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之渣女难为[快穿](101)
今天王雁芙也在后台,正看着徒弟们收箱笼。刚刚走到这屋里,阿光就和平常似的,立即起身叫了声:“师傅,您忙着呢。”
王雁芙前两天都没理他,今天总算给了些反应。冷着脸看了他半晌,终于把牙关一咬,冲着收拾东西的徒弟们丢下一句:“赶紧收拾完回去!”门帘子一摔,重重踏着步子走开了。
屋里的气氛稍稍松了点,但依然算不上轻快。
一个师哥走上两步,叫了声:“鹃儿。”
这位就是平时住在他旁边铺位的,身手好,嗓子不行,改做了武丑的。同吃同睡,一起长大,可以算得上是最亲近了。
阿光手里动作一顿。
他拿不准师哥是要直接骂他,还是要语重心长那么责怪一回,总归是大伙憋了三天,都要和他说些什么吧。
来吧,他只能等着。
师哥面上犹豫再三,到了他跟前,却拐了两步,从旁边桌上提起茶水壶,倒了碗茶,递过去。
“累了一晚上,先喝点水。”
阿光原本觉得,受了这几天的冷淡,他是全然不在意的。可是茶碗送到跟前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心里一酸,有股子压了很久的委屈突然出了笼,横冲直撞地顶到鼻尖上,眼睛就是一模糊。稍稍一眨眼,一串泪珠从颊上挂了下来。
这时候脸上的胭脂水粉都还没有卸,若是污了行头,就当真难办了。他想也没想,从桌边拿起一块抹布,托在了下巴上。
师哥赶紧把水碗放下,扶着他肩膀,低声地问:
“师傅说,你如今主意比她还大,对你失望。可是,我自个觉得,你那几句是刀子嘴,豆腐心。你不是为自己的名声,而是想让师傅早点把钱挣回来,咱们就不受别人摆布了,是不是?”
“当然不是。”阿光板着脸回道。
带着胭脂的泪水,一颗一颗往下掉,把抹布浸得斑斑点点的。他心里坚定了决心,就是要咬着牙,嘴硬到底。
“师傅她不知变通,逞强要个虚名儿,为的就是她自己干净,没想过我做徒弟的死活。我就是不乐意了,跟你们都没关系。”
师哥不生气,反是笑了笑:“行,怎么说都行。”
旁边一个师弟向来伶俐,一看这样,立刻全都懂了:“我去打盆水来,给我师哥卸妆。”
后台气氛,忽然就恢复到以前那样子。管盔箱和梳头的师兄弟近身来收东西,年纪大的拍拍阿光的肩,年纪小的也凑过来喊声“师哥辛苦了”,直让阿光无所适从。
惊艳一回,看戏人图个新鲜;惊艳多回,看戏人倒也习惯。
聚仙楼,虽不复往日的萧条,可是因为男子戏班的做派,也总被正经看戏的人诟病。
就这么过了两年,平州城里的时局一直还算稳定,比起之前,年景好点。能听戏的茶楼,像拔笋似的竖了起来,梨园一代代新人鹊起。
这两年间,戏迷们聊起平州城的红角儿时,偶尔也会说起杜红鹃。
“杜红鹃小时候真是有灵气,如今可惜了。”
“男孩儿家年纪一大,难免的心思浪荡,做派就粉了、腻了,没那个味儿。除了镜儿胡同喜欢这样式的,别处也不这么唱。”
“果然皮黄戏不该让男孩学,上不了大台面呐……”
这些话语,说的多了,就是长了翅膀的刀箭,扎在人耳朵里,疼在人心头。
年关刚过,初春的风还凉,二掌柜在私下里和王雁芙说起:
“大妹子,你甭管她们外边说什么,那都是虚的。你家的徒弟,可真是争气。去年盘账的时候,我瞧着你们再在聚仙楼待上一阵子,或许不到半年,欠大东家的这笔钱啊,就能还清了!
