里。仙界果然凶险,而楚暮就是那最大的凶险。

我本来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但实在是没算到,那位慈悲为怀、缱绻温柔的仙君,会直接把我的心挖掉。

没有了心,我空留那缕魄,复活的机会也相当渺茫了。

日复一日年,我的魄藏在尸骨山的山洞里。一缕魄的灵力太少,加上魔界恶戾之气的侵蚀,灵力已经快要散尽,过不了多久就会灰飞烟灭。

某一天,我听到了奇怪的动静,费力睁开眼,不由得虎躯一震……

唉,其实哪里是虎躯,就是一缕虚弱的魄,差点就给吓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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