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病,炮灰命[快穿](316)

作者:小韫/蒋小韫 阅读记录

于是,他心里呕着气,却不肯放过这难得的一点相处的时光,便同她说外面的事,说他的公司、他的理想、他的抱负、他的朋友。

说着说着,他便说到了他关系最好的一个兄弟卜时任。

“他是从海城来的,原本是海城大学的一位大学生,本来读两年就要去海外留学,结果么,他在学校同一位女同学相恋,女同学家里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也不让女同学继续读书,还要将女同学嫁给海城另外一家大户人家。女同学同家里闹掰了,去寻他,他就带着女同学来了香城。”

陆之韵佯作不知他说的是小蝶的故事,似笑非笑地轻嘲道:“你这兄弟的名字好玩,不是人,做的事儿倒是人事儿。”

这时候,吴咤又看出了陆之韵骨子里的高傲,仿佛其他人皆是蝼蚁一般。

但在陆之韵,她是没有这样意思的。

她只是单纯地知道内情,看不惯吴咤和卜时任而已。

吴咤倒不好发作的,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问:“你也觉得他们门不当户不对,不值么?”

陆之韵却是抬眼:“与我何干?”

这时候,吴咤舒了一口气,道:“倘你不喜欢他,也实属正常。他做的,确实不是人事儿。他和那位女同学逃来香城后,刚开始还郎情妾意……”

紧接着,吴咤把卜时任版本的故事讲来。在卜时任的版本中,不是他耐不住贫穷厌弃了小蝶,而是小蝶过不惯贫穷的生活,贪慕虚荣,开始凭借姿色同其他男人兜搭,后来他受不了,就把她送去了清园,打算不再管她,叫她自生自灭。

吴咤揣摩着、迎合着陆之韵的思想道:“虽说他的做法情有可原,但现在是新时代,男女都平等了,将女人卖去戏园子的做饭,总归是不人道的。”

陆之韵冷笑一声。

吴咤又道:“不知怎么地,我这兄弟像是中了邪。前儿他看见,那位女同学不知道傍上了哪一位富家子弟,竟然又进了香城大学读书,他又鬼迷心窍,重新对那位女同学上了心,那女同学倒是对他还有意,偏偏又恨不过曾经被他卖去戏园子的事,依旧对他不假辞色。”

吴咤同陆之韵结婚后,就办了退学,不再在香城大学读书了,专心做他的公司。小蝶能进香城大学,是陆之韵动用了陆家的人脉关系给弄进去的。

对小蝶而言,这是再造之恩,在陆之韵,却是举手之劳。

一般而言,人很容易对境遇比自己好的人产生嫉妒之情,但能令人产生嫉妒的对象,是自己通过努力可以成为的人。

又或者,觉得对方没什么能力,是个草包,没自己优秀却靠着家世背景外在容貌等等压自己一截。

小蝶对陆之韵却没有“升米恩斗米仇”的情结。

在她的眼中,陆之韵是神秘的,她看不透她在做什么,却又情不自禁要为她正在做的事而喝彩。

陆之韵优秀、神秘、出色。

是她不能成为的人。

陆之韵微微笑着说:“可见这人就是犯贱。”

这话有些刺耳,像是有些意有所指,吴咤因为那越来越清晰的梦境,早有心病,听到这一句,他怔愣了一下,接口道:“可不是么?”

接下来,他便不提这些有的没的了,只放出他的社交手段,说些外面的趣事又或者说些调/情的话。

第二天一早,陆之韵起床时,窗外的雨仍旧淅淅沥沥地下着,屋内虽将门窗都关严实了,壁炉中也烧着上好的炭,却仍旧有着南方特有的阴冷。

在南方,温度不像北方那样低得厉害,寒冷亦不凛冽,可那冷,却仿佛透过人的肌肤钻到了骨子里。

陆之韵穿着冬天的夹棉旗袍,外面罩一件长及脚踝的貂皮大衣,才暖和了些。

吴咤穿的是西装,外面套的是一件长及脚踝的毛呢大衣。

今日是星期六,是每周陆之韵同吴咤定期去陆公馆参加家宴的日子。

如今,他因为公司办得好了,不到半年就开了分公司,又要开始着手做新的产业,腰板儿便直了些,除了陆父陆母依旧对他不假辞色,不太看得起他,他在这个圈子却得到了认可。陆家的其他人也更尊重他了,就连陆之韵身边仆佣,也都开始对他客气起来。

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转变,一天天地转变。

他一天天地变得更有钱,他的地位就一点点地提升。

曾经看不起他的人,不仅仅对他客气,甚至开始和他商业互吹。

当然,也有人依然看不起他,认为他是吃软饭的。他认为那些人是自己达不到,所以嫉妒他能达到。

因此,眼下的吴咤,颇有几分春风得意的感觉。

他是自信的。因为他确确实实通过自己的努力,忍受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屈辱,凭借自己的雄才大略,在香城白手起家,有了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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