“到时候,听老姐姐的一句劝,想要好好唱戏,带着孩子们回沽口吧!别在平州待着了。这边的人,非富即贵,动动手指头,碾死个人就像碾死蚂蚁。而且我听说啊——”
她忽然压低了声音,拿手捂着嘴,把身子探了过来。
王雁芙心里一震:“怎么的?”
二掌柜趴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听说,大总统忽然从新衙门不告而别,可能是逃到外国去了!而且,李大帅又从奉天回来了,如今在城外扎了营,把她的主力部队都挪了过来,在平京城四面围了个结结实实。你瞧瞧,是不是不敢细想?虽说还没什么新的动静,可是大伙都说,像是个出大事的模样!”
这一句接着一句,说得王雁芙心惊肉跳。
“姐姐这消息准?”
“当然准!你道是我拿这个诳你寻开心吗?我也编不出来呀!”
“那平州城里,确实像是要出大事了。”
“谁说不是呢!”二掌柜叹口气,“我可是刚见着孙子辈啊!就怕遇上动荡!”
王雁芙心里透亮:平州和沽口挨得这么近,若是打起仗来,那就是一损俱损。若真有那么一天,老天不会因为她回到沽口而放过她,依然守不住得来不易的平静生活。
乱离人,不如太平犬。
“汪!”
阿光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吓了一跳。
他手里拎着沉甸甸的一捆东西,正挡着视线。听那狗叫声在脚下打转,只是看不见,有点没底。
忽然,眼角瞥见一团雪白的影子,嗖地一声掠过他的脚踝,飞跑向路中间。阿光寻思自己也追不上,只见脚边一条带子动了动,可能就是牵狗的绳,他眼疾脚也快,一下踩了上去。
绳子猛然扥直了,小狗再不能往前扑个半寸,恼得直叫唤。
说来可巧,一辆汽车正从那路中间开过来。汽车轮子的侧边,几乎是擦着小狗的脸前,飞快地掠过去几丈远,随着阿光身后有人“啊——”一声尖叫,才“吱——”一声停住了。
阿光连捂耳朵的余地都没有,差点被这些杂乱的声响震聋。
他看看夹着尾巴仓皇逃窜,却被绳子限制在三四尺范围内的小白狗,才着实松了口气。
“要是我脚下没有踩实,只怕这小狗立刻就被汽车轧了过去,到时候还不成了毛毡子!”
他身边还有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带着点惶恐:“毛毛!”
阿光还没来及抬头看看那人,只见小狗乐颠颠地跑来,蓬松的尾巴摇得像电风扇似的,没心没肺地在那男子脚边打转,狗绳在男子脚边缠了好几圈。
阿光见那男子穿着西装裤子和皮鞋,小狗看起来也名贵,知道定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他也没多想,蹲下去把狗绳解开了。长长的皮革绳子,随手绕出两个环,并在一块,递到男子手里。
“给您。”
“太谢谢了!”
那小少爷比阿光略略低一点,年纪和他差不多大,长得很俏皮:双眉长长,眼睛像杏核似的,神色间还带着股子稚气。穿着一身奶白的毛呢风衣,围着条浅棕的围巾,戴着顶圆溜溜的男装帽子,活像是小狗的孪生兄弟——如果小狗也是雄的话。
小少爷看来还想对阿光说些什么,刚张张口,还没来得及发声,目光便转了方向,带着愤怒喊了声:
“巩季筠!”
阿光立刻把眉头一皱,心里就是一沉。
“是我大意了!”
上次,戏神仙改动了师傅的命运,把春兴班打入镜儿胡同,名声一落千丈,似乎已经达到了目的,就没有再度出现。阔别两三年,阿光早就把警惕搁下了。
刚才这一场巧合,还没有唤起他的记忆,真的以为这一切是偶然发生呢。听得一声“巩季筠”,他忽然就全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