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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225)
作者:一只呆猫猫 阅读记录
“是,”雷捕头清清嗓子,朗声说道:“昨夜我接到报案后带人赶到越王庙永字阁,屋子房门已开,门外有几个生员把守。屋内有一人卧在地上,面部朝下,身下有鲜血,经仵作查验已死。
另有一人侧卧在地,手中拿一方砚台,经仵作查验已昏厥,救醒后经初审,乃是明州桃源精舍前来行医的生员,名叫马子骏。
其余屋中有一橱一几一箱一塌一椅一凳,无窗。屋中几案上有笔墨画纸颜料若干,房中地上有许多纸屑。现已派吏员看守现场,不让闲杂人等进入。”
苟县令点点头,显然对雷捕头的汇报很满意。他顿了顿又问道:“仵作验过尸体了吗?”
旁边坐上来一个七老八十的仵作,颤颤巍巍地说道:“秉苟知县,尸体已验收完毕,现在情形已录验状呈主簿览阅。”
主簿立刻将一张验状递给苟县令。苟县令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
死人尸首一具,身常七尺一寸,年龄约二十岁。尸身俯卧几案旁,距离案腿大约六寸。死者身穿白色襕衫,内有名刺一幅。经核实死者为明州州学生员裴聪,其父为翰林图画院画师裴立,其母姜氏,现已派人知会死信。
死者身上器官完整,发髻完好。死者后脑勺正中有一伤口,脑皮碎裂,有血污。正面双眼睁开,眼珠完全,其余五官顶心手脚等器官完好。腿部膝盖背面有红色痕迹,似击打产生,脚部鞋袜完整。全身无雕青,无淤青,肿胀等中毒现象,无自尽状。尸骨待验。
经验查,死者死于甲子夜晚子时前后,死因为脑部遭受背面击打,脑壳碎裂而亡。凶器应为硬物,如砖石棍棒铁杵等物。检验官雷枫。仵作翁参。吏员冯小二,周年,贾羽。
苟县令看完,把验状放到一边。主簿又递上状纸,苟县令阅览一遍,见“状头”处的落款是骆敬。
苟县令对骆敬和颜悦色道:“骆衙内,你要状告何人?”
骆敬站起来清清嗓子,大声说道:“我要状告桃源精舍生员马子骏杀害本院同窗裴慕之!请县令大人明鉴!”
他话一落,大堂外传来一阵喧哗声。
“凭什么说马子骏杀人!”
“马子骏没杀人!”
“我要状告骆敬含血喷人!”
这些声音自然是霖铃几个人发出的。苟县令狠狠把惊堂木一拍:“肃静!!”
骆敬等门外安静下来,对苟县令道:“我们有证人可以证明马子骏必然是杀害骆敬的凶手。”
苟县令忙说:“证人何在?”
旁边立刻闪出一个瘦瘦的男生,向上行礼问安。苟县令问道:“你报上姓名,再把昨晚所见所闻据实说明,不得隐瞒。”
“是,”男生说道:“小生姓宋名德。昨日夜晚,大约在午时左右,小生听到对面永字阁房中传来一声尖叫,听声音便是裴聪的叫声。小生与同屋的几个人都惊醒了,商量一番后决定由我去天字阁查看。
小生出房门时,便看见对面有一男子正提着油灯进入裴聪的房间,进入后把门在背后掩上。
小生当时便走到永字阁门外叫裴聪的名字,见无回应便打算推门而入,但却发现门从里面被反锁了。小生推了好几下推不开,便用旁边的砖石把门砸开,硬生生闯入。
然后小生就看到裴聪躺在地上,身下都是血。他身边还昏躺着一人,就是本案状告的被论人马子骏。小生闯进去时,看见马子骏手里拿着一方砚台,地上还散着一幅画卷,显然是马子骏和裴聪比赛画图起了争执,马子骏一时激愤下用砚台砸死了裴聪。”
苟县令点头,又问另外几个昨夜和宋德同住的生员道:“他说昨夜子时听到裴聪房中传出尖叫,你们都听到了吗?”
几个人异口同声:“听到了。”
苟县令颔首,对雷捕头道:“把证物呈上来。”
雷捕头依言而行。苟县令当庭查验证物,有马子骏画的美人图,他手里的砚台,还有一些其他杂物。
苟县令查看证物时,骆敬又说道:“小生也可以作证。昨日日间马子骏曾与裴聪发生争执,两人在河边比赛画图,对评论结果互相不服。裴聪便约马子骏晚上去他房中再比试一场。
如此看来,必是两人对比试结果再起争执,马子骏冲动之下杀死了裴聪!
知县大人,裴家就此一子,又与我等同窗多年。我们不忍他死得不明不白,希望大人明察秋毫,把凶手绳之以法,告慰裴聪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