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 姐又在封神[快穿]+番外(138)
明云绯闭了闭眼,是表弟把她锁在门外,姨夫姨妈装作看不见时,他带她回了家——一栋三层的别墅,配着厨师、司机和慈祥的老管家。
是她明明记得带了课本却怎么也找不到时,他把他的课本递给她,自己走进冷风里,事后只是笑笑,说自己习惯了。
她逃学出去,帮她打掩护的永远是他。
是她考试考砸了,悄悄写纸条告诉她,要不要找教导主任改成绩。
那次,明云绯不明所以,回了个问号。
林子瑜神秘一笑,“我可不能让我同桌丢面子,放心吧,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明云绯:“算了,还有下一次。”
林子瑜:“下一次你考不上第一怎么办。”
明云绯:“无所谓。”
林子瑜竖了个大拇指,“不愧是好学生,心态就是稳。”
林子瑜太过耀眼,又对她太过独特,像是天上月单单奔她而来,怎能让李娜不心动。
明云绯又闻到了林子瑜身上的暗香,带着少年气的独特香味,但她神情冷淡。
如果有人能看见她的表情,定会惊奇她不像她了。
明云绯剥离出自己的意识,冷静回忆起李娜和林子瑜的点点滴滴,回忆不再是回忆,倒像是一场电影。
在这段时间,她把林子瑜查了个底朝天,几次逃学都是为了这件事。
林子瑜父母是国际大公司的董事,工作很忙,常驻欧洲,林子瑜本跟着他们在C国上学,不知为什么前年转回了她们这个小城市的一中。
林家在本地也没有亲戚朋友。
林子瑜的到来,怎么看怎么奇怪。
明云绯有一种近乎诡异的直觉,和她有关,不是李娜,而是真正的她。
这样不合逻辑的事,只有更不合逻辑的理由才能解释的通。
明云绯视线中掠过一只黄白的鱼,她从回忆中走出来,她抬头看了看天,星光璀璨,一闪一闪像是要溢出银河,落到地上。
她们这个城市,就是空气好。
历年高考都要下雨的,不知道明天下不下。
明云绯转身回了教室,她是十次模考,九次第一的学霸,只失误了那一次。
至于是为什么。
如果你问明云绯,只会得到一个啼笑皆非的答案。
——我想试试不考第一会怎样。
不按照剧本走会怎么样。
明云绯心底这么想,可让她失望的是,什么都没发生。
她在怀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从她知道自己是明云绯的那一刻起。
可她没有证据。
高考那天,对于明云绯不过也是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一天,她一如往常的早起、背书,考试。
她提前三十分钟交卷出考场时,学校门口围了很多记者,见她出来,凑上来问,“同学,今年的题难不难?”
“同学,又是你啊,你有没有信心?”
“同学同学,高考结束你有什么愿望吗?”
前两门考试明云绯大概回答了一些,后面就不耐烦了,戴了顶鸭舌帽,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匆匆离开考场。
直到最后一门综合考完,明云绯从考场出来,她意识到今天格外吵闹,她压低帽檐,想从人流背后绕开。
却听到清朗的声音,“李娜!这里!”
明云绯几乎一瞬间认出来了,是他,林子瑜。
她抬眼,追寻着他的声音,眼神茫然一瞬后恢复清明。
少年穿着衬衫,天生微黄带着弧度的短发在日头下发着光,他光是站在那儿,就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来了。
明云绯心想。
她没有退后,脚步定在原地,看着他手中大捧娇艳欲滴的花,她突然笑了笑。
林子瑜,你根本不喜欢李娜。
他像是设定好的程序,只会循着一条既有的路走,明云绯从他身上看不见人类该有的感情。
不仅仅是他,整个世界都是。
各司其职,相安无事的运转。
林子瑜在记者的包围下缓缓走近,低头,少年带着阳光的声音就那么倾泻而出,他说:“我喜欢你,李娜,和我在一起吧。”
明云绯没接他的花,也没说话,只是盯着他的眼睛看。
周围有人鼓掌起哄,为少年的热烈情意欢呼。
林子瑜继续道,“很久很久之前,我就喜欢你了,李娜,和我在一起吧。”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李娜,和他在一起!”
“林子瑜!是他!”
“学霸乖乖女和痞帅校霸,我嗑晕。”
……
“李娜,快拿一下,我还有东西给你。”林子瑜把花往前递,装作焦急的样子。
看着少年熟悉的脸,明云绯飘飘忽忽,灵魂似乎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不是李娜了。
她能看见每一个人的神情,包括李娜。
她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变得很淡很淡。
她果然不是李娜。
她看见李娜在众人的目光中脸颊红红的接过那束花,林子瑜从兜里掏出一个钻石项链,温柔地给她戴上。
他用仅他们两人听见的声音说道,“娜娜,给我个机会,别让我在这多人面前丢脸。”
既然怕丢脸,何必做这么一出呢?
李娜和明云绯都了解他,他根本不是爱面子的人,但此时此刻他略显可怜的话,让她微微失神。
脖颈上感到了一点微凉,价值不菲的项链出现在了她的胸前。
“真漂亮。”
明云绯看着林子瑜牵起李娜的手,两人上了那辆张扬的跑车。
林子瑜不参加高考,他还是要回C国上学的,在国内边陲小城上学这两年,可以说是他学业上一个小小的gap。
很可笑,李娜拼尽全力想逃脱的牢笼,是他的游乐园。
林子瑜这样万众瞩目的大少爷,和李娜这样坚韧聪敏却出身平凡的小镇女孩,似乎是少女漫画的标配主角。
灰姑娘就应该穿上水晶鞋。
那甜蜜故事结局之后呢?灰姑娘和王子在一起之后呢?
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可什么才是幸福?
明云绯恍恍惚惚,极力挣扎,可惜她再也不能控制那具身体了。
她只能看着李娜,做她生活的旁观者,不再是亲历者。
李娜像被爱滋养的小孩,迅速长起了血肉,她住在林家短短一个月,就不再是那个平凡普通的高中生了,面色好了些,笑得也多了些。
林子瑜带她做遍了浪漫事,他会在凌晨三点带她去山顶兜风,在跑车的轰鸣声中迎接朝阳。
他带她去最热闹的Party,向所有人介绍这是他的女朋友,李娜第一次喝了个大醉,脱了鞋子踩在绵软的沙滩上,她不记得任何事,只会晕乎乎地笑。
他带她去各地旅游,离开校园,他不是印象中那个学渣了,他懂得很多,聊起国内外的山川湖海,他眼里亮晶晶的,他说他的梦想是是做自然风光摄影师。
“娜娜,和我一起,好不好?”
贫苦小孩的梦想从来不是具体的,他们只知道要赚钱,要工作稳定不给长辈添忧,要有钱买房子车子,出去潇洒。
更具体些也不过是要做一个电影里那样的律师或医生或别的什么职业。
道听途说些高不可攀的梦,也就到头了。
不像衣食无忧的小孩,当他想做一件事时,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更逞论林子瑜这样的大少爷。
李娜知道,他一定会实现梦想的,这不是概率多寡,是未来必然存在的一个事实。
李娜自己是没有梦想的,她没有想做的事。
读书是因为只能读书。
当让她自由选择时,一切都忽远忽近,她分不清哪个是触手可及的,哪个是高不可攀的。
她在林子瑜身上看见了自己羡慕的样子。
李娜点头的那一瞬间,明云绯拿到了身体的掌控权。
过往一个月的经历不仅让身体兴奋,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