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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零年代养崽做甜品[穿书](72)
作者:朝生汐入 阅读记录
“可不能睡熟了,摸进来把钱偷走了都不知道。”
哎哟,我还养了鸡呢,想到这里,邻居大姐饭也顾不得吃了,飞快往回跑去,看到院子里的母鸡,松了口气,幸好没丢呢。
看着小白,就忍不住心生喜意,这能抓老鼠,又能抓贼呢。
这院里的财産安全,就靠小白来警戒了呢。
领居大姐扔了条骨头过去,喊小白来吃,小白凑上前嗅了嗅,不屑地走开了。
“咋了,你还瞧不起呢,嘴可真挑。”领居大姐没好气道,就没狗不稀罕骨头的。
接下来晚上,宁菱没有睡熟,倒是很平静,看来那贼吓到也不敢来了。
气温渐渐降低,宁菱多加了衣服,夏天这里炎热,冬天又很干燥,走出去风呜啦啦地吹,最近学校里有流感,好多学生都在咳嗽,宁菱怕宁昭感冒了,很注意宁昭衣着保暖。
冬至,宁菱放傅清柔提前下班了,专门去市场上买羊肉。
冬至这天羊肉很受欢迎,市场门口那几个摊位都卖完了,宁菱抢到了一斤羊肉半斤羊杂。
羊肉有一股味,有些人可能吃不惯,可处理好了,熬汤可喝了。
宁菱用胡椒炖羊肉,在地里掐了豌豆尖,这个季节豌豆尖很嫩,煮汤最美味不过,萝蔔也水灵灵的,还有白菜也味道清甜,都洗出来,摆在小篮子里等吃完了羊肉当配菜。
熬出来的羊肉汤呈现奶白色,羊肉已经软烂,空气中飘着一股鲜味。
宁菱和宁春阳围在炉子边,可以烤火,暖烘烘的,还可以品尝美食,这感觉可太舒服了。
吃羊肉宁菱不喜欢放太多调料,碗里就放了一块腐乳,一点葱花香菜,加一勺羊肉汤就好了。
羊杂一点腥味都没有,感觉比羊肉还好吃,吃进肚里暖烘烘的。
宁菱给宁昭挑了一些肉,在炉边热热闹闹吃了起来,吃进肚里暖洋洋的。
宁昭先好奇,用筷子挑了一点腐乳尝,感觉味道很奇怪,可这羊肉汤一泡,怎麽就这麽美味了。
一斤半的肉,三个人吃肯定吃不饱,将蔬菜都倒了下去。
萝蔔煮得软软的,本来萝蔔有一丝苦味,可这麽一煮,只有甜味,白菜口感更软,吸满了汤汁,豌豆尖透着一股本身清香味。
宁春阳饭量比较大,吃了蔬菜感觉还不够饱,又下了一碗面条。
“姐,这日子可真好啊。”来了快半年了,宁春阳也习惯了城里的生活,原本还怀疑自己呢,现在又庆幸自己来了城里,不然哪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若是在老家,能这麽大口吃肉麽,一大家子人挤在一起,肉都捞不到两片呢。
宁春阳数不完什麽变化,只是她想法变了,看着自己衣服,开玩笑道:“也不知道过年回去,我爸妈认不认得出我呢。”
端起小酒杯,“来,姐,我们浅浅喝一杯,我敬你。”
宁春阳明白,能在城里立足,多亏了宁菱扶持。
“今年我要买辆三轮车,我爸妈肯定高兴坏了。”
米酒度数不高,不过宁菱很少喝酒,一杯下去,还是红了脸。
宁昭好奇看过去,也想尝尝,宁菱可不许他喝。
醺醺然洗了热水澡,倒在床上,一夜好眠。
秘方
宁菱在甜品店一角添加了两张桌子, 这样有些客人可以坐在那儿,悠閑地吃着甜品。
因为店里暖烘烘的,桌边总是坐着人。
傅清柔本来只是因为男朋友才来这里工作, 可时间久了,习惯了, 还琢磨出一丝趣味, 真喜欢上了这份工作。
这天一个女人风风火火走了进来, 穿着红大衣,大波浪卷, 画着口红,看上去很时髦, 像画报上的明星女郎一样。
汤老板擡头看了看店铺, “就是这里了。”
闻到空气中的麦香, 迫不及待走了进去,回了港城后,因为工作忙,一直没有过来, 这次过来谈合作,肯定还要再尝尝, 听杨海说位置已经搬了,汤老板总算找到了。
港城虽然也有出衆的甜品, 可种类不一样,味道也不一样啊。
汤老板走进店里, 目光逡巡了一遍,发现之前吃过的冰皮月饼和巴巴露亚, 还有新品呢。
每样都捡了一点。
想坐在窗边悠閑惬意享用她的下午茶的,可惜位置已经被占了, 只好提着东西回酒店。
先品尝熟悉的味道,没有吃太饱,不然就吃不下另一样了。
捏起一颗小巧的蛋黄酥,打量了一遍,品尝后发现,这才是她最喜欢的味道。
酥香味很浓,里层加了一层软软糯糯,不知道什麽东西,有点像米粉那种甜,豆沙一点颗粒感都没有,配合着蛋黄,口感很油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